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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4-04-25

沈贤欣

一、引言

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为进一步促进农村金融和经济的发展,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以问题为导向,对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做出全面规划部署,确立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是新时代中央围绕“三农”问题进行的再思考和再部署。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产业缺乏支撑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而破题的关键就在于农村金融扶持。普惠金融关注于农民、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分析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促进其发展的政策建议,对广西“三农”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广西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

2018年广西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政策性长效扶持与商业性持续发展相结合、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广西金融支持“三农”领域得到显著成效,截至2018年底,广西涉农贷款余额为8113.25亿元,同比上期增长4.04%;余额比年初增加482.71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积极使用支农再贷款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广西支农再贷款余额为15.68亿元。广西全区共建设惠农支付服务点20000个、具有电商功能的金融综合服务站3540个,农村地区银行网点全面接入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农信银资金清算系统等现代化支付系统。

三、广西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广西农村居民金融知识缺乏与普惠金融的冲突

1.对新的信贷知识业务知之甚少

农村居民金融知识的匮乏,是由于农村居民没有经常接触金融知识的机会和渠道,金融常识的匮乏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是无法正确地使用金融工具。随着国家对农村扶持力度的逐渐增大,对新的金融产品和业务有效地利用于生产,所以,各类金融机构的创新在脱贫各类金融机构在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开发适合农业生产的新产品、新业务。因为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使得农户们在致富中没有发挥好作用。

2.受教育程度偏低制约了农户们对新事物的接受

农村教育程度一直相对较低,是我国普遍存在的问题。黎秋华(2017)调查中显示,年龄在25岁-60岁之间,其中25-30岁的占28.2%,31-40岁14.7%,41-50岁占比最多,为42.1%,51岁以上15.1%。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及以下的占49.5%,高中30.8%,11%为大专,8.8%为本科及以上,所从事的职业主要以农民为主,占58.96%。在本次调查中,几乎一半的受访者文化程度都在初中及以下,为49.5%,农村居民的素质相对较低,观念也比较落后,且与年龄有着正相关的关系,说明农村地区地理条件落后、自然环境恶劣和文化教育水平偏低,并且信息的封闭,导致其接受新事物的认知能力和接受能力相对薄弱,是农村金融普及缺乏的原因之一。

3.理财知识匮乏

农村经济在不断发展,但大部分的农村居民理财意识并没有改变。黎秋华(2017)调查中显示,“如果您有一定的收入,您首先想到的财产保存形式是?”对于该问题,受访者选择买或建房子的为38.5%,存银行的为36.9%,买保险的仅为0.4%,选择创业的占17.4%,投资股票债券基金的也仅为5.7%,选择“其他”的为3.5%。现在农村居民手里开始有钱了,但是他们往往不会选择进行理财,因为与城市居民相对应的是,农村居民的投资理财意识不高,且没有好的理财产品可选择、不懂选择理财产品,导致农村居民的闲置资金可能得不到合理利用,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农户会优先考虑修建房屋,这导致农户将收入中很大一部分投资于房屋,影响了其他资产的投资。

(二)广西普惠金融与金融机构发展的冲突

1.正规金融机构需要政府足够的激励参与

普惠金融强调金融机构,是需要正规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但普惠金融不是金融扶贫,因此普惠金融也不只是个别扶贫机构或者某些类型的小额信贷机构的工作,而是需要所有正规金融机构以各种形式广泛参与,通过金融资源配置结构的优化,实现帕累托改进,各类主体金融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实现参与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但我国的金融市场尚未成熟,正规金融机构难以商业化运作及自负盈亏,往往需要政府的支持。

2.正规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的成本和收益不对称

正规金融机构的普惠金融业务存在成本和收益是否可持续的问题,仅仅依靠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补贴,并不能充分调动起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而且这种补贴难以长期、持续的弥补普惠金融体系建立过程中的成本。大量金融机构为了其利润考虑,选择撤离农村,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着数量上发展不均衡,地域分布不均匀、金融服务范围有限的现象。

3.普惠金融的力度不足使得非正规金融机构得以发展

非正规金融机构以民间借贷和民间集资为主,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得农村居民通过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要大大高于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农村居民借贷通常是以血缘和地域展开,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借款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但是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这种借贷活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发展速度缓慢。由于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民间融资缺乏有效监督,使得民间融资盛行,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但是民间融资规范秩序缺失,无疑会加大风险,且融资成本太高利率远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农民不易负担,不利于现代农业的长远发展。

(三)广西普惠金融与农村居民金融需求多元化的冲突

1.农村小额信贷需求的变化

过去的农村居民信贷需求主要以生产性信贷需求和生活性信贷需求为主,是由于农业生产规模小、科技含量低、产业化程度不高等原因,农村信贷需求的额度小频率高,贷款额度一般在1万元以内,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城镇化加速推进等因素影响,农村居民收入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农业生产向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致使农村居民的生产性信贷需求规模增大、贷款周期增长,贷款额度可上升到几十万,贷款期限可达数年。

2.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增加

城乡差异的进一步缩小,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引发了农村居民对金融创新产品和创新业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农村居民不再仅限于对存取款业务、贷款的需求。随着农民生产经营的规模的扩大,以及自然灾害的频繁出现,农民的风险意识也在逐步增强。例如农业保险有助于稳定农业收入,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近年来,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是快速增长的,广西财政网显示,2018年上半年,广西开展的8个中央险种为投保户提供了360亿元的风险保障。育猪投保799万头,能繁母猪47万头,奶牛0.85万头;水稻投保853万亩,糖料蔗363万亩,马铃薯1.07万亩;公益林2019万亩,商品林1872万亩,水稻、育猪进展相对较快,完成计划均超50%。

(四)广西农村金融监管缺乏阻碍了普惠金融发展

1.农村金融信用体系的不完善

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农村信用风险较高,信用风险是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普遍比较差,贷款户的信用意识和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逃、废、赖债等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信用风险比较高。农户对贷款缺乏最基本的认识,部分农户还误认为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贷款是国家对农民的扶持行为,类似于过去的财政扶贫,不需要归还,从而引发了道德风险。

2.农村金融法律体系的不完善

一是农村居民法律知识匮乏,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金融普法工作不足等因素影响,农村居民对法律的认识停留在较浅的层次,难以正确理解法律含义,提升自身法律观念,缺乏法律观念更易致使农村居民发生道德风险,不怕法律的制裁。二是农村法律效力层次不高,农村远离城镇使得协调机制不健全、沟通不足、信息封闭,降低了执法效率和提高了监管难度,且农村金融法律还在发展阶段,存在着一部分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3.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升了普惠金融监管难度

互联网金融加快了普惠金融发展速度,但互联网金融具有其独特的风险。现实中由于在以管制型立法为特征的法律体系中,互联网金融仅践行金融脱媒的作用,既没有实现信息对称,也没有降低信用风险。这一观点与魏鹏(2014)的结论相似,魏鹏(2014)从监管的角度对比中美两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状态指出我国应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建设,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同时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营范围及监管主体。互联网监管环境相对宽松,对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具体、全方位的监管策略和风险管理方式,都还有待政府和市场进一步的探索。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缺乏,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的机会,而知识缺乏的农村居民,幻想着一夜暴富,从而听信他人往往会成为受害者。

四、促进广西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城市之间的普惠金融发展交流

图1 2003-2014年间广西各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王业斌,2018)

从不同地市横向比较而言,广西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2003-2014年广西14个市平均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由高到低的城市依次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玉林市、梧州市、百色市、钦州市、北海市、贵港市、崇左市、河池市、防城港市、贺州市、来宾市(见图1),其中2003-2014年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最高的城市南宁市其普惠金融指数是发展水平最低的城市来宾市的34.8倍。借鉴前人的经验可以少走弯路,节省不必要的时间和资源的浪费,发展水平最低的五个城市应该派遣相关人员学习其它城市管理制度、金融体制、信用及法律体系等,加强广西各城市之间的交流,有利于推进城乡、区域之间金融资源的整合,促进不同区域普惠金融的协调发展。

(二)扶持互联网金融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

普惠金融发展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信贷可得性偏低、资源配置扭曲、覆盖成本高、风险控制不足以及征信体系普遍缺乏等,这些问题一直在阻碍着普惠金融的发展,而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和智能手机功能的不断强化,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深刻影响着农村经济的转型和发展,并对普惠金融形成有益补充。我国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时明确提出要大力解决中小型农业企业以及农民“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而互联网金融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具有着明显的优势,例如已成立的宜农贷和贷帮网,两者以互联网线上交易和线下审批的模式为有需求的农户和乡镇企业进行融资,在城乡之间进行资金的余额调度,对城镇一体化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三)完善普惠金融支持政策

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要取得覆盖其运营成本的利率水平才能够实现持续经营,从而不断发展壮大,为更多的贫困人群提供金融服务。因此,要通过政府统筹规划、增加财政贴息以及非市场化的政策干预等措施支持金融机构,来完善普惠金融支持制度体系,推进金融机构服务方式多元化和金融产品创新化发展,保障农民、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能以合理的方式获得所需的金融服务。

(四)打造面向农村的金融普及平台并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政府可以通过扶持机构建立金融普及平台,政府的群众信服力高可发起农村居民进行学习,其中金融普及平台,包括金融知识的动漫学习模式、视频学习模式、文章学习模式、答题学习模式、在线提问学习模式等,通过这种学习来获得积分,从大量的用户数据中对农村居民信用进行评估,建立起农村信用体系,加强了农村居民对金融行业的认识程度,也提高农村居民的金融素养以及风险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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