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浅谈如何做好事业单位基建工程形成固定资产交付工作

时间:2024-04-25

王 楠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主要来源为购入和基建工程转入,基建工程转入是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而固定资产交付工作一直是工程建设项目的薄弱环节,无论项目大小,普遍存在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结算、决算和专项验收的现象,由于大多数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只重视工程管理,忽略了交付工作,导致固定资产移交滞后,出现工程已经投入使用多年,而无固定资产交付手续,给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带来隐患。本文结合工作实际仅对如何做好基建工程形成的资产交付工作进行探讨。

一、基建工程形成固定资产交付工作存在的问题

基建工程的特点是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建设过程复杂,涉及的部门和人员众多,形成资产的种类繁多。这样就造成了项目结算和竣工验收的滞后情况较为普遍,固定资产资产交付难度大,经常出现以下问题:

(一)资产交付工作滞后

建设单位经常出现项目已经投入使用多年,但因工程结算、验收滞后等原因尚未进行正式资产交付工作,已投入使用的资产仍挂在“在建工程”,造成固定资产账面和实物不符,影响固定资产的后续管理。虽然在正式交付之前有预估入账,但是由于预估入账仅将项目整体打包成一项资产,没有将工程资产分解成单项明细固定资产,出现有资产账面数而无资产实物账,如遇到工程项目结算时间较长,固定资产的实物账一直处于不完整状态,不利于资产管理。

(二)资产交付使用清单编制不规范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资产认定标准上没有统一的认识,致使资产交付清单的编制不规范。施工单位编制资产交付使用清单,主要由施工方技术人员编制,他们不了解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资产的分类标准,只是将工程材料及设备进行简单编制汇总,和资产管理部门要求甚远,造成实际交付时清点困难。如,对较难区分的独立系统设备简单编为××系统一套,实际上包括能够独立使用的软件、硬件等明细设备,需要单独列出清单。

(三)施工方不能及时提供资产明细清单,或资产明细清单不细致

施工方不能及时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清单,没有将交付资产的信息收集工作与工程施工同步,一般是到工程基本竣工,项目结算完成时才开始编制。这时需要查阅以前签订的大量分包及采购合同,时间紧、工作量大,造成清单编制不细,出现资产型号、存放地点、数量和实物资产不符。

(四)工程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未严格实物盘点

建设方一般较重视工程项目建设和验收等环节,而对于投资项目交付使用资产的实物盘点和交接重视不够,并且,工程项目一般投资较大,形成资产较多,少则几千条,多则上万条,需要投入较大的时间和精力逐项清点,如果清点工作流于形式,出现交付使用资产与实物不符,在交付时未能及时发现,造成资产交付时就是账实不符的开始,给后续的资产管理埋下了隐患。

二、基建工程形成资产交付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形成资产交付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工程建设管理部门重视不够,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更多的是将工程建设作为重点,注重工程建设过程管理,对一些时间紧任务急的重点项目注重抓施工进度,忽略了工程形成资产交付使用工作。有些工程是从各部门临时抽调人员成立项目部,项目收尾阶段部分人员相继回原部门,也会出现资产交付工作无人过问的情况。二是资产管理部门主动性不够,没有主动和工程管理部门联系,不了解工程进度,即便工程完工、设备设施已投入使用,仍在等待,使工程资产不能及时纳入统一管理,不利于国有资产监管。

(二)工程资产交付方面缺乏相关制度

工程资产交付方面缺乏相关制度,建设方一般在工程管理和投资控制等方面制定了较全面的管理制度,而在资产交付方面很少有详细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导致工程管理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无制度可依,凭经验办事,靠自觉办事,职责划分不清,分工不明确,责任心不强,互相产生依赖思想,工作效率不高,直接导致工程资产不能及时交付使用,造成资产有人用没人管。

三、加强基建工程形成资产交付使用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管理责任

制定完善的交付资产工作流程、办法,办法中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有关责任人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具体转交付计划时间表, 规定某个环节完成后下一环节需要多少时间完成,建设工程相关人员不论是否调离原岗位,应终身负责。工程项目资产交付使用时,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财务核算部门及资产管理部门成立联合工作小组,一般由财务资产管理部门牵头,根据固定资产交付清单进行严格盘点,逐一核对实物。盘点后的固定资产交付清单三方签字,作为登记资产管理明细账的依据。

(二)资产交付实地盘点工作前移,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交付资产的实地盘点工作是资产管理工作的最为重要的环节,是明确资产管理责任的重要时点。为确保资产交付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完成,资产交付及实地盘点工作应从工程建设项目动工开始,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的全过程。每项工程都会制定相应的施工进度计划,可将资产交付工作计划融入施工进度中,每完成一个阶段施工或每完成一个单项(子项)工程,及时对该阶段(项)形成的资产进行整理清点,对照实物编制资产交付清单,为最终的资产交付做准备工作。避免因工程完工时间久,资料堆积难以查找而出现的数据不准、信息不全的现象。

(三)工程管理部门与财务核算及资产管理部门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共同完成资产交付工作

资产交付工作最终以满足财务资产核算和管理要求为目标。大多数工程建设人员不了解财务资产核算体系和管理要求,不能很好地把握资产交付工作的有效性。资产管理部门大多数不懂工程管理,也很难全程参与到在建工程的每一个环节。这就需要工程管理部门、财务核算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互相配合,工程管理部门是交付使用资产工作的责任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是主要参与部门,而财务核算部门需要根据会计核算的要求和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制定切合实际的《资产交付使用明细表》,表中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及安装位置等重要信息。各方还可以通过集中办公、讨论的方式,拟定切实可行的单项固定资产标准,使固定资产交付清单的编制有统一的口径,完善编制流程,通过规范固定资产交付清单的编制,账实不符的差距也会逐步从源头得到控制。工程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把编制《资产交付使用明细表》做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管理,工程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要安排具有一定的设备专业知识,又能看得懂图纸的人负责该表的编制工作,人员相对固定,确保整个工程的资产数量及信息不会出现错误和遗漏。

(四)工程局部完工转交付的处理

在工程建设实际中,经常出现整体工程尚未完工而局部工程已经完工投入使用情况,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参照正式办理固定资产交付工作程序操作,分部转为固定资产:

(1)局部竣工符合验收条件;(2)已经运行或通过试运行;(3)发生在该工程项目上的投资支出已经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4)局部工程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在实际操作中虽然对固定资产交付时点没有严格的要求,但及时转交付能够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力度,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这种实行分步转资产方式将某些投资规模大,单元多的重点大项目“化整为零”, 避免发生整体工程迟迟不能完工,转交付工作“遥遥无期”。将已经建成投入的单项工程分步进行转资,可能会带来资产价值量上待摊费用分摊不够精确,可以在在工程竣工决算后通过二次分摊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基建工程资产交付工作能否有效开展,关键是提高认识,通过制定完善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从而保证固定资产移交及时、准确和有效地完成。

参考文献:

[1]唐晓东.基建财务会计[M].浙江大学出版社.

[2]高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标准化实践[M].中国标准出版社.

[3]范文俊.基建工程财务核算风险防控探讨[J].时代经贸,2017(27).

[4]肖惠敏.浅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J].时代经贸,2016.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