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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推进网络监督规范化发展的对策研究

时间:2024-04-25

谢静

摘 要: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日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利用网络对社会上一些腐败和不良现象进行披露已经成为“草根”们维护自身权利、打击邪恶势力的有力途径,但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和相应法律法规的制约,现今的网络监督在给我们的社会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弊端。

关键词:网络监督;优势;弊端;对策

1. 引言

网络舆论监督,简称网络监督,指的是广大公民主要是网民利用网络这一现代传媒工具,对掌握一定社会权力者行使权力的行为进行监督,以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目的。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网络已经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 ,发挥着强大的舆论监督功能,显示出了顽强的生命力和对不良分子日益强大的威慑力。

2.网络监督的优势与弊端

2.1 网络监督的优势

2.1.1网络监督主体具有广泛性

网络监督具有匿名性消除了传统反腐过程中,因信息泄露而遭到打击报复的顾虑,使得人们通过网络表达反腐言论和揭露不良行径时能够畅所欲言,不必有所顾忌,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和积极性。同时,网络监督不受身份、地位、年龄、学历、职业等条件的限制,人人都可以通过网络这个平台对社会上的不良现象进行曝光,人人都能够为声张社会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相应的贡献。

2.1.2网络监督有利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网络反腐的优势在于主体强大、技术先进、成本低廉。作为体制内反腐机制的一种有益补充,网络反腐已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国内的许多重大事件,从重庆“钉子户”事件、打黑除恶风暴到山西“黑砖窑”事件、河北“三鹿奶粉”事件再到陕西“华南虎”事件……几乎都在网络媒体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和激烈辩论,形成了若干规模较大、力度较强的网络舆论,对于有关部门的决策和施政产生了重要影响,对公共权力和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近年来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这其中与网络监督是密不可分的,据统计三分之一的腐败分子倒在了群众网络监督的汪洋之中。

2.1.3 网络监督具有快捷性和公开性

网络舆论的快捷性和公开性,使其在实现舆论监督上有着突出的优越性。一般来说,传统媒介对民情、民意有个筛选、加工的过程,往往一些更真实的第一手舆论、呼声得不到传达。而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民意直达,社会各个阶层、各行各业的人士都可以通过网络参与相关事件的评论和讨论,真实、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看法。原来一些群众不愿说的事情能够反映出来,一些社会腐败现象通过网络媒体暴露在群众面前。有些网络研究学者认为:今天,网友言论之活跃已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不论是国内重大事件,还是国际重大事件,都能马上形成网上舆论,甚至进而产生巨大的舆论压力,达到任何部门、机构甚至公众人物无法忽视的地步。

2.2 网络监督的弊端

2.1.1、网络监督的法律不健全,致使侵权和网络暴力

从几年前的“虐猫”事件到2007 年底自杀的女白领姜岩、2008年的“沈阳女”以及“逃跑教师”范跑跑,每次都会极其详细地公布目标人的一切信息。而在人肉搜索的背后,是网友群体的集体声讨、铺天盖地的批评,还有无穷无尽地从网络到现实的“追杀”,也就是常说的“网络暴力”。由于人肉搜索的不规范性,它已经把舆论跟司法混为了一谈,很多人肉搜索都造成了严重的人身安全损失,特别是乱发虚假新闻进行打击报复的人给被害者带来了不小的创伤,“人肉搜索引擎”导致的权利滥用、恶意诽谤、挖人隐私等网络暴力行为,而由此引发的网络混战和道德滑坡反而刺激了更多网民参与进来,在网络舆论监督过程中形成的群体心理机制缺乏有效地监管。

2.2.2 网络监督过程中行为不规范易侵犯他人隐私

虽然大多数人在进行网络监督的时候都秉承客观事实、合法的原则,揭露公开的信息大多都是真实的,合法的,但是不能排除有少数人打着揭露事实与邪恶势力做斗争的旗号,采取一些非法途径获得一些资料,侵犯他人的隐私,却为自己谋私利。现已发生的“人肉搜索”事件,被搜索人乃至其家庭成员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内容都被公布在网络上,然而这会对被搜索人及其家属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重大影响,姑且不论被搜索人的信息是否真的有必要被公开,但是他们的家属绝大多数都是无辜的。

2.2.3网络监督缺乏相应法规的保障。

目前网络监督的基本模式是:某一事件被爆料出来得到一些人的关注并反响强烈该新闻迅速被新闻媒体和网友转载立即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和声讨之声迫于强大舆论的压力,相关政府部门介入 在全民的监督之下相关部门对该事件做出处理最后事件得以平息。在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有两个阶段,一个是该事件在社会上反响强烈并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另一个是政府部门的介入调查。只有这两个过程都能顺利进行,事件才能取得满意的处理,然而试想一下要是该事件的爆料人由于水平有限或是其他的一些原因,其爆料的事件并没有得到网友的强烈回应,抑或是虽有一些反响但形成的舆论压力不足以迫使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有可能该事件的最终结果是石沉大海。

3.如何有效运用网络监督

3.1 完善法律,确保相关各方利益

虽然我国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发布的法律很多,但网络监督依然缺乏法律的支持。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网络监督就会显得苍白无力,甚至连爆料者自身的安全都无法保障,更不要说为社会、为他人声张正义了。湖南株洲市出台的全国第一个利用网络反腐倡廉的文件《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开启了我国网络监督机制化的先河,为网络监督提供了依据,使网络监督不至于走向盲目。其他地区也应尽快推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检举调查系统,以保障网络监督朝规范化方向发展,保障民众依法行事,在他们发布真实消息时不必担心自己会遭到打击报复,在散步虚假信息时意识到自己将会因此受到法律的严惩,各方利益都能得到保障。

3.2 推动网络监督中的道德建设,加强网络监督中的法律意识

良好的道德秩序和法律意识,是创建一个良性的网络监督环境的重要保障。我们需要网络理性地引导社会舆论,就需要不断地加强网民的网络道德建设和法律意识。只有用道德的力量呼吁社会保护和尊重他人的权利,用明确的法律条文制裁故意恶性网络暴力事件,用切实可行健康的方式保障人们的监督权,才能创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才能从根源上减少网络失控和网络暴力,最终保障网络监督的良性发展。

3.3 建立健全网络监督信息收集、处理和快速反馈机制

各级监督机构要确立一套快速有效的筛查、甄别、调查、处理以及反馈信息的程序。要安排专人对网络监督信息线索进行及时汇总和归纳,认真收集整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查证属实的予以迅速处理和回应,准确、及时、详细地在网上公布所掌握的信息,抑制虚假信息的泛滥。要通过积极应对,及时公开事实真相和处理结果,把最真实的情况通过最权威的渠道发布出来,让网民在事实面前去发表更理性的评论,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的积极功效,抵消网络的消极作用。各级监督机关有责任在依法履职的前提下,主动回应热点,如实介绍情况,坦诚工作问题,虚心进行整改。只有在第一时间依法公开所有能够公开的内容,积极主动地向公众作出解释,才能取得社会公众的信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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