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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书馆超期罚款谈起

时间:2024-04-25

朱晖 张骏

摘 要:图书超期罚款是图书馆处理超期的普遍行为,但是超期这一现象却没有因为处罚滞纳金而减少。本文就从图书超期的原因,探析收取滞纳金所引起的诸多问题,来寻找更合适的图书超期处理方法。

关键词:图书超期;超期原因;引发问题

在图书馆图书的日常流通中,图书超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少则一、两天,多则十天、半个月,甚至因为超期太多而放弃到图书馆还书。这不仅影响了其他读者的借阅,对图书馆正常的流通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长此以往,对读者和图书馆之间的和谐关系造成了一定程度地影响。目前图书馆都是采取超期收滞纳金的形式来制约读者的还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解图书流通的效率,但是超期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图书超期仍然屡见不鲜。本文针对在图书流通工作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何提高读者的还书效率,杜绝图书超期现象。

一、图书超期原因

图书主要流通在读者和图书馆之间,因此超期的原因既有读者方面的,也有图书馆方面的。

(一)读者方面的原因

1、由于读者缺乏责任心,忘记还书时间。目前图书馆还书主要是以借书时提供的小票作为依据。然而很多读者把图书借走以后,就忘记了小票的提醒功能,特别是日常工作繁忙更忘记了归还时间。由于读者主观遗忘,就可能造成忘记图书归还。

2、对图书馆相关借阅规则不清楚。图书馆对各种图书的借阅期限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同的图书借阅期限是不一样。比如图书的借阅时间比较长,一般为30天左右,而期刊的借阅时间较短,一般为15天。但是有些读者由于对制度的不清楚,导致期刊的借阅时间也误认为30天。

3、读者具体困难造成图书超期。有的读者由于距离图书馆较远,因为日常繁琐的工作、生活事务造成不能按时到图书馆还书;还有的读者因为临时出差外地或放假临时回家,客观上导致不能按时还书。

4、有的读者存在侥幸心理,主观上不想来还书。有的读者由于把图书弄丢,不知道图书馆的赔偿制度,就放弃到馆赔偿;还有的读者因为喜欢某本书,想占为己有。这些读者,都是存有侥幸心理,想用图书证押金抵偿赔偿金和滞纳金。

(二)图书馆方面的原因

1、图书馆与读者的沟通渠道不畅。目前图书馆因为经费方面的原因,没有引入短信提醒业务,出示的图书借还小票容易被读者弄丢;图书馆的借还期限,宣传力度不够,导致读者还不太清楚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2、图书馆系统故障。图书馆由于借还书系统的故障,有可能是因为硬件系统、病毒入侵等情况,造成已归还的图书,图书馆管理系统未能存储下来,造成图书超期。

3、工作人员的失误。由于借还图书人数众多,特别是在周末,工作人员大量纷繁的工作,导致还书没有及时录入系统,但是工作人员和读者都以为已经归还了图书,只有在下次再来借书时,才发现已经造成图书超期。而此时更容易造成无法查证的既定事实,引起读者和图书馆的纠纷。

二、图书超期引发的问题

“图书超期,一罚就灵”,目前已经被大多数图书馆所认可。但是,图书馆超期的行为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当然这并非大家故意让图书超期所造成的,或许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各种理由,导致图书不能按时归还。因为图书超期却引起诸多问题。

造成读者的经济损失。根据图书馆的相关规定,读者图书超期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国内普通图书馆以一天一本为例,滞纳金大概为0.2元-0.5元不等。虽然处罚标准不统一,但都是通过经济的方式予以实现的管理手段,防止读者下次图书超期。不管超期时间的长短,都在经济上对读者造成了影响。

影响图书流通管理。由于图书不能按时流通到图书馆,积少成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图书馆借阅书籍的数量。有的读者可能连续到图书馆来借某本图书,却无法借到,影响了他对图书馆的忠诚度,流失了一部分读者;而长期霸占此书的读者,因为不想归还,所以在这段时间之内不会来到图书馆。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影响了读者到馆的数量,也影响了图书借阅量,而这两个指标正好是图书馆工作的重要参考。

引发读者纠纷。图书馆对超期图书的罚款是否合理,到目前为止没有找到一部现行法律进行论证。图书馆界也针对这个问题进行过讨论、研究,但是,“图书馆罚款缺乏法律依据,但是图书馆罚款行为长期存在,它在保证图书馆的工作顺利进行和图书馆的正常秩序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是具有合理性的”。但是一部分读者对超期罚款的合理性以及罚款的管理制度存在诸多疑问,有的读者觉得图书馆的超期罚款属于盈利性质,恕不知所有费用都会上交财政,因此在给付罚款的时候不愿意配合,引起读者纠纷。

三、图书超期对策

1、图书馆可以通过利用网络便捷服务,提醒还书。图书根据系统提示,提前5天左右通过手机、发送EMAIL或者微博私信的方式,提醒要还书的读者提前安排时间。建立读者交流群,在QQ群上提醒还书或者提醒超期信息。另外在现场借阅窗口,通过电子屏的方式,提示借阅书目的信息,帮助读者“加强”记忆。

2、增加还书渠道,提高还书的便捷性。图书馆从节约资源的整体考虑之后,都是有一定的闭馆时间而不是采取通宵开放,因此就给下班之后来馆还书的读者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利,影响了图书的按时归还。图书馆方便可以考虑,在闭馆之后可以采用24小时自助还书机,方便下班之后到馆还书的读者在闭馆之后也能顺利归还图书。这样读者还书时间较灵活,可以不受图书馆开放时间的限制了。

3、以其他形式替代图书超期。重庆图书馆首次推出了以自愿服务的形式替代读者的超期。它不仅在于提升读者借还书的积极性,提高图书的流通效率,更是加深了读者对图书馆的认识,了解了图书馆的工作流程和服务特色,从主观上加强自己的还书意识。从活动开始以来,就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关注。图书罚款不是目的,主要是通过这样新颖别致的图书超期“处罚方式”提醒大家。此外,还可以通过图书超期时间,影响下次的图书借阅时间等其他形式来代替使用滞纳金的方式。

图书超期罚款不是目的,图书馆也在通过一系列方式,不断改进服务措施,给广大读者提供更多的便利。但是,图书超期现象其实是反应了一个社会的诚信问题。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都重视这个问题,都以实际行动避免超期,在不多久的将来,图书馆和读者一定会达到和谐的状态。

参考文献

[1]陈芳璇,高校图书馆读者借阅超期现象问题分析及对策,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2(6)

[2]王学光,浅析高校图书超期现象的原因及对策,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1(2)

[3]李立新,图书馆罚款论,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7(1)

[4]康思本,图书馆超期罚款的反思,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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