时间:2024-04-25
徐东伟 王占军
(1.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吉林 长春 130022;2.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 沈阳 110001)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域经济的主体,是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是经济的活力来源和基础。小微企业的发展事关诚信社会的构建,事关银行业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做好小微企业贷款工作意义重大。而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如何有效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是摆在银行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在监管部门“六项机制”的引领下,各家银行积极研究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方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笔者认为银行应从自身做起,不断创新业务流程,提升对小微企业的识别能力,才能有效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调查、审查等,无非要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即信息经济学中所说的如何对“信号”进行甄别的问题。而信号甄别的前提是如何多方面获取企业的信息,做到了解客户、市场、业务及风险等。对于大企业贷款而言,通常由于其信息相对透明,银行能收集到确凿的定量数据支持,依靠财务报告(表)、资产、信用评级等手段,容易在信贷发起时作出相对准确的判断。对于小微企业贷款而言,通常由于其财务报告(表)不健全、内部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小微企业信息通常不透明,银行对小微企业缺乏定量分析依据,没有充足、高质量、可核实、定量的信息作为决策依据。为此,银行的判断更倾向于建立在大量软信息基础之上,例如企业所有者的信用状况、企业与上下游的过往关系、周边环境、业务前景等。
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银行应在贷款调查环节采取以下方法:一是做好贷前调查规划。银行客户经理信息采集前或实地调查前要先通过网络或第三方等收集企业的基本情况信息,以便拟订详细的面谈工作提纲,为实地踏查做好准备。二是注重调查内容。面谈中除了要对公司性质、经营年限、主要产品、公司股东及主要管理者、主要经营渠道、供货商和客户、在行业中的地位以及贷款用途、还款能力与财务情况、贷款的担保方式等信息要做详细了解外,还要侧重对企业“三品”(企业主的人品、企业的产品和企业及企业主所拥有的物品)、“三表”(水表、电表、税务海关报表)等非财务信息分析进行收集。三是重视调查对象。在实地踏查过程中,除了要与企业主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流外,还要与企业的雇佣工人、安保人员以及周边邻里进行沟通交流,收集相关的信息。四是强化调查手段。要坚持“以证办贷”的经营理念,既要建立调查笔录、报告制度,又要收集图片、视频等调查资料。要将相关资产、存货、车辆进行照片或视频取证,并且还要以图像或复印件方式收集相关产权权属证明材料;对企业的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以及企业的其他资料也要进行系统收集,并逐户形成电子文档。通过信息资料的收集,要为前台调查人员留存分析评估的证据,也要为后台审查人员提供直观明晰的判断依据,使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成为可能。
人们对事物的认知过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不断升华的过程。对银行来说,在客户信息识别上,也同样不能仅仅依靠感性认识就贸然下结论,为此,银行在小微企业客户识别上,应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财务分析与非财务分析相结合的手段来鉴别客户。在贷款审查环节应主要采取以下做法:一是强化财务因素与非财务因素的综合分析。财务分析存在抽象性、滞后性、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以及历史成本导向性与账面导向性,人为因素对财务报告的影响较大;而非财务分析存在主观性过大、无法量化等缺点。因此,银行应进行财务及非财务综合分析,重构企业财务简表(或报告),对企业进行贷款综合可行性分析。二是坚持以证办贷。对于已经提供了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的小微企业,银行也要分析其企业财务报告(表)的真实性,即通过非财务因素佐证财务因素的真实性。如通过视频资料、银行流水合理评估出小微企业的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等。如果小微企业的财务报告(表)主要信息与小微企业提供的信息没有实质性差别,可以认定企业报表(告)基本准确;如果差异较大,客户经理要自行制作财务报告(表),分析企业的资产负责情况、贷款偿还能力等。三是建立小微企业客户评级模型。针对收集来的小微企业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银行应合理制定小微企业客户识别评分系统,将相关信息进行量化打分比较,对比行业、产业相关指标,确定客户等级,以此来研究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行性。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小微企业客户的贷后管理工作,加强银企关系维护,动态掌握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
归纳起来,对于小微企业贷款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通过细致深入的现场调查,应用“交叉检验”的方法收集、整理、确认客户信息,并关注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其次,信息收集后,坚持以证办贷,通过财务分析及非财务分析,重构小微企业财务简表,进行信用评级,对小微企业进行贷款可行性分析;最后,坚持持续动态监控,监督客户偿债能力和还款表现。
对于小微企业,除了在调查、审查环节实现创新和突破外,还要建立独立考核机制、风险补偿定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违约通报机制、专业培训机制、贷款审批机制,以此来促进小微企业贷款流程的顺畅,破解小微企业贷款难题。
(一)单列规模,单独考核,建立独立的小微企业贷款核算机制,对小微企业贷款独立核算和专项考核。银行要单独划定小微企业贷款规模,要单独制定小微企业贷款季度(年度)规划,按月考核小微企业贷款发放进度,准确及时统计小微企业贷款情况。在合理规划年末贷款规模、留足其他业务合理规模的基础上,将剩余贷款规模向小微企业贷款倾斜。
(二)实施差别利率,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定价机制。银行应细化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政策,针对小微企业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弱等特点,充分考虑小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风险水平、资本成本、风险成本、贷款目标收益、市场利率水平及担保方式等风险因素,确定利率浮动区间;针对不同的企业实行一户一议或一类一议的差别利率政策,合理确定利率浮动水平。不得搭车收费,不得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对于处于成长上升阶段、产品适销对路、担保充足的小微企业贷款,可以适当降低利率上浮幅度,确保贷款定价在能够覆盖风险的基础上,有效地支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提高审批效率,建立高效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机制。在最大限度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小微企业专营机构或根据各支行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信用环境,实施差别转授权管理,精减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层次,完善配套措施,优化业务流程。
(四)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贷款激励约束机制。为了充分调动信贷人员开展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鼓励客户经理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银行应研究制定专门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绩效工资政策,适当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绩效比例,体现对信贷人员的正向激励。在不良贷款问责方面,探讨突破传统的对单笔、单户贷款责任追究的做法,在考核整体质量及综合回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或免除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在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积极推动业务发展。
(五)建立和健全小微企业贷款违约信息通报机制。银行应积极促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客户经理在贷前调查环节必须通过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相关小微企业客户信息,调查其是否有违约纪录。在贷后管理过程中,银行应实施授信后监测手段,收集分析小微企业贷款恶意违约方面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违约客户及其关联企业信息在系统内部定期通报,同时向当地银监部门、人民银行、行业协会以及当地政府报告或通报,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小微企业予以联合制裁和公开披露,改善属地信用环境。
(六)普及小微企业信贷知识,建立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业务的开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和优秀团队的打造,为实现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长远发展,必须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实战经验丰富的客户经理队伍。为此,银行要积极研究和借鉴国内外小微企业贷款的成功经验,采取分层次、按梯队的多样化方式,加强对小微企业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尽快掌握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特点和风险控制方法,提高收集、整理、分析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能力。
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需要政府、监管部门、银行及企业自身的多方面努力,而银行作为金融产品的提供者,应在创新小微企业信贷机制和流程、丰富金融产品、提升服务层次上多做文章、多下工夫,以此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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