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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与现代农业发展协调机制分析

时间:2024-04-25

王一凤 白永世

农村土地整治规划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对土地整治活动进行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目的是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等的关系,为土地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提供科学依据。土地整治和农业发展协调机制实质上是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对农用地进行资源配置优化,由土地整治达到促进农业发展的目地。目标既是机制的组成部分,同时对机制的设计具有指引作用。

1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协调机制的前提—公众参与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多地少的矛盾也愈演愈烈,坚守1.2亿公顷耕地红线面临严峻挑战。而土地整治作为协调人地关系,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在补充耕地、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用地结构,保障粮食和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99-2008年,中国通过土地整治共补充耕地278万公顷,近几年中国每年用于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近千亿元。然而,当前中国的土地整治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急需加以解决。如土地整治规划统筹乏力;规划设计不合理,以至于变更比例大;资金来源单一,资金管理效率低下;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的效率低下等。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随着我国土地整治工作的逐步推进,公众也逐渐参与到土地整治中来。大部分学者已认识到,土地整治项目引入公众参与是一种必然趋势。梁留科等对德国矿区景观生态重建、土地复垦的历史变迁、实施手段、理论研究等方面作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他指出加强公众参与并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是中国矿区生态重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胡振琪等指出“公众参与型“模式作为一种有效的项目管理方法,对促进我国土地复垦工作的开展、实现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徐雪林认为公众参与是社会评价的重要手段之一。有效的公众参与,使得社会评价更加全面、完整和更具有针对性。薛继斌等认为公众参与是农地整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环境资源价值的重要方法,同时还可以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毕宇珠认为公众参与提升了乡村土地整治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共性,增强了乡村土地整治的社会可接受性和可操作性,保障了乡村土地整治规划顺利实施。公众参与是保证土地整治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有效的公众参与一方面可促进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可使农地整理规划设计方案更加科学合理;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监督地方政府、基层领导、施工与监理单位的行为, 提高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与管护效率。从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上来看,公众参与乡村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建设与管理是大势所趋。

2 构建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协调机制

2.1建立现代农业的政策体系,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首先应因地制宜地进行制定建设规划、发展纲要,确定阶段性目标。经过人大审议通过后,使现代农业建设形成一个层次分明、长短结合、有机统一的政策体系。其次,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要做到“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支持”,通过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把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2.2做好规划的编制与协调工作

(1)规划编制时的协调 在农业发展规划过程中,应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沟通协调工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现代农业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土地整治也不是一时之事。首先,要从实际出发,以规划修编为契机,科学编制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次,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先导,做好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最后,科学制定“十一五”期间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同时,应提前介入各类相关规划工作,优先安排现代农业示范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2)加强前期调研工作 农业发展和土地整治中的很多建设都是互相关联的。二者的有机协调将产生巨大的综合效益。无论是土地整治项目还是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在项目的立项过程中,必须加强前期调研工作。土地整治项目在立项、规划设计时,应着重考察当地的农业现状。做好前期调研工作,能有效地加强二者的协调性。一方面是可以防止重复建设,节约资金;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做过土地整治规划的同志都知道,对项目区及其周边情况的了解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规划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举个简单的例子,设计者知道或不知道离项目区100米处有个提灌站,他对路、沟的设计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3)实施过程中的协调 当前,县级土地整治项目一般要限制在300公顷以内,每个项目都有一个明确的范围线,所有的土地整治工程设计只能在项目范围线内进行。笔者认为,这样进行规划设计有割裂之嫌,人为地把一个项目区看成了一个“独立王国”,切断了和周边区域的联系。众所周知,土地整治的一大目标是追求新增耕地,考虑到项目规模,一些院落或新增耕地潜力不大的区域就不会放到整理区内,然而新增耕地潜力不大的区域并非就是不重要的区域,有些反而是居民生产生活的主要区域,当这样的区域被人为剔除出项目区,当地农民难免会不理解,并产生抵触情绪。进而影响到项目的实施和

维护。

2.3建立“四统一”运作机制

随着中央对农业发展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各部门投入的资金也不断增加,但目前存在资金投入较为分散的问题。具体表现为部门之间各搞各的规划,各做各的项目,各投各的资金,没有形成合力。因此,今后各地在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时,应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投入和统一实施的“四统一”模式。

3 结语

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既表现为手段与目标的关系:土地整治是手段,农业发展是目标,土地整治的内容确定、模式设计与运作管理,都应以农业发展为目标;又表现为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协调共进关系:作为农业发展的手段,土地整治具有推进农业发展的功能,土地整治对农业发展推动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土地整治所确定的目标、内容、模式和管理状况;土地整治功能效果发挥得好,促进了农业发展,才能获得农业发展为其提供的更大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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