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李文燕
摘 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旺盛, ITS应用项目作为交通运输技术生产型产业,走出国门,将缓解国内市场竞争,促进技术装备国际标准化发展。ITS项目具有建设项目投资额大、公众参与监督度高、运行周期长、运维纷繁复杂等特点,且沿线国家政治与社会环境复杂,ITS企业需结合沿线国家ITS建设需求和自身业务构成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融资模式。
关键词:一带一路;ITS;投融资
“一带一路”贯穿欧亚非大陆,丝绸之路经济带畅通中国至中亚、俄罗斯、欧洲、西亚、波斯湾、地中海、东南亚、南亚、印度洋等地区,海上丝绸之路畅通中国至印度洋、欧洲、南太平洋等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为中国技术生产型产业走出国门,提供一个良好市场环境[1]。目前,我国企业走出国门主要有: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进入境外经贸合作区三种方式。
1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和经济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旺盛。从沿线国家政府层面考虑,引进外资的目的主要有:解决就业、增加国民生产总值、提高税收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国家政府给予一定投资规模的企业用地和税收政策方面的优惠[2-3]。ITS应用项目作为交通运输技术生产型产业,走出国门,将缓解国内市场竞争,促进技术装备国际标准化发展。但沿线国家复杂的政治与社会环境,使得项目投融资中面临诸多风险[4],ITS企业需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业务构成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融资模式,打开国际市场。
2 ITS应用项目的概况
2.1 ITS应用项目的构成和特点
智能交通运输系统(ITS)是应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改善交通系统运行与管理,为出行者提供服务,提高整体运输的效率。根据《中国智能交通系统体系框架》[5],我国目前ITS应用项目主要包括:交通管理、电子收费、交通信息服务、智能公路与安全辅助驾驶、交通运输安全、运营管理、综合运输、交通基础设施管理、数据管理等9个方面[6],如图1所示。
ITS技术是基于通信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由硬件、软件和通信网络构成的综合化系统。硬件包括:RFID 技术(标签产品、读写器、发卡器、天线、桌面发行器)、摄像机、车载主机、信号控制机、信号接收机、地磁车辆检测器、雷达测速、挡车器、LED显示屏、自助缴费终端和其他相关设备;软件包括:后台处理软件、APP、公众号小功能等;通信技术包括: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技术。
ITS依托于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停车场、通信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建设项目投资额大、公众参与监督度高、运行周期较长、运维纷繁复杂的特点。
2.2 ITS相关企业的特点
国内ITS市场竞争严峻,部分ITS企业组成团队较小,直接采购其他厂商设备构成方案作为产品销售,核心技术为软件方案。部分企业依托于上级公司(通信设备生产型企业),销售软件方案的同时,生产和出售硬件设备。按照是否生产和出售硬件设备将ITS企业分为硬件自产型企业和硬件组装型企业。
硬件自产型企业:以通信设备生产型企业为后备,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加工工厂,规模较大,多属于通信设备生产型企业的子公司,核心技术来自于硬件和软件设计两方面;硬件组装型企业:采购其他硬件自产型企业的设备,组装和设计ITS方案,规模较小,核心技术来自于软件设计方面。
3 ITS 应用项目的投融资模式
按照国内外相关经验,将ITS应用项目政府和民间合作的具体方式归纳为以下三种[7,8]:
3.1 BOT模式
BOT模式:即建设—经营—移交,由民间机构投资兴建并营运,营运期间届满后,将建设所有权移交给政府。BOT投融资模式的优点是:项目经营性较强,技术成熟,具有良好的收益机制;缺点是: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风险大。BOT模式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引进外资进行本国基础建设投资的重要手段,但在特许期内,政府失去了对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的
控制。
BOT模式的运作方式有以下几种: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建设—拥有—运营;BOOST:建设—拥有—运营—补贴—移交;BLT:建设—租赁—移交;BT:建设—移交;BTO:建设—移交—运营;IOT:投资—运营—移交;ROO:改造—运营—拥有等。以上方式明确了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的经营权和所有权。
3.2 ABS模式
ABS模式:即资产支持证券,是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通常是金融资产,如贷款或信用应收款)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ABS模式的优点是:通过在国际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筹资成本较低。缺点是:本金回收时间具有不可预见性。ABS模式需要较大规模的基础资产作为支撑,适合能产生稳定现金流、拥有经营收费权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3 PPP模式
PPP模式:即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是政府通过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并与项目公司签订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合同,营运期间届满后,将无偿移交给政府。PPP模式的优点是: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引入民营企业高效的运营管理经验和技术;同时,政府可以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融资难的问题。缺点是:需要政府有力支持和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的支持。PPP模式在项目初期,由政府分担部分风险,政府拥有一定的控制权,适用于有经营收费权的各类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PFI模式属于PPP模式。PFI模式:即私人融资活动,由私人资金投资兴建,政府授予私人特许经营权,获取项目运营收入,并向投资者支付一定的资产租赁费。合同期满后,如未达到预期效益,民营企业可继续拥有或续租项目运营权。PFI模式是政府以合同的方式从民营企业購买高品质的服务,但其采购招标阶段流程复杂,政府过于依赖民营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
4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ITS投融资方案建议
按照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水平,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分为:发达地区、较发达地区、较落后地区,如图2所示。
由于ITS产业的特殊性,ITS企业对技术人员水平要求较高,ITS应用项目对基建设备(如:公路等级、通信管网)要求较高。硬件组装型ITS企业不适合进入较落后地区。硬件自产型企业可以通过投资、租赁、技术合作等方式,参与发达地区和较发达地区ITS应用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
按照ITS应用项目的经营性,将ITS 应用项目分为直接盈利性、间接盈利性和非盈利性3种,如图3所示。
应考虑ITS应用项目的盈利性和投资规模,选择合适的投融资模式:
(1)直接盈利性ITS 应用项目可采用BOT、PPP、ABS投融资模式,如:电子收费方面的系统;
(2)间接盈利性ITS 应用项目可采用ABS和PPP投融资模式,如:智能公路与安全辅助驾驶、交通信息服务方面的系统;
(3)非盈利性ITS应用项目可采用BOT和PPP投融资模式,如:运营管理、综合运输、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管理、数据管理方面的系统。
5 结束语
“一带一路”为中国ITS企业走出国门提供了契机。硬件组装型ITS企业不适合进入较落后地区。硬件自产型企业可以通过投资、租赁、技术合作等方式,参与发达地区和较发达地区ITS应用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直接盈利性ITS 应用项目可采用BOT、PPP、ABS投融资模式;间接盈利性ITS 应用项目可采用ABS和PPP投融资模式;非盈利性ITS应用项目可采用BOT和PPP投融资模式。ITS企业应在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及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沿线国家ITS建设需求的实际情况和ITS应用项目的构成和特点,選择适合自身规模和产品的建设投资地区和投融资模式。
参考文献:
[1]董锁成,黄永斌,李泽红.丝绸之路经济带经济发展格局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J].资源科学,2014,36(12):2451-2458.
[2]汪晓文.“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产业合作研究[J].经济问题,2015(5):1-5.
[3]袁胜育,汪伟民.丝绸之路经济带与中国的中亚政策[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5(5):21-41.
[4]赵蜀蓉,杨科科,龙林岸.“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中PPP模式面临的风险与对策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8(11):73-78.
[5]《中国智能运输系统体系框架》专题组.中国智能运输系统体系框架[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6]曲大义,陈秀峰,魏金丽.智能交通系统及其技术应用[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
[7]司小平,胡刚,张有凤.ITS应用项目投融资方案研究[J].交通科技与经济,2007(01):67-69.
[8]杨平波,周小军.市政交通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模式的研究——以长沙市二环线建设项目ABS融资为例[J].会计之友,2009(26):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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