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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会计诚信问题

时间:2024-04-25

王鸿雁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一、会计诚信的内涵

会计诚信是会计与生俱来的品质,是会计对其反映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向会计信息使用者和整个社会作出的一种基本承诺。正是由于会计真实性的存在,才使会计得以存在和发展。著名会计学家潘序伦曾提出:“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笔者认为,会计诚信是会计的本质属性,是会计行为主体在会计信息的生产过程中,对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作出的一种承诺,即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把实际经济活动状况用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出来。它是会计行为主体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会计诚信缺失成因分析

(一)委托代理关系导致会计诚信缺失

在市场经济中,会计诚信原则的产生源于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契约关系。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普遍地表现为某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是委托人为了实现其最佳利益,委托某代理人通过一定的活动来完成这一期间利益。一般而言,委托人总是希望和要求其代理人努力工作,承担尽可能大的风险,为其委托人创造尽可能多的利益。而从代理人的角度看,代理人总是希望在物质上、精神上获得尽可能多的回报,尽可能少地承担责任和风险。因此,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

而在企业中,这种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两种风险。前者在企业中表现为,经理人工作不尽职尽责或利用机会为自己谋取私利而招致委托人利益受损,但他仍可能以各种客观理由为自己开脱责任。而这是由于代理人拥有委托人无法知道的独有信息引起的。在企业中,厂长、经理的经营管理效果如何,是他们的独有信息,这是所有者难以完全了解。可以看出,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之所以有它存在的土壤,主要在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即委托人无法了解代理人的客观行为和思想,也很难获悉代理人的信息。

(二)受利益驱使导致会计诚信的缺失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非常胆壮起来。……有50%(的利润)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因此不管是何种类型的企业,也不管是何种类型的会计造假,其共同点都是为了追求一定的不法利益。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经营者的经营成果与经营者的利益没有直接的关系,会计信息失真基本上是会计人员素质和业务操作的偏差。在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特征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由于市场经济的机制还不是很健全和完善,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一些企业的管理层私欲膨胀,不顾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作为会计行为主体的经理人,其所关心的是经济上的报酬和职位的升迁、社会地位和事业成功等。当企业出现业绩不佳甚至出现危机时,经理人通过会计操纵或舞弊等手段调节利润,改变企业形象,就能使自己获得诸多经济和非经济利益,并造成经济增长虚高现象,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使会计信息变成一些企业负责人随心所欲谋取私利的工具。而有些中介机构为了从中“分得一杯羹”,增加自己的收入和利益,也不惜参与大量造假。有些注册会计师为了自己的利益,不但没有起到经济警察的作用,反而扮演了助纣为虐的角色。

三、重塑会计诚信的建议

(一)加强法律对会计失信的监控力度

1.国家应尽快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

目前《会计法》对违法行为中的法律责任制定较粗略,这样,不利于在实务中的具体操作,同时也降低了法律的严肃性,所以,为了保证《会计法》的权威性,促进《会计法》的有效实施,应尽快由财政部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会计法》的框架内制定地方性会计规章,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法律责任,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2.加强《会计法》的执法与监督力度

财政部要定期开展年度会计法执行情况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检查,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与会计监督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聘用注册会计师参加执法检查工作,对于查出的问题,加大对会计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促使其改正违法违规行为。这种处罚包括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通过实施处罚和加大处罚力度,增强企业在会计方面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提高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同时,两者也存在差异。会计准则主要侧重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的信息,其内容比较抽象简略,需要会计人员运用较多的专业判断,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目前我国会计准则暂在上市公司中执行,但鼓励其他企业推行。而会计制度主要是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了直接的规范,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和结果,侧重于记录和报告,其内容比较直观和具体。不需要会计人员运用太多的专业判断,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较低。

1.健全与完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制定机构和制定程序

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机构中应广泛吸收来自工商界、金融界、职业界的代表,包括各种经济性质与组织形式,从而保证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结果能保护各集团利益。此外,要有熟悉国际会计理论和实践的专职会计专家参与;要有一套范围广泛、及时和高透明度的咨询程序,通过这一程序,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草拟者可以和会计报表编制者及使用者达成共识,并在实施准则时得到他们的支持;要有一套完善的培训制度,包括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也包括对企业领导者的培训;还要建立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修订机构,完善修订程序,可以成立专门紧急会计问题研究会,对会计实务中出现的紧急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发布临时性规范制度或准则。

2.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并轨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两者的并行是我国会计转轨过程中的一种特有现象。在将来,以准则取代制度,则应是我国会计规范的一种发展趋势,这样所有的企业都执行统一的会计准则,将会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真实性,也便于传统体制的会计人员尽快接受新的会计核算规范,挤压因两者差异而进行报表虚假陈述的调节空间。

3.加强与国际社会的沟通和交流,促进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接轨

会计准则全球化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应该密切关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动向,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活动,扩大学习交流,扩大我国在国际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形成过程的影响力,最终取得会计国际规则的制定权,促使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能在一定程度上照顾到我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沟通,研究发展中国家特有的会计现象,探讨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会计制度,对发展中国家存在的共同经济现象及会计现象取得一致意见,从而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产生一定的影响,以提高国际会计准则在我国的适用性。以客观务实的态度研究他国的经验教训,既要借取,又要创新,借鉴吸收他国会计准则可取之处,又要超越自身的传统,并与国情相结合,缩短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距,在会计国际化道路上,尽量避免走弯路。

[1]李春.重塑会计诚信的对策[J].经济师,2008(8).

[2]项怀诚.会计职业道德[M].人民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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