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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适用

时间:2024-04-25

摘 要: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使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镇地区加速了农村地区的老龄化进程,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结构核心化、家庭空巢化等现象也为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带来巨大挑战,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居家养老模式成为农村地区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的理性选择。本文以山东省青岛市为例,通过分析当地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运行状况,针对多主体在参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面临的法律政策、资金、服务队伍等多方面的问题,提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扩大养老资金来源、培养专业服务队伍、强化家庭成员责任、推进医养结合制度等建议,旨在为老龄化背景下的农村地区应对养老问题提供一定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模式;农村;社区;社会组织

基金项目:西北民族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810742009)。

1 问题的提出

据统计,2017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17.3%,65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1.4%,我国已经迎来“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时代,且我国的老龄化速度仍在加快。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普查数据显示,1982年农村地区60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比比城市地区高出0.4%,到了2010年,二者差距扩大到3.5%,按照这种趋势保守估计2020年二者差距会扩大至4.83%,有学者预计这种现象将一直持续至2040年左右。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均衡让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镇地区,这使得农村地区的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结构核心化、家庭空巢化等现象也为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带来巨大挑战,因此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积极应对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为应对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问题,自“十三五”规划提出之后,我国政府积极推进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从政策设计上看,这种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比较符合中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老年人的家庭观念和消费观念,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是未来一段时期内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必然选择。农村地区养老形势的特殊性使其对居家养老模式的需要更为迫切,但是目前却比城市地区面临更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摆在我国政府、家庭、社会面前的重要课题。

山东省是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最严峻的省份之一,全省人口老龄化呈现快速化、高龄化、失能化的趋势。截至2017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137.3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399.8万人;预计2020年,全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220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2.3%,高龄、失能、空巢老年人数量和比例也将大幅度增加。笔者以针对山东省青岛市农村地区的调查问卷的数据为基础,结合实地了解到的当地农村地区养老现状的相关内容,对目前农村地区推行居家养老模式所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2 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适用

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中家庭主要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物质供养、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目前这三个作用正在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与家庭结构微型化等因素的冲击下全面衰退。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在传统家庭承担养老责任的基础之上,优化整合政府、社区以及社会组织的养老资源,从养老服务需要者也就是老人的角度出发提供全方位的养老服务,提高了养老资源的适用效率与服务质量,理顺了政府、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促进多元主体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这个共同目标而努力。

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具有社会保障的性质, 政府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与公共资源的所有者,在政策、资金、管理等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不均等与不均衡的背景下,政府在加大对农村的投资力度和政策倾斜程度,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城乡统筹发展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①

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中政府提供资金、政策支持以及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运作予以规范与监督,社区自治组织负责具体运作。社区自治组织通过村民自治形式择优选择居家养老服务员,确保了养老服务供给者的水平与能力。社区在满足对老人的基本生活照料需求之外,同样关注老人的精神慰藉以及情感需求,通过成立邻里爱心互动小组与聊天小组等与老人进行情感上的互动,帮助老人排解负面消极情绪,有利于老人情感的宣泄。除此之外,村集體通过成立老年人协会等组织来满足老年人的休闲娱乐需要,鼓励老年人将参加各类文娱活动等当做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从而满足老年人多元的养老服务需求。

居家养老服务在农村地区作为新生事物而出现,目前在运作过程中普遍存在水平较低、服务人员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因此社会组织介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之中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持与指导具有必要性。将专业的社会组织引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之中,具有降低养老服务成本、整合社会福利资源、拓展资金来源、提高服务效率、满足老年人多元化与高层次需求等优势。

3 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面临的问题

3.1 法律政策方面

近年来,国家在农村居家养老法律保障方面推出了诸多法律政策,相关支持力度不断升级,也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客观来讲,我国现阶段的农村居家养老法律保障建设层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多元主体参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权利及义务模糊,农村地区发展居家养老模式的财政筹措问题规定不明确等,政策法规的不健全导致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缺乏制度保障。

3.2 资金来源方面

在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国家、省、市等层面都出台了相应文件,并有相应的补贴手段,但各村建设和运行居民养老中心的实际花费与政府的补贴资金存在巨大差距;另外,由于农村地区设点分散、产业化规模化效应难以形成、收益率无法保障,企业等民间资本投入农村居家养老的积极性不高。农村居家养老的资金不足导致农村地区居家养老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基础设施的运行和后期维修资金不足,这些都使得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后续发展动力不足。

3.3 服务队伍方面

目前农村地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主要是当地村民,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仍秉持传统家庭养老观念,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不足,缺乏服务意识和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知识,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与质量。

3.4 家庭成员方面

家庭养老作为我国养老的传统方式,同样是农村老人心目中的首选方式,无论从情感方面还是养老质量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等因素都严重冲击了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受到现实生活的挑战,传统家庭承担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职能空缺,老人的身体和精神层面面临多种压力。

3.5 其他制度方面

在养老服务的需求上,农村地区老人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基本的生活保障和服务上,特别是受医疗条件的限制,农村老人对于陪同看病的需求更是极为强烈。虽然政府鼓励和支持医养结合制度的试点和应用,但总体而言,我国目前的医养结合制度并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

4 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完善建议

4.1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的老龄化程度和速度都高于城市地区,农村地区老年人的养老状况和养老需求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2017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十三五”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鲁政法鲁政发〔2017〕21号)和2018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8〕18号)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绝大多数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的愿望和需求指明了方向。虽然农村地区老年人的养老需要受到政府重视,但是目前专门就农村地去制定的法律法规数量较少,政府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时应对多方主体的角色进行准确定位,调动与激活多主体参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4.2 扩大养老资金来源

目前农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资源的缺乏使得服务对象覆盖盖面与服务内容处于较低水平,但居家养老服务除了满足基本生活照料与基础性的情感支持之外,还应包括家政服务、康复护理、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多方面。为了提升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扩大农村地区养老资金来源是关键。首先,政府应将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财政保障;其次,村集体应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整合集体自愿,统筹管理资金资源;最后,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和国内外慈善机构对农村养老失业进行捐助,设立农村居家养老失业专项发展基金,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养老事业之中。

4.3 培养专业服务队伍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和其具备的专业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与质量。政府和社会组织应积极对工作人员的居家服务理念、管理技巧与方法技术等进行培训,促进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接受和适应居家养老服务,并帮助他们了解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引导他们在工作中尊重老人、平等对待老人,从老人的需要出发为老人提供各项服务,从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随着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深入发展,政府应逐步推行养老服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工作人员持证上岗,逐步建立一支道德水平素质高、专业知识精和奉献意识强的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朝着稳定有序高效的方向发展。

4.4 强化家庭成员责任

在乡村社会,受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老人行动的逻辑起点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即便是户籍独立和居住分离,他们依然将自己和子女视为一个生活共同体,希望在经济和精神上保持密切联系。因此,在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还要积极弘扬和倡导传统孝道文化,强调家庭成员的赡养责任,督促子女与年老父母保持常态化互动,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②

4.5 推进医养结合制度

医养结合制度的兴起指明了未来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新方向,目前的試点中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设置医疗分点等方式提高医疗服务能力。通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结构与合作意愿间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等绿色通道,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注释

①参见班涛:《社区主导、多元主体协同参与:转型期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路径探讨与完善对策》,载《农村经济》2017年第5期。

②参见姚兆余,陈日胜,蒋浩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载《中国人口报》2019年3月8日第003版。

参考文献

[1]张松彪,成鹏飞.中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困境及破解路径研究[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9(1):78-83.

[2]姜玉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多元主体治理困境及其应对[J].东岳论丛,2017,38(10):45-53.

[3]班涛.社区主导、多元主体协同参与:转型期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路径探讨与完善对策[J].农村经济,2017(05):91-96.

[4]刘菁.多元主体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机制研究[J].人才资源开发,2017(22):69-71.

[5]姚兆余,陈日胜,蒋浩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N].中国人口报,2019-03-08(003).

作者简介

刘珊珊(1996-),女,西北民族大学,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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