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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对官场陋习的改造

时间:2024-04-23

文/宗合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对官场陋习的改造

文/宗合

新中国成立后,为拒腐防变,毛泽东从以下方面进行了努力。

大张旗鼓发动“三反”运动

东北是中共最先夺取城市政权的地区,新政权中存在着严重的浪费现象,官僚衙门的习气也十分盛行。1951年8月31日,东北局书记高岗在东北局党员干部会议上作了《反对贪污蜕化、反对官僚主义》的报告。1951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转发高岗报告给全国各地,毛泽东亲拟电文:“……请你们重视这个报告中所述的各项经验,在此次全国规模的增产节约运动中进行坚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紧接着,《人民日报》依据毛泽东的意见,发表《向贪污行为作坚决斗争》的社论。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全国范围的“三反”运动由此正式开始。毛泽东认为,要想取得“三反”运动的胜利,必须对已发现的贪污浪费事件予以严肃处理,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至枪毙一大批最严重的贪污犯,全国可能要枪毙一万至几万个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

1952年10月25日,“三反”运动结束。据统计,贪污万元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有9942人,无期徒刑的有67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42人,死刑缓期执行的9人。“三反”运动有效地遏制了官僚主义、铺张浪费、腐化奢侈、享乐主义之风。

率先垂范,反对个人崇拜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和长期受封建思想影响的东方大国,个人崇拜是比较容易滋生的。

新中国成立之后,毛泽东在多个场合反复提出反对个人崇拜的要求。1956年4月,在毛泽东主持起草的《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批判了斯大林的个人崇拜现象,并提出:“反对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反对个人崇拜,是应该经常加以注意的问题。”

1950年5月,沈阳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决定在市中心修建开国纪念塔,并在塔上给毛泽东铸一铜像。毛泽东收到公函后,亲自批示:“铸铜像影响不好,故不应铸。”同年10月,北京市第二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建议中央考虑在天安门前摆放毛泽东大铜像,毛泽东立即给周恩来批示:“不要这样做。”

身体力行,反对特权

毛泽东坚决反对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1950年9月,长沙地委和湘潭县委在韶山为毛泽东建了一所房屋,并修建了一条公路通往他的家乡。毛泽东得知消息后,立即给湖南省委书记黄克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席王首道写了一封信,信中说:“如果属实,请令他们立即停止,一概不要修建,以免在人民中引起不良影响,以为至要。”

毛泽东不仅严格要求自己,对子女和亲属同样如此。开国大典后,湖南老家许多亲戚和乡亲一拨拨儿来到北京,要毛泽东安排工作,要当干部,结果都被他一一劝了回去。三年困难时期,毛泽东让他的小女儿李讷吃住在学校。

(彭澜摘自《新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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