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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的研究

时间:2024-04-25

赵团 赵圆

摘 要:农村金融的发展作用于农民收入有很长一段过程,农村金融的发展与农民的收入的关系尚不明确。本文收集了从2003到2012年的全国性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数据,把农村金融发展的程度分为深度和广度,选取金融机构信贷比、储蓄比和金融机构的分布密度三个因子分析农村金融法人机构与农民收入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构造计量模型。结果是,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比越高,农民的储蓄比越大,农村金融机构的分布密度越小,农民收入越高。并提出发展高质量有保证的农村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导向性多元化模式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发展;农民收入;信贷比;储蓄比;分布密度

0 引言

近十年以来,随着国家多次出台相关农村帮扶政策,金融机构对农业企业信贷的最高额度也大幅增加。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响应国家的号召应地而生,越来越多地下乡到农村深处去开展金融业务。农村金融机构不仅为农业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提供筹资融资,还可以推出农业企业发展保险,有利于农村企业技术的创新和提高,带动农村企业的发展。近几年,随着国务院多项帮扶农村政策的出台、各地政府部门对农村发展的密切关注,农业金融发展的程度不断深入。

1 文献综述

很多学者持有农村金融服务发展会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观点。Stiglitz(1997)强调了农村金融机构在推广创新中小型信贷,以及发行股票、中短期债券等筹资行为的必要性,认为一个地方的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水平越高,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作用越强,农民收入也会随之增长。Pesaran(2003)研究1993年印度银行的金融服务改革,发现这次改革有效地促进印度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并且也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

此外,有学者持有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不会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观点。温涛(2005) 发现农村金融的发展程度远没有城市金融发展的程度大,从而造成农村资金的外溢,很多农民选择把资金存在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而不是农村信用合作社,故得出农村金融发展程度越小,农民收入越多的观点。许崇正和高希武(2005)、刘旦(2007)等人都通过实证分析后认为农村金融的发展不能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

综合以上研究,归纳得出已有研究的不足为:很多学者研究的内容都是就某一局部农村金融的发展情况与当地农民收入的关系,也有很多学者只是通过对比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收入之间的差距来进行研究。

2 实证分析

2.1 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和银监会的年报。

2.2 变量的选取和模型建立

假设被解释变量农民收入(shouru)只受到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比(cundaibi)、农民储蓄比(chuxu)、农村金融机构分布密度(midu)三個变量的影响,建立理论模型如下:

shouru=C+cundaibi+chuxu+midu

(1)农民收入。被解释变量农民收入量化为农民人均纯收入(shouru)。

(2)农村金融发展深度变量。选取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比(cundaibi)和农民储蓄比(chuxu)两个指标来衡量农村金融发展的深入程度。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比(cundaibi)=农村贷款/农业总产值,表示的是农村信贷在农业GDP中的贡献值。农民储蓄比(chuxu)= 农业储蓄/农业总产值,表示的是农业储蓄对农业 GDP 的贡献值,其中,把农业储蓄量化为农户储蓄存款余额。

(3)农村金融发展广度变量。选取农村金融机构分布密度(midu)来衡量发展的广度,密度为每万农村人口所拥有的农村金融机构数量,是用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与农村人口的比值计算。

2.3 模型检验

经过二阶差分处理后,回归中所有变量的数据都已是平稳的时间序列。

本文采用恩格尔-格兰杰(EG)方法,先对取得的平稳性序列进行回归取其残差,对残差进行ADF检验,检验结果存在单位根,说明具有协整关系。也就是说,shouru和 cundaibi、chuxu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也就是说三个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2.4 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首先进行一元线性模型的回归,再使用Eviews进行检验,回归方程为:

shouru=-7494.905+267.53*cundaibi+517.385*chuxu

R2=0.837904  DW=1.4468  F=1.44*18.092=26.052

拟合优度检验的结果=0.849129,该值切合实际。从该线性模型的结果来看,农村金融机构分布密度(midu)与农民收入(shouru)成反比;农民储蓄比(chuxu)和农民收入(shouru)存在正相关关系;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比(cundaibi)与农民收入(shouru)成正比。

2.5 模型结论

从变量的显著性检验结果来看,农村金融机构分布密度(midu)与农民人均纯收入(shouru)成反比,也就是说二者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农民储蓄比(chuxu)和农民人均纯收入(shouru)是正相关;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比(cundaibi)与农民人均纯收入(shouru)成正比,二者呈正相关关系。

2.5.1 农村金融发展得越深入,农民收入越增长

农村信贷规模越大,对农民的最高贷款额度越大,农民收入增长的幅度越大。农民储蓄比越大,农民收入越增长,也就是说农民的储蓄存款越多,对农民的收入增长越有效。

2.5.2 农村金融发展越推广,农民收入越增长

农村实体法人金融机构数量越少,农民收入越增长,理由是:第一,农村金融机构数量收集的数据都是来自法人机构,并未考虑非法人机构。第二,这么多年农村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率和监管的程度很大,那些落后的、业绩差的机构会被并购或者取消设立,只留下债务结构优良的机构,故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减少。第三,新的金融机构出现改变了农村金融发展的方向。农村“互联网 +”这种新的筹资融资方式的推广引进,让银行办理业务更为便利。第四,银行业务的普及化。农民既可以去各个农村合作社办理借贷,也可以去四大行或者其他国家控股银行进行借贷等融资和投资行为。

3 建议

第一,改革农村信贷的规模。针对不同的农业企业,在进行实地考察以及财务报表分析后,确定金融企业对其的最大信贷额度,进行帮扶政策。对于国家级特色产品企业,当地政府可实行政策性农业担保,帮助特色农业企业上市和进行相关筹资、融资等金融性行为。政府鼓励各大保险机构为地方性特色农业企业提供筹资融资等金融担保。在农业企业直接融资活动中,推陈出新支持农业产业结构化的中长期票据等产品。

第二,可适当提高农村金融机构存款率和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率。政府帮助支持,激励农民和城市居民,甚至外来人员,增加农村金融机构能吸纳的资金量。让农业企业的借贷门槛更低,让农村金融机构能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的农民群众,服务于地方性农业企业,从而提高局部农村甚至中国整个农村的农民的收入水平。

第三,大力发展农业企业。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转型为服务性的金融服务机构,针对农民需求的不同、农业企业在申请贷款时抵押担保物不充分以及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高等缺点,研发特色导向性产品,在进行实地考察和对农业企业进行财务报表的严格审查后,对不同层级的农民或者农业企业推荐不同的产品,扩大小额贷款的最高额度,以及其他特色贷款的覆盖程度。

第四,满足多层次农村金融需求。不同的农民的储蓄比不同,应针对不同层次农民的风险偏好设计不同的金融产品来满足农民多层次的金融需求,从而增加农村的储蓄比,进而增加农民收入。在担保物的选择和监管方面,应该划清农业企业或者农户个人的财产权,积极扩大担保物的覆盖度。

第五,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的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互联网+”和网上银行等新兴筹资融资方式的引入,不仅对传统的农业信用合作社等业务进行冲击,还对新时代的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和发展设置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政府应该对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和财务结构的监管进行严格管理,让农村金融机构能为农民提供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的服务,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Hoff K, Stiglitz JE.Moneylenders and Bankers:Price-increasing Subsidies in a Monopolistically Competitive Market[J].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1997,52(02):429-462.

[2]Irii k,Pesaran HM,Shin Y.Testing forum Roots in Heterogeneous Panels[J].Journal of econometrics,2003(15).

[3]溫涛,冉光和,熊德平.中国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J].经济研究,2005(09):143.

[4]许崇正,高希武.农村金融对增加农民收入支持状况的实证分析[J].金融研究,2005(09):17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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