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乔梦依
1 基本内容
《贝弗里奇报告》这一著作的产生并不是偶然,其产生有两大基础:一是社会基础,英国的工业革命运动,使它成为世界上最先发展资本主义的国家。然而工业化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必然带来严峻的失业、疾病、养老等社会问题。此外,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特别是工薪阶层表达出对建立一个平等博爱国家的强烈渴望,极大地增强了英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决心。二是理论与实践基础,完善的社保制度能够促进政治格局的稳定,向来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早于1516年,英国的托马斯·莫尔就针对本国圈地运动中产生的“羊吃人”现象予以批判。1526年英国颁布《亨利济贫法》,它是英国开始为解决社会问题承担责任的标志。随后的一系列法律,如1601年《伊丽莎白济贫法》、1834年《保险法》与《健康保险法》等,为《贝弗里奇报告》福利国家思想的诞生夯实了基础。
《贝弗里奇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贝弗里奇委员会的工作过程以及报告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是针对当前英国社会保障存在的各项问题,详细地提出了23项改革的建议及理由;第三部分是将待遇标准和房租问题、老年问题及赔偿途径问题作为三个特殊问题进行研究;第四部分探讨的是社保的预算问题,提出由政府、雇主和参保人三方共同出资的新方案;第五部分系统地提出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计划,提出了通过社会保险、国民救助和自愿保险三个层面,满足不同的人群需求;第六部分是社会保障和社会政策,把消除贫困定为战后英国的基本目标,明确提出社保计划的目标。
《贝弗里奇报告》是人类第一次表达建立福利国家的思想,它是对英国保障思想和实践长期发展的继承与创新。在该书的第一部分就提出了对英国保险进行调查应当遵循的三项指导性原则:一是规划未来的时候既要充分利用过去积累的丰富经验,又不要被这些经验积累过程中形成的部门利益所限制;二是应当把社会保险看成是促进社会进步的系列政策之一;三是社会保障需要国家和个人的合作,明确社会保障必须由国家和个人共同承担责任。这三项原则在继承传统的同时,主张打破传统部门利益的限制与束缚,从国家层面上强调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并提倡在社会保障的发展中要将政府责任与公民义务结合起来,体现了现代的社保思想。报告中提出社会保障的目标是确保英国民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陷入贫困,社会福利计划覆盖所有国民,并且没有收入上限的规定。将人分为六大群体,而社会保障计划的设置则主要是围绕一般的社会阶层。在《贝弗里奇报告》中,社会保障被首次赋予了普遍性与类别性原则,普遍性即保障生活原则,社会保障只能确保每个公民基本的社会生活需求,统一性则主要体现在社保的缴费标准、支付待遇和行政管理必须统一。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值得一提的是,报告中展示的社会保障计划,极大地体现了公平性原则,一方面体现于指出不应出现有人因身体比别人更加健康或就业状态比别人更加稳定就可以申请少交费的情况,强调风险互济,各行业团结互助;另一方面体现在缴纳相同的保险费所受到的待遇也应该是相同的。
2 评价与思考
1950年,英国宣布进入福利国家时代,建成了世界上第一个福利国家。《贝弗里奇报告》的理论意义在于提出福利国家思想,实践意义则是根据该报告的指导,英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福利国家。在报告的出版以及英国福利国家的影响下,瑞典、挪威、芬兰、法国等也相继建成了福利国家。福利国家思想不仅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具有指导意义,更是对西欧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报告的实施很大程度地提高了英国人民的生活质量,缓和了社会阶级矛盾,理论上消除了赤贫现象,极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无工作、无劳力和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是资本主义国家对国民收入和社会财富进行有利于人民的一次再分配;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社会总需求,促进了英国经济的继续发展。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贝弗里奇报告》中的弊端日益显露,由此通过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给社会带来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首先,全方位的福利覆盖使得政府财政陷入危机。福利支出的急剧扩大必然导致财政赤字水涨船高,而政府为了减小赤字,通过举债、增税以及增加货币发行的方式,又造成了债务负担的加重,社会生产成本提高,通货膨胀,事业增多,经济发展受阻,进入恶性的发展循环。其次,使英国经济呈现低增长的情况。政府采取累进税制缩小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差距,社会均等化现象严重,劳动者提高工作效率的热情降低,投资者的投资兴趣也大打折扣,生产效率止步不前,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最后,国内过高的税率使英国的资本和人力资源大量外流,本土投资与经济增长缓慢。与此同时,行政机构的不断膨胀,开支逐年增加,官僚化问题日益突出,公务人员与公民间没有形成良性的沟通,双方对立情绪滋生与蔓延。
3 对我国当前社保制度的启示
第一,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切实保障公民的社会保障权利。《贝弗里奇报告》首次将社会保障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予以阐述,它强调社会保障的普遍性与统一性,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社会保障应当覆盖到每个公民,要对社会保障实行统一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每一个公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陷入生活困境。虽然近些年,社保制度处于不断改进与完善的阶段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主要是企事业单位人员,其他人民群体,如个体经营者、农民、私企员工等,依然未能真正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城乡缴费标准各异、政出多门等问题亟待解决。要实现人人普遍享有社会保障权,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保制度。
第二,明确社会保险责任分配中国家与个人的适度原则。《贝弗里奇报告》中强调在社会保障发展中要将政府责任与个人义务结合起来,个人要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社会保障并不仅仅是国家的责任,它应该是个人与国家共同的责任,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合作,应该是建立在国家责任和个人责任双重支柱上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不能过度依赖政府,忽视市场和社会功能,应当在追求公平的同时,注意效率的提升,解决贫困问题。因此,在社会保险制度中,只有实现国家与个人适度责任,才能构建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划必然需要一个跨部门的协调委员会来完成相关工作。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和社会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因此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没有一个跨部门的协调委员会是无法想像、也是无法获得预期政策目标的。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均设有社会保障部门,但是,在政策制定中往往对利益相关者考虑不周,这必然导致推广及执行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抵触与不合作,政策执行难度加大,很难进行顺利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以及政策的制定,必须要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能实现政策目标,建立起科学的社会保障制度。
参考文献
[1]贝弗里奇报告—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M],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组织翻译,中国劳动社会出版社,2004.
[2]姜紅明,唐文彰.《贝弗里奇报告》与现代英国社会保障制度[J].武汉冶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2).
[3]丁建定.《贝弗里奇报告》评价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7(10).
[4]王素芬.继承与超越:《贝弗里奇报告》对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借鉴与启示[J].行政与法,2011(9)
[5]戴建兵,王建云.从贝弗里奇报告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2).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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