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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医疗反腐进入“深水区”

时间:2024-04-23

7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会议指出,要以监督的外部推力激发履行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

其实,今年以来,国内医疗机构主要领导“落马”消息不断。据行业媒体不完全统计,2023年初至7月底,共有超百位医院院长、书记等主要领导被查。

医疗反腐一直在路上。进入2023年,医疗领域反腐更是加速进入“深水区”。

2023年1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一文指出,要进一步深化民生領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集中纠治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月10日,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联合发布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纠风”成员单位也从9个增至14个。

7月15日,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针对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检查内控管理、财务管理、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等。

7月21日,国家卫健委等10部门召开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形象;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处腐败,大力营造风清气朗的医药领域发展环境。

7月25日,《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这次提请初次审议的修正案草案,在行贿罪规定中增加一款规定: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等六类情形从重处罚。

7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会议明确指出,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

宁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军向记者指出,从最近国家一系列反腐的文件来看,目前国家的反腐又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我国大健康产业正处于快速上升阶段,在医疗领域反腐败一定意义上会推动整个行业良性的发展。

而之所以发布多个文件,马军指出,这一方面是想通过提高行贿涉刑期限,从源头上遏制行贿受贿的行为;另一方面针对行业政策的出台明确了行业反腐的重点工作,多管齐下,治理行业腐败。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明确指出,此次集中整治将针对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随着医疗反腐持续高压,“合规”将成为医疗机构、医药企业不得不补齐的短板。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已意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只有建立完善的合规体系,加强内部监督,树立诚信文化,才能有效应对高压监管,保持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时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合规已成为行业的“必修课”。

今年5月,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发布了国内首个《医院合规管理指南》(简称《指南》)。《指南》强调三个方面:一是医院合规的六大基本原则,即忠实法律原则、身份中立原则、全面合规原则、符合伦理原则、风险隔离原则、持续更新原则;二是倡导医院设置外部合规官,由其独立履行合规监督职责;三是倡导行政合规激励,对于积极建立健全合规体系、采取合格措施、实施有效合规的医院,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根据具体情形,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激励、增强医院合规风险防范能力。目前,不少省市医疗系统都在积极行动部署开展自查自纠。

除了医疗机构外,目前医药企业的合规建设也加速进入快车道。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已有68家中央企业集团和631家重要子企业设置了首席合规官,全系统合规管理人员超过2.8万人。据悉,首席合规官的特殊权限在于对违规行为“一票否决”,首席合规官制度的设立对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事项的审核把关、加强企业合规管理、推动合规管理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有着重要意义。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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