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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诚信与法治筑牢食品安全“防护墙”

时间:2024-04-25

施静

摘要:当下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着严重的诚信危机,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本文的观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诚信与法治理念,不断规范诚信体系建设,用法治稳定行业道德水准。

关键词:食品安全诚信法制防护墙

1诚信与法治的缺失致使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

近年来,一些区域、一些群体在食品领域制假售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现象不断发生。集中表现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非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相继出现了添加“三聚氰胺”的有毒奶粉,添加“瘦肉精”的健美猪,添加“苏丹红”的鸭蛋和辣椒制品,添加“甲醛”的有毒血豆腐、海产品,添加“断根剂”、“防腐剂”、“漂白剂”的问题豆芽,添加“塑化剂”的饮料和“地沟油”回流餐桌的现象。可以讲,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已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影响了社会的安全稳定,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社会的诚信和政府的公信力。究其原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企业受利益的驱使道德丧失,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加之政府部门多头监管,出现监管空档;食品标准门槛不高、违法成本低、信息不对称等众多原因,以致目前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还比较薄弱,诱发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隐患还大量存在。

2把诚信体系建设作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突破口

诚信是立人之本,是立业之本,也是立国之本,是建立法治社会、秩序社会的基础。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诚信就没有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也就没有良好的国际形象。食品生产经营中的不诚信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是我国当前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良心就成了食品安全最基本的保证。食品生产经营者没有诚信经营,就没有安全的食品。诚信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如果诚信缺失,再好的制度也无法产生预期的效果,企业也无法持续健康经营。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的缺失。因此,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强化社会舆论宣传教育是基础。重建诚信,需要重视道德教育,需要每一名公民自觉行动。坚持从宣传教育入手,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切实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报道食品安全的优质食品、诚信企业,曝光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例,把那些缺乏诚信的商家实施以次充好、以劣代优、以假乱真把戏,通过一定渠道和方式曝光。

强化食品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是重点。维护食品安全既是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必须遵循的理念。只有每个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以诚信严格自律,才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健康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放心消费。与此同时,食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全覆盖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依法行政的信用政府建设是关键。作为决策部门的政府,要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实施食品安全决策的法治化、民主化和管理的科学化,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在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领域里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点控制,从源头阻断危害食品安全的途径,从而使公众的食品终端消费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紧紧依靠法治的力量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彰显法治的锋芒。所以,食品安全首先应当强调的,不是立法不健全的问题,而是执法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之后,我们的工作重心应当从立法转向执法,强化对现有法律的执行。无法否认,法治建设仍是比道德谴责更具威严和效率。尤其在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传统价值观念逐渐淡薄的今天,法治对于转型社会道德文化的重建,对于讲良心、讲诚信的社会信用关系的重构,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食品安全环节监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加强从食品种植养殖到餐饮服务的全程监管。尤其要重视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源头和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要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大农业投入品管理,健全畜禽疫病防控体系,规范畜禽屠宰管理。要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重点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查处食品非法添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系统性风险。要结合本地实际,每年选取几个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整治一个问题规范一个品种,如本县要加大力度开展荷藕、有机食品专项整治,防范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4结束语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责任。我们要肩负起维护食品安全的神圣职责,依靠诚信与法治筑牢食品安全“防护墙”,为维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1]赵赤,卫乐乐.论我国食品安全刑法规制的完善[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1).

[2]刘明.论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

[3]李伟.我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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