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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央行内部信用评级的经验及启示

时间:2024-04-25

刘向明 郭彩艳

摘 要:中央银行内部信用评级是中央银行进行银行贷款类抵押品评估的重要工具,其目的是为了保证货币政策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国央行内部信用评级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本文希望通过梳理欧洲主要国家央行信用评级体系,重点分析德央行内部信用评级的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央行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央行内部评级;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F832.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8(4)-0060-04

一、欧央行内部信用评级的地位和作用

欧洲成员国央行内部信用评级系统(ICAS)一直在央行对以银行贷款(bank loans或credit claims)类资产作抵押的商业银行贷款企业(非金融机构)主体信用评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欧债危机爆发以来,金融风险急剧放大、金融机构持有的合格抵押品短缺,导致市场流动性紧张,欧央行在有效管控抵押品风险的前提下,调整抵押品政策,使商业银行贷款充当合格担保品数量逐步上升,作为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信用评估来源,ICAS在欧元体系信用评估框架(Eurosystem Credit Assessment Framework,ECAF)中的作用得到显著提升。

(一)欧央行信用评级框架

欧洲信用评级框架(Eurosystem Credit Assessment Framework,ECAF)是欧元区央行体系制定信用评级流程、规则、标准的信用评级体系。欧洲信用评级框架一共整合了4种不同信用评级种类,具体包括:外部信用评级机构(External Credit Assessment Institutions,ECAIs)、成员国央行内部信用评级系统(NCBs in-house credit assessment systems,ICASs)、交易对手内部评级系统(Counterparties internal ratings-based systems,IRB )、第三方评级工具(Third-Party providersrating tools,RTs)。

1.外部信用评级机构(ECAIs)。独立于欧央行体系、交易对手,专门为各类资产做出评级的公司。目前,可对欧元区中的各类资产、发行人、债务人、担保人做出评级的公司主要是DBRS、惠誉、穆迪和标普。

2.成员国央行内部信用评级系统(ICAS)。ICAS是ECAF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评级对象主要是非金融企业。目前,ICAS由8家央行提供评级来源,分别是比利时央行、意大利央行、西班牙央行、法国央行、爱尔兰央行、德国央行、奥地利央行和斯洛文尼亚央行。各国央行的内部评级系统分别针对各自国家境内的非金融企业的债务进行评定考核。法国、德国、西班牙和奥地利四国央行拥有自己的ICAS,历史悠久,数据库庞大、分析能力较强。

3.交易对手内部评级系统(IRB)。交易对手可以依靠自身内部的评级系统,为质押资产进行信用评级。

4.第三方评级工具(RT)。使用量化模型、系统性或结构性地计算债务人信用等级的工具。

(二)ICAS在欧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升

ICAS评级对象主要是非金融企业,央行据此判断该企业的贷款能否作为合格抵押品,并通过调整合格抵押品范围调节市场流动性。ECAS规定,央行在为商业银行提供流动性时,商业银行要提供充足的合格抵押品。为解决之前各成员国担保资产不统一,透明度不高等问题,ECAS从2007年1月1日开始采用合格担保品名单一名单(the Single List of Eligible Collateral),该名单将合格抵押品分为市场化资产和非市场化资产两类。市场化资产是指符合条件的证券化资产,主要包括欧央行发行的债务凭证、各成员央行和政府及超主权机构发行的债券等。非市场化资产主要包括信贷资产(Credit Claims)、零售抵押贷款债务工具(RMBDs)以及定期存款(Fixed-term Deposits),并且以信贷资产为主。

1.欧债危机应对提升了ICAS的作用。在应对欧债危机的过程中,欧央行下调合格担保品最低门槛,银行贷款充作欧元体系再融资合格抵押品的规模大幅增加。

2.ICAS是货币政策实施的必要条件。基于欧央行ICAS信用评级框架建立和维护企业财务数据库,覆盖面广,信息完备,有助于央行对本国微观企业经营情况及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更为精准的动态监测和分析,从而提高央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科学性及有效性。比如,在德、法两国,ICAS分别覆盖了国内14万家和26万家非金融企业的信息。

3.ICAS评级模式更优。ICAS不以盈利为目的,其评级结果服务于央行货币政策和审慎监管,并且仅向受評企业或申请再贷款的商业银行披露,因此其评级收费模式较为特殊。在德国,ICAS评级结果向使用者免费提供,法国则是由使用者付费。

4.央行的事后监督确保了信用评估质量。ECAF对成员国央行ICAS进行业绩监督,监督指标为违约率。ECAF通过事后比较实际违约率和基准违约率的差别将ICAS划分为不同的区域:违约率低于0.14%,ICAS处于绿灯区,满足ECAF要求;违约率大于0.15%而小于0.28%,ICAS处于黄灯区,未满足ECAF要求;违约率大于0.28%而小于0.41%,ICAS处于橙灯区。如果5年内有3年处于橙灯区,ICAS需按照ECAF要求进行调整。如果违约率继续上升,ICAS将处于红灯区,需立即改善。

二、ICAS评级的流程和启示--以德央行为例

德央行ICAS建立于20世纪70年代,它具有庞大的数据库,且数据库囊括了本国内的所有中小企业,从而能很好地解决中小企业信贷因缺乏信用评级而无法充当合格质押品的问题。德央行ICAS的评级结果服务于央行政策和审慎监管,并免费向受评企业或申请再贷款的商业银行披露。

(一)德央行ICAS的内容和流程

1.德央行ICAS内容。德央行ICAS利用企业的财务报表信息、财务比率分析、定性分析和专家系统等信息,对该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信用质量进行全面综合地分析。在分析基础上,央行得出企业综合指标,并据此判断商业银行对该企业的贷款能否作为货币政策操作的合格质押品。

2.评级流程。德央行ICAS评级流程具体包括财务报表分析、判别分析、专家系统分析、支持向量机模型和信用评估确定。财务报表分析主要基于年报、税收报告和外部审计报告等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具体包括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比率。判别分析是一种根据财务信息的特征值判别其类型归属的统计分析方法。专家分析系统是为了提高ICAS的准确性,该系统对判别分析中的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修正。当经专家系统分析得出的最终整体指标利用向量机模型进行分析。最后,德央行ICAS根据之前的分析将企业按信用质量进行分类,并形成最終的整体信用评估报告呈现给银行或企业(图1)。

(二)德央行ICAS的运作特点

1.主要面向非金融类企业。德央行评级系统的评估对象是国内非金融企业,主要是评估能否满足再融资条件,主要方法是模型化处理企业的财务报表。目前,德央行的数据库是德国国内最全面的非金融企业年度账户数据库,收集了大约10万家企业的财务报表。

2.涵盖德国中小企业的评级。德央行通过建立数据库,通过收集中小企业信息,将中小企业贷款纳入欧元体系合格担保品范围,从而促进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贷机构从央行再融资。同时也增加了信贷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的动力,有效支持了中小企业发展。

3.德央行充分发挥地方分支机构作用。德央行在评级前,要求地方分支机构负责收集企业定量和定性信息,并汇入数据库。德央行完成模块化分析并得出建议后,德央行分支机构负责结合上述最新信息作出信用评估的最终结论。

(三)德央行ICAS的启示

1.从企业和信贷机构看,ICAS促进了二者的良性互动。德央行通过建立数据库,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对国内中小企业进行评级,从而将中小企业贷款纳入了欧元体系合格质押品范围。对企业而言,由于入围门槛很高,被纳入“合格”名单企业信用良好,一些企业因此将其作为对外宣传的依据,而且在评级结果中免费提供企业与行业整体的对比情况,这有助于企业明确自身的强项和弱点。对信贷机构而言,由于信用评级系统覆盖面广,经验丰富及立场中立,其评级结果可作为向企业发放信贷的依据。

2.从央行角度看,有助于德央行及时把握宏观经济动向和维护金融稳定。德央行能通过其ICAS直接接触各行业发展动态,搜集国内企业和行业信息,进而通过对企业财务头寸、盈利能力等内容的深入分析和归总,更直觉地观察到国内宏观经济变动趋势并作出政策调整的预判,同时也为评估金融体系稳定性提供重要信息。

三、对完善我国央行内部评级的思考

从德央行经验可以看出,央行建立自己的内部信用评级系统能够发挥重大作用,特别体现在货币政策操作和中小企业评级上,一方面通过对中小企业的评级,弥补了外部评级机构在此领域的空白,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客观依据;另一方面客观地帮助本国央行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因此,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尽快建立我国央行内部信用评级

借鉴欧元区央行体系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宏观调控需要、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央行内部信用评级系统,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央行货币政策操作框架。同时,应建立完备的企业数据库,这是进行企业信用评级的基础。

(二)成立我国央行评级委员会

为落实人民银行货币政策调控、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的职责,有效整合资源,提高评级权威性,应尽快成立我国中央银行评级委员会,建立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的央行统一评级制度和流程,统筹协调央行评级的各项事宜。

(三)着力完善中小企业的评级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一直是难题,中小企业评级应当是央行内部评级系统的主要着力点之一,建立长期、客观的面对中小企业的评级体系,能够为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而且有利于从事中小企业贷款的信贷机构从央行获得再融资,进一步增加其向中小企业贷款的动力和能力。

(四)发挥地方分支机构的作用

从德央行的经验来看,央行地方分支机构在评级系统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既负责收集信息,还负责给出最终评级结果并进行解释。这将有助于央行分支机构充分发挥地方优势,与当地企业打交道,了解和监测地方经济发展,为制定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有益信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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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彭兴韵,张运才.货币政策工具的创新——评央行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J].中国金融,2015(2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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