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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国有企业监督资源,发挥监督合力的几点探讨

时间:2024-04-25

马建强

【摘 要】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让国有企业的支柱性作用得以体现,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体系。在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需求下,怎样把当前纪检、法律、财务、审计、监事等模块的监督资源有效整合,研究出新型监督体系,产生大规模的监督效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这些年来始终是国资委、国有企业都相当重视的研究课题。

【关键词】 国有企业 监督资源整合 新型监督体系

前 言

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这决定了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不容忽视。要保持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健全企业监督制约机制。当前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存在着资源分散、成效不够理想的问题。本文就近年来国企监督资源利用的成效和问题予以剖析,来探究如何有效地进行监督资源的整合,从而推动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近年来国企监督资源利用的成效与问题解剖

(一)重视制度建设和和谐企业建设,突出党组织地位

1.重视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内部监督的常态化发展。纪检、审计是企业内独立、专门的内部监督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就是检查各级领导是否遵循决策程序,是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忽视党纪要求进而滋生腐败,从而促进企业的长足健康发展。如重庆机电集团纪委这几年来逐渐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责任制及分工包项责任制、诫勉谈话等各项制度,不断发挥监督职能,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协调一致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从根源上预防和打击腐败现象,监督部门的监督作用、实效和规范化水平也随之得到提升。

2.突出党组织地位,推动党内监督的全面运行。以重庆市机电集团的分公司为例,积极推动把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把党建工作总要求写进公司章程,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进一步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充分实现监督作用。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环节,在费用报销方面采取党政交叉审核签字的方式,避免权力失控、决策不科学和行为缺乏监管。此外,重庆机电集团党委、纪委推进“企检共建”工作,与地方检察院达成合作,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商业行贿受贿的教育工作,组织中层领导干部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到监狱实地接受警示教育,增强他们的廉洁从业意识,发挥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3.重视和谐企业建设,推动监督形式的多样化。这些年来,和谐企业建设也备受重视,各种监督机制在化解不和谐因素、促进和谐企业构建中意义重大。网络监管、内外监管、上下牵制、党内监管、法律约束、民主监管、财务审计监管、信息员监管和社会舆论监管等各种监督措施不断落实并结合,对各企业领导在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干部选择、廉洁奉公等方面的监管逐步推进。

(二)监督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及原因透析

1.企业制度方面。当下有些企业未进行改制,部分企业转变成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然而其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仍然依附存在。公司中的股东代表、出资人、董事及监事,通常由国有资产所属人员引荐,然而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出资者。公司无法切实引进自然人、非国有性质的出资人,亦或是交叉任职使得权责模糊,导致治标不治本,监督乏力。

2.思想观念方面。主要表现在主观认识不清,人为淡化监督,监督执行不力,监督结果大打折扣。企业领导过于重视发展企业经济和效益,因此监督通常是“三多三少”,即对监督政策的培训教育和口号宣传多,实际检查少;订立原则要求多,具体指标少;事后管理多,事前监管预防少。

3.监督效果欠佳。比如政出多门,监督范围没有实现“全覆盖”,监督滞后,监督成果没有得到有效运用,民主监督失之于软,流于形式。

二、整合国企监督资源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探讨

国有企业监督职能的整合是涵盖面广、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要满足时代要求,就一定要理清思路:大力推动国企改革上市,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衡,调动一切可能的监督资源,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内控机制,充分发挥纪检、审计等职能机构监督和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确保制度监管和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协调,对领导班子、重大决策、关键岗位开展实时监督,并确保监督结构能够科学公正,从根源上实现标本兼治的监督效果,进而实现防腐治腐长效机制,最终构建“大监督”的格局。概括起来说,就是着力于“三大构建”:

(一)构建“大监督”思想理念

思想是重要的指导方向,唯有思想足够明确,“大监督”模式才能有机会形成。整合监督资源的主要原因,就是要科学调整监督资源配置格局,强化监督资源的质量和效率,避免多重监督和无效监督和盲目监督。因此企业各级部门和员工,特别是领导班子一定要树立“大监督”理念。确保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实践显示,某一层次或某一单位、某一部门的监督能力有一定限度,监督效果甚微,唯有通过对权力方面进行多维度多途径的监督,才能避免腐败情况的出现。国务院国资委某领导表示: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体系越完善,自我约束就越强,自我管理效果越好,企业自主权就能充分发挥,法人地位就更清晰,从而企业在竞争环境中,促进自身发展的潜力就越大。所以,一定要开展必要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面监督思想,增强监督客体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推动监督主体自觉进行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群众监督的参与热情,深入落实全面、合理监督的“大监督”理念,避免“九龙治水”却“水患不绝”。

(二)构建“大监督”控制制度

企业经营破产、会计信息不合理及不规范经营很多都是由于缺乏企业内部控制或内部控制不到位,如巨人集团的失败、郑州亚西亚企业的破产,都彰显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持续稳健发展中的关键作用。由于我国内部控制的相关法律条例的颁布,从2014年以来,一些国有单位開始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结合自身特点和未来发展开始设置内部控制措施,但是依然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情况。因此,构建包括人、财、物、产、供、销等多层次的科学规范的“大监督”控制体制势在必行。

(三)构建“大监督”工作机制

1.全面调整优化国企法人治理和内部监督模式。一是科学安排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人员,防止出现角色定位不明、职责不具体、错位或者欠缺等情况。二是要协调公司法人治理模式,如今的国有独资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法人治理模式运行存在问题,董事会、经理层人员兼任现象明显,不满足法人治理模式中董事會决策、经理层落实、监事会监管的标准,达不到彼此制约,互相监督的效果。三是要推进各监督力量的体系化。强化纵向监督、专业监督和流程管控的刚性约束;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应成为常态;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的把关应成为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前置条件;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通过企务公开、“权力清单”等形式,保障职工民主监督权利。

2.要充分利用外部监督功能。国资监管机构应坚持管理和监督并重;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中介机构,审核国有企业的经营规范性、财务支出的准确性等;推行总会计师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制度;外派监事会应加强当期和事中监督,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及时发现问题;纪检监察机构和巡视巡察工作应加强对国企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查问题,立威严,促改革,助发展;推进国企重大信息公开,畅通公众监督渠道。

3.要构建监督力量的协调配合机制。包括经常性信息通报与交流、工作会商、问题线索移送与案件协查、查处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力度,创新监督方式,注重“条”“块”结合和信息化手段运用,从不同角度发挥“补位”作用,减少重复劳动,完善违纪违规线索移送机制,形成监督“闭环”。

4.要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查处,实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对于普遍性问题,则要查找问题发生的根源,研究对策,力求“根治”。

总的来说,改革监督体制,调整监督机制,是避免腐败滋生的重要措施。要发展“大监督”的工作模式,主要是建立健全约束机制,深入开展产权监督工作,加大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职工群众监督的力度,全面激发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形成监督合力,实现监督成效的最大化。

三、总结

国有企业监督职能的整合是国有企业健康成长的保障。笔者认为,唯有通过“大监督”的工作模式,实现监督职能的整合,发挥监督合力,才能更快促进国有企业持续稳健良性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保障。

【参考文献】

[1] 范建萍. 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监督合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初探[J]. 管理学家, 2012.

[2] 窦亚琼. 大型国有企业内部监督资源整合研究――中国移动福建公司的案例分析[J]. 2010.

[3] 孟威. 整合监督资源构建新型国有资产廉洁监管体系[D]. 东北师范大学, 2012.

[4] 张德力.对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思考.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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