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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矿山监理介绍及要点

时间:2024-04-25

陈亮 韩颖 王书春

摘 要:矿山的开采、生产过程中,需要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委托,承担煤矿工程、冶金矿山工程、化工矿山工程、铀矿工程或建材类非金属矿工程等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政府管理部门对承建单位监督、管理。矿山监理相比工程监理,特殊性在于监理对象为在采矿山。

关键词:南京;矿山

1 南京市区域地质条件

南京市地处下扬子破碎带与郯庐断裂间,地质构造较复杂,形成矿种较多,以铁、铜、铅锌、煤、碳酸盐岩、砂砾、玄武岩石料等矿产为主。以1977年安徽省地质局区域地质调查队提交的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南京幅为主。石灰岩矿以黄龙族、船山组、栖霞组、沧波门组矿体规模大,矿层质量佳。白云岩矿、玄武岩矿部分抗压性较好,可作为建筑石料使用。因此目前南京市矿山监理以监理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玄武岩矿为主。

2 矿山监理任务及依据

矿山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代表委托人对矿山的开采行为和过程进行专业化的监督。

监理队伍的主要工作依据为各矿山由资质单位编制,经南京市或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正式发文审批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方案》(以下统称《方案》)及与矿政管理有关的政策、法规、条令、条例等。

3 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是从专业技术上规范矿山日常采矿或整治活动,主要针对开山采石企业的组织施工、开采进度、资源储量、综合利用等方面进行监理,确保各采石企业能够按照《方案》要求按期完成矿山基建、开采、闭坑过程,对其他方面情况不予干预。

首先监理团队中必须有技术过硬的地质、测量队伍,运用现代地质、测量、采矿等技术的能力,首次监理单位进场时需要进行全矿区的测量,并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对矿区现场开展地质调查、边坡稳定性调查等工作。现场调查结束后,进行内业整理,制作最新地形地质图,一个月内应向管理部门提交该矿山的《监理工作计划》,监理周期满一期(一般以年为单位)或者采矿许可证到期前1个月,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或《监理年度总结》。

平时监理频率则依照矿山规模,按周、月或季度提交《监理工作简报》。根据矿山生产规模不同,南京市暂做如下规定:年产100万吨以上的采石矿山,监理单位应当派专人驻点监理,每周报送一次《监理工作简报》;年产50~100万吨的采石矿山,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现场监理,每月报送一次《监理工作简报》;年产50万吨以下的采石矿山,应有人不定期巡回监理,每季度报送一次《监理工作简报》。现场监理一般为每个矿山1天,个别矿区复杂、矿区面积大的矿山为每个矿山2天。如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法情况,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单,并向管理部门提交《监理巡查简报》。

现场测量频次,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分类对待。对基本按要求开采整治的矿山,监理单位视情况可以不必每次都进行现场测绘,监理单位可以根据前期的监理报告实地对照核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要求整改的意见及完成时间;对于大型矿山则需要按季度测量,并计算资源量变动情况。

监理巡查过程中,应核查矿区地质体及开采境界的三维空间变化、资源量变动情况、开采工艺及台阶控制等情况,指导矿山安全合理开采。并及时提交监理报告,为委托方及时了解、掌握矿山开采或整治动态、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 监理过程中应注意重点

首先基本注意点也是最重要的,明确监理矿山开采或整治的境界范围,每次现场监理必须核查开采境界的三维空间变化,确保矿山在法定允许境界范围内开展采矿或整治。

其次,在测量成图后,对比上一期的地形图,核算一定期限内矿山的实际动用资源量和保有资源量,根据《方案》规定的开采整治期限,核查工程进度,是否存在规定时间内超设计量开采的违规行为。

第三,核查矿山的开采方式、采矿工艺与台阶控制要素是否符合《方案》,并对边坡稳定性作出评价。根据长期监理经验,一般大型矿山开采比较合理,能全面按照《方案》设计开采模式开采,安全隐患较小,开采较规范。需要注意是的小型矿山,小型矿山面积小、管理差、缺乏保护环境等原因,容易发生超采、越界、破坏设计方案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理单位需加强与矿山开采企业的沟通,强调按设计开采及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减少上述问题的产生。

最后,针对目前南京空气质量差,矿区生产所产生的粉尘对周边居民环境影响,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非常严格的要求监理单位对现有矿山加强粉尘管理,必须做到让当地居民安居有良好的空气质量。在如此严峻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必须有明确的控制措施,对扬尘控制的目标为:穿孔、爆破、铲装、破碎作业施工过程中基本看不见明显白色粉尘;道路运输粉尘基本看不见明显白色粉尘,矿区外运输道路应根据天气及时洒水,基本确保实时路面的潮湿;基本无附近居民因粉尘大的问题进行重大投诉,无因扬尘控制不善,造成上级处罚及通报批评;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 结论

监理单位提交国土资源部门的监理报告应当客观真实的反映矿山开采现状、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以便矿山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针对目前对扬尘问题的重点治理,需加强多种控制措施,企业实施单位按要求执行,监理单位监督到位,还当地居民一个蓝天白云。

参考文献:

[1]黄士忠,毕治国,姚士祥,等.1977年编制的南京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地质部分)比例尺1:200000.

[2]黄士忠,毕治国,姚士祥,等.1977年编制的南京区域地质调查报告(矿产部分)比例尺1:200000.

[3]南京市《关于在我市开山采石企业中试点矿山监理制度的通知》宁国土资[200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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