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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及矿山安全环保政策解读

时间:2024-04-25

伍昌宝

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南昌 330000

1 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条件、要求及标准

1.1 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

2010年8月,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提出的《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首次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企业文化”9个方面的基本条件[1]。

1.2 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

2017年3月,原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对煤炭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有色金属行业、黄金行业、冶金行业、化工行业、非金属矿行业7个行业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明确了要求。

1.3 我国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一些地方政府相继制定和出台了省级建设标准与发展要求。据不完全统计,已有广东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等省(区),山西省忻州市、浙江省湖州市、青海省玉树州、海西州等市(州)相继出台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或建设规范。

2 绿色矿山的建设与发展

2.1 建立绿色矿山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绿色矿山定期评价制度,作为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绿色发展内涵和要求,结合矿山建设运营特点,设计若干评价指标,既要注重系统性、统一性、简明性、科学性的原则,又要具备易获取性、可量化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差别化评价与综合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不断完善评价方法方式[2]。

2.2 健全绿色矿山建设的政策体系,精准发力实施有效的政策措施

切实落实自然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部门协调协同力度,搞好政策衔接,破除落实政策的障碍,形成工作合力和政策合力,完善绿色矿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从总量控制指标分配、资源优先配置上实施倾斜,科学确定采矿权出让年限,使绿色矿山企业有合理预期,坚定建设信心。

2.3 全面构建绿色矿山发展新模式,建立宣传交流推广平台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相协调,通过绿色矿山建设,将资源开发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努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推进绿色矿山创建的过程,就是企业优胜劣汰,转型升级的过程[3]。

3 矿山安全环保政策解读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写人党章。

2013年国务院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包含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等。

2015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必须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

自2016年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中央环保督察开始,一场“绿色风暴”席卷全国。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实现对全国31个省份全覆盖。这场“绿色风暴”时间跨度之长、辐射范围之广、行动力度之大可谓空前。诸多典型案例,给企业敲响了加强生态保护的警钟,可以说环保的旗帜,从未这样鲜明;督察的号角,也从未这样嘹亮,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已是重中之重,刻不容缓。根据中央及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此次环保风暴至少要查到2021!再利用2022年一年的时间,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回头看”。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首次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绿色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9年5月2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联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加快推进露天矿山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函》自然资办函〔2019〕819号,公布了未来5年全国524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名单。其中:天津(1个)、河北(10个)、山西(27个)、内蒙古(26个)、辽宁(15个)、吉林(7个)、黑龙江(25个)、江苏(19个)、安徽(23个)、福建(17个)、江西(25个)、山东(21个)、河南(23个)、湖北(26个)、湖南(25个)、广东(7个)、广西(32个)、海南(4个)、重庆(17个)、四川(22个)、贵州(20个)、云南(20个)、西藏(8个)、陕西(25个)、甘肃(20个)、青海(12个)、宁夏(13个)、新疆(34个)。

4 结语

总之,绿色矿山建设从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凝聚行业发展共识,到各地积极探索实践,上升为国家战略和行动,在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协调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绿色矿山已经成为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提升矿业整体形象、促进矿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是矿业行业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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