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丁英顺
抗战全面爆发后,中共中央提出“荫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方针,这一思想彻底转变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扎根于群众、荫蔽于社会,成为摧不垮、打不散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党组织的发展、壮大和民主运动的兴起奠定了基础。然而,研究史料时我们常会发现,“荫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十六字方针与“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十二字方针等表述不一,原因何在?
从十二字方针到十六字方针
“荫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時机”十六字方针的形成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它萌发于十年内战后期,正式形成于抗日战争相持阶段。面对1939年后日益严峻恶化的政治形势和斗争环境,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党在国统区和沦陷区的工作方针进行了更深入全面的思考。
从1939年到1940年,毛泽东曾对此有过三次重要的经典论述——
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指出:“在敌人长期占领的反动的黑暗的城市和反动的黑暗的农村中进行共产党的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不能采取急性病的冒险主义的方针,必须采取荫蔽精干、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方针。其领导人民对敌斗争的策略,必须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公开合法的法律、命令和社会习惯所许可的范围,从有理、有利、有节的观点出发,一步一步地和稳扎稳打地去进行,决不是大喊大叫和横冲直撞的办法所能成功的。”
1940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毛泽东起草给东南局的指示《放手发展抗日力量,抵抗反共顽固派的进攻》中明确指出:“在国民党统治区域的方针,则和战争区域、敌后区域不同。在那里,是荫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反对急性和暴露。其与顽固派斗争的策略,是在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下,利用国民党一切可以利用的法律、命令和社会习惯所许可的范围,稳扎稳打地进行斗争和积蓄力量。”
1940年12月25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指示《论政策》中再一次明确指出:“在敌占区和国民党统治区的政策,是一方面尽量地发展统一战线的工作,一方面采取荫蔽精干的政策;是在组织方式和斗争方式上采取荫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政策。”
从1939年的“荫蔽精干、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十二个字,到1940年的“荫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十六个字,毛泽东对党在国统区和沦陷区的工作方针作了高度概括。1940年的5月4日指示和12月25日指示,也标志着“荫蔽精干”十六字方针的正式形成。从此,十六字方针成为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及沦陷区进行斗争所必须遵循的唯一正确方针。这一方针的提出,将中共组织完全转入地下,使广大党员广泛扎根于群众和城乡之间,从理论到实际上打破了地下工作长期存在的主观主义、公式主义、教条主义,开创了党在国统区工作的新阶段。
十六字方针完整概念是新中国成立后形成的
随着相关历史文献的梳理和研究的深入,笔者发现以上三处毛泽东文献原文皆出自新中国成立后编辑出版的《毛泽东选集》。一些文章和著作也注意到这一问题。比如,中共中央南方局历史研究丛书之一的《中共中央南方局的党建工作》就明确指出:“新中国建立初期编辑出版《毛泽东选集》时,在‘长期埋伏前加上‘荫蔽精干四个字,它就成了‘荫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十六字方针。”也就是说,毛泽东当时原文中明确提到的是“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十二字方针。因为条件所限,笔者没能查到毛泽东三篇稿件的历史原文档案,但从革命年代出版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1939年12月)一文与新中国成立后编辑的《毛泽东选集》收录原文对比可窥见一二。
前文所述,新中国成立后编辑出版的《毛泽东选集》中收录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一文表述是“必须采取荫蔽精干、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方针”。但根据新中国成立前出版的版本,无论是1945年9月由新华书店晋察冀分店印行的单行本《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还是1947年2月由大连大众书店出版的《毛泽东选集》,或是1948年8月渤海新华书店印行的《毛泽东文选》中选录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中,原句都是“在敌人长期占领的反动的黑暗的城市和反动的黑暗的农村中进行共产党的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不能采取急性病的冒险主义的方针,必须采取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方针”。
“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十二字方针的类似表述也经常出现在当时中共中央下发的文件指示和中共领导人的讲话报告中。早在1939年5月2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致南方局、东南局、中原局等关于在国统区保存党员干部的指示中,就提出“中央要求国民党统治地方的党的干部坚决采取长期埋伏、积蓄力量、等待时机的工作方针,认真地决心地将党的力量有计划地隐蔽和撤退”。1940年4月22日,中共中央关于湖南工作的指示中,提出“湖南党的工作总方针是长期埋伏、积蓄力量、等待时机”。同年10月1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在对上海秘密党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指出,“把党的组织更加严密巩固、更加隐蔽埋伏起来,不为一时小利所诱惑,暴露自己力量,把长期埋伏(准备埋伏五年以上)、蓄积力量、以待时机的方针贯彻到底”。
“皖南事变”后,针对当时国共两党间出现的更为复杂激烈的斗争,中共中央和中共领导人对如何贯彻国统区工作方针作出了更多论述和指示。这些在毛泽东1940年5月4日指示和12月25日指示后发布的中央文件中有着同样的表述——
1941年5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大后方党组织工作的指示》,开篇指出,“为了保证大后方党执行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方针”“坚决执行下列组织上的办法”。5月26日,中共中央致电南方局、东南局、中原局,再次发出《关于隐蔽和撤退国民党统治区党的力量的指示》,要求“国民党统治地区的党部坚决采取长期埋伏、积蓄力量、等待时机的工作方针,认真地决心地将党的力量有计划地隐蔽和撤退”。
还有一则史料是在1941年8月18日,中共中央青委给少共国际的信(通讯第八号),这封对外汇报中共青年工作的国际信件中也是明确写道,“在工作上组织上的总方针应是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同样类似的表述也散见于南方局历史文献和南方局书记周恩来的报告中。1941年10月27日,周恩来在关于南方局工作的意见致毛泽东和中央书记处的电文中表明,“根据大后方各地经验证明,在大后方的党,只能全力去执行中央长期埋伏、积蓄力量、等待时机的路线”。
1941年12月至1942年1月,周恩来在红岩村连续召开南方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在最后的总结报告(即著名的《建设坚强的战斗的西南党组织》)中说道:“目前的政治形势要求我们沉机观变,把西南的党建设成为更加坚强更能战斗的党,以实现中央给我们规定的长期埋伏、积蓄力量、等待时机的方针。”
因此,笔者在阅读南方局老同志的回忆材料时发现,蒋南翔、荣高棠、孔原、袁超俊等人依然将中共在国民党统治区域工作的总方针表述为“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等)待时机”。通过这些档案资料的梳理,可见当时中共中央对党在国统区和沦陷区的工作方针的明确表述应为“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等)待时机”十二个字。今天我们熟悉的“荫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十六字方针概念是新中国成立后才补充完整的。
(摘自《炎黄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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