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刘 芬
(哈尔滨华联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 150010)
在科技部和财政部通力合作下,利用中央财政平台建设专项资金,我国建设了一批重要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初步形成了跨部门、跨区域、多层次的资源整合共享体系,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活动以及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基础数据支持和基础条件资源保障。同时,按照“分层建设、分级管理”的平台建设整体部署,各部门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平台建设工作,为行业科技进步和区域创新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支撑。
科技资源共享是指整合现有的科技资源,实现科技资源科学的高效使用和管理,创造出更大的价值。主要包括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实验条件等物理资源的共享、人才资源的共享以及文献、图书、资料、科学数据等信息资源的共享。资源共享最重要的作用在于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为学科交叉研究提供基础性平台,为前沿学科取得突破性进展提供必要条件;为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创造公平参与的平台,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使科学研究资源的使用更加便捷。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科学技术体系较完备、科技人力资源较为丰富、科技成果丰硕的科学技术大国。具体表现在: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现代科学技术体系,整体科技发展水平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一些科研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了庞大的科学技术队伍,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达到 4200万人,居世界第一位,研究开发人员总量190万人,居世界第二位;科学研究水平大幅度提升,2008年我国 SCI论文数位居世界第三位,发明专利授权量居世界第四位;在“两弹一星”、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领域攻克了一批重大工程科技难关,在人工合成牛胰岛素结晶、哥德巴赫猜想、高温超导、纳米材料、生命科学、量子通讯等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研究成果,在超级杂交水稻、高性能计算机、汉字激光照排、第三代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突破。
(一)科技资源重复建设,利用率低下。我国拥有的科学仪器设备的数量已超过英国等西方国家,但许多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不到 2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如Modis卫星接收系统在美国仅有 16套,英国、法国、德国等大部分欧洲国家各有一套,他们都通过共享来满足需求,而我国已购买了 17套,仅在北京地区就有 8套,还有 80套的购买计划等待实施,资源浪费现象十分严重。
(二)资源的配置、使用分散。根据科技部提供的数据,中国的科技研发经费只有美国的 4.7%、日本的8.9%、德国的 27%。我国的科技资源分散在众多的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中,由于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缺乏有效的资源投入管理和协调机制,一方面,各部门之间争资源,大量重复购置仪器设备,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和经费分散。另一方面,由于科技资源配置分散和科研项目重复,资金往往不足以购买完善的配套辅助件,仪器设备质量普遍较低,整体水平不高,缺少真正的具有顶尖级技术含量的仪器设备,加之缺乏运行维护费用,许多仪器设备呈低效状态。
(三)法规和机制不完善。在我国科技资源管理工作中,没有关于科技资源共享的法律法规,使科研单位普遍缺乏资源共享的规范性;没有出台可操作的共享运行机制,导致科技资源共享无章可循。
(四)信息渠道不畅通。由于科技资源分布状况的信息网络不健全,共享的信息渠道受阻。一方面许多单位和科研人员不知道共享资源的对象,而不能提供共享服务,另一方面还有许多单位和科研人员不知道该去何处共享自己所需的资源。
(五)科技队伍缺乏有效的凝聚机制。由于缺乏有效的凝聚机制和严密的管理措施,我国的人才流失现象十分严重。高校的科研队伍整合状况不容乐观,校与校之间、校内各院系之间、实验室之间以及研究人员之间的交流合作不够,未形成人才集聚优势。
(一)建设好科技基础平台。整合分散在政府、科研机构、教学机构、企业的各类科技资源,促进“协作、共用、服务”的保障体系。改变科技基础平台建设相对滞后、效率低下的状况,注重解决好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整合,实现由数量向质量和效益提高转变,将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融入经济发展中。
(二)建立科技资源共享运行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协调,共同制定出切实可操作的共享投入、运行规则和服务执行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地方经济优势,建立起区域性的共享网络,最后再向全国推广和普及。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以最权威的形式保障参与共享的各方权益,赋予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合法的身份,明确国家科技资源的归属权,明确依托单位的责、权、利,推动国家与地方、科研单位、高校与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
(三)构筑信息交流平台与渠道。应大力改变目前因封闭的研究环境,片面追求“全”的思想而导致的科技资源重复购置和分散浪费的状况,让全社会都能充分认识到资源共享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使人们自觉地树立一种共建共享、互惠互利的观念,彻底破除和摒弃将占有的资源作为经济收益主要手段的做法。
利用网络的优势使研究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到自己所需要的资源,清楚地了解科技资源的真实需求状况,加速畅通科技资源共享的信息渠道。
(四)实行仪器设备共享。创建一种新的共享机制,打破条块分割、信息闭塞和垄断,实现向社会开放重要科学仪器资源,提高仪器设施设备的使用率,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为创新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有效利用专项经费,链接各地已建立的大型精密仪器协作网,形成重要仪器数据信息库和大型仪器协作共用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共享仪器的种类和数量。在共享的范围上,除有特殊用途外,将使用财政资金构建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强制性地向社会开放;将科学实验基地和学科建设所购置的仪器设施首先向社会开放,建立强化有效机制,将重点实验室、博士后流动站、工程中心的仪器设施社会共享情况,作为基地和学科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实行信息资源的共享。在信息时代,科学数据是一种可以增值的资源,最大限度地共享科学数据是加强科学研究联合与合作的切入点,是推动有效整合和利用国家资源的突破口,是实现科技资源有效利用的必然选择。在科学数据的共享中首先要反对狭隘的单向数据共享,即只要求能够共享其他部门和科研人员所掌握的科学数据,却不愿意将自己掌握的科学数据提供出来共享的做法;其次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严格对所提供的科学数据负责。在保障国家安全和不泄密的前提下,所有科技活动产生的信息和数据应该依据一定的规则和制度向全社会开放。
(六)人才资源共享。实施对人才资源的有效整合,充分发挥人才资源的潜力,促进协作互补,大力提倡团队建设。实现“局部分工,整体集成”,成员之间相互协作,在资源和技术上进行互补,最大限度地发挥集体智慧的巨大潜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无效的重复劳动。用好已有的科研人员资源,注重外来人才的引进,从而保证团队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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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孔德洋.我国科技资源共享问题探讨[J].中国科技资源导刊,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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