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王兆华
摘 要:利率市场化改革是金融深化改革的重要标志,本文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现状进行了总结,对当前利率市场化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借鉴其它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经验基础上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降低银行准入门槛、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等建议。
关键词:利率;金融机制;改革;经济建设
金融改革是经济改革的核心,经济改革又会推动金融改革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作为金融深化改革的重要标志,其本质就是推动金融体系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利率市场化不等于利率自由化,是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通过金融改革改国家直接行政手段控制利率的模式,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以基准利率为中心、多层次、多形式的充分体现和反映市场经济特点的融资体系。因此,如何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是经济改革的关键领域之一。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现状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最早于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直至十八届三中全会逐渐成为深化金融改革的最重要标志。截止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主要利率和外币存款利率已放开,除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外,贷款利率已无上下限管理,人民币存款利率浮动范围进一步扩大,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具体过程如下:
(一)同业拆借利率市场化。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是整个金融市场利率的基础,具有调控引导其它市场利率的作用。这也是各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选择以同业拆借利率为突破口的重要原因。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取消同业拆借利率上限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由拆借双方根据市场资金供求自主确定。2007年正式运行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基本实现。
(二)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的市场化。债券市场利率的市场化能推动债券市场发展,为金融机构产品定价提供重要参照标准,进一步加快金融市场产品创新。这有利于形成科学合理的市场收益率曲线,完善货币政策利率调控体系的市场基础,为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奠定基础。1997年6月,人民银行规定,各商业银行可使用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托管的国债、中央银行融资券和政策性金融债进行回购和现券买卖,正式启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市场化。
(三)票据市场利率的市场化。票据市场是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从事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承兑)与买卖,其利率可衡量金融机构短期营运资金成本。1996年1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票据法》,票据市场进入规范发展阶段。随后将再贴现利率逐渐调至与金融机构的短期营运资金成本附近,使票据市场利率不再以再贴现利率为参照,而是以包括同业拆借、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利率等在内的市场基准利率为参照,实现了货币市场利率与债券市场的联动和市场化。
(四)境内外币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外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是要与国际接轨,更是为人民币利率市场化积累经验。2000年9月,人民银行放开外币贷款利率、300万(含300万)以上美元或等额其他外币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2003年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下限,在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上限的前提下,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小额外币存款利率。2004年放开1年期以上小额外币存款利率。2014年3月1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放开区内300万美元以下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
(五)人民币贷款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贷款利率市场化主要通过不断扩大浮动范围的方式推进。早在1987年,《关于下放贷款利率浮动权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可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国家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基准上浮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这是我国推进人民币贷款利率市场化的首次尝试。2004年1月,将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下限保持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不变。2012年7月6日,允许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下浮0.7倍。2013年7月20日,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票据利率管制以及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2.3倍的上限,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
(六)人民币存款利率市场化。一是放开了长期大额协议存款利率。1999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试办五年期以上(不含五年期)、3000万元以上的长期大额协议存款业务,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2002年2月和12月,协议存款试点的存款人范围扩大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已完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改革试点的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13年12月出台《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同业存单正式开闸。二是调整人民币存款利率浮动范围。2004年10月29日,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2012年6月8日,将人民币存款利率上限提高至基准利率的1.1倍。
从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步骤看,基本遵循了中国人民银行在《2002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提出的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想,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改革顺序,通过确立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目标利率,逐步扩大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和存款利率上浮幅度,寻找均衡利率水平,逐步实现宏观金融调控由存贷款基准利率向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利率转化;通过中央银行目标利率调节市场利率,引导存贷款利率,调节货币信贷总量,理顺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二、当前利率市场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取得巨大成功,但由于我国特殊的政治体制下政府对诸多资源的管制和建国以来经济形势的原因,特别是在现阶段推进利率市场化,可能会面临诸多风险,如银行资金期限错配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存款竞争加剧带来的道德风险和贷款逆向选择问题,以及金融机构微观建设不足而形成的操作风险等,这些都需要直面当前利率市场化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如何建立商业银行完善的财务约束制度。财务硬约束制度是保证商业银行在完全市场环境下按照均衡资金价格制定资金利率的前提条件。当前,我国部分商业银行治理机制已经较为完善,上市银行财务制度也较为健全。但是许多银行背后仍然隐含着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无限担保责任,这不仅给存款人以存款无风险的认知,银行自身也不认为自己出现风险后,政府会袖手旁观,结果造成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忽视风险而一味追求利润。
(二)如何增强微观经济主体对利率波动的敏感性。均衡利率水平是由资金供需双方共同决定,在要求商业银行建立硬约束的财务制度前提下,居民和企业也要对利率风险有正确的认识。从居民角度看,我国居民没有因银行破产而导致存款损失的经历,名义利率成为居民决定存款的唯一要素;从企业角度看,地方政府和国有经济部门仍然掌控着大量驱动经济增长的资源,微观投资的回报率可被轻易改变,使原来不可行的投资项目变得可行,造成企业对利率波动的敏感性下降。如果居民和企业对利率敏感性不足,那么利率市场化改革就不能达到使得资金价格引导资源均衡配置。
(三)如何防范利率市场化带来的金融风险。从宏观角度看,利率由管制向市场化转变化,可能会出现利率大幅波动的情况,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稳定。如果利率调控机制不完善,以及相应的配套机制改革不到位,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可能在短时间内难以调控。从微观角度看,一是商业银行利差将会缩小,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和表外业务收入大大低于发达国家,这必然影响造成银行利润下降。二是取消利率管制后,金融机构利用利率手段竞争必然趋向激烈,中小金融机构由于信用逊于大型商业银行,只能以更高的存款价格和更低的贷款价格吸引客户,必然造成成本增加、收益减少,存在部分银行业破产的可能。
(四)如何完善利率调控传导机制。利率市场化要改变以往以总量调控的模式,实现价格调控模式。要实现这利率传导机制的通畅,我国还存在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是目标利率建设尚不完善。SHIBOR、短期国债利率的中长期报价较少,难以形成完整的利率价格曲线,而影响总供给和总需求的恰恰是中长期利率。二是不同金融市场之间尚未建立起有效的联动机制。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利率和收益率缺乏内在联系。债券市场分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无论是从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债券托管清算体系看,均较为分割,制约了利率传导。
(五)如何加强金融监管机制。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注重于合规性监管,利率市场化改革后,商业银行要自主制定利率调节资金供给和承担风险,因此除了要加强合规性之外,同时要注重风险性和功能性监等审慎性监管。但是,我国审慎性监管体制尚未完全建立,且有处于分业监管格局下,面对金融风险的快速传染性,需要充分发挥不同监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避免监管机构分割带来的低效率问题。
三、其他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和教训
在研究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经验时,学者多将注意力集中于币种、业务类型、期限的改革顺序,而容易忽略对其他改革策略和相关制度的研究,通过对比较研究,典型的成功国家在利率市场化方面有三点经验值得借鉴。
(一)建立一套有效的银行监督体系以及适宜的法律和规章来取代对利率和金融的直接干预。在放开利率、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中,必须建立一套适宜而谨慎的管理制度,制定高质量的监管标准,进行严格而有效的银行监督,评审银行风险。这对利率放开后的金融体系成功地发挥作用非常重要。阿根廷、智利、乌拉圭、菲律宾和土耳其在利率放开之后,由于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银行间出现了无序竞争,金融机构的清偿能力减弱,从而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与金融创新要同步进行,金融创新可提供很好利率市场化突破口的选择。一般说,作为利率市场化突破口所选取的工具应具有联结自由市场利率和管制利率的功能。从美国经验来看,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先是创新出利率不受管制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其后又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利率不受限制或与市场利率挂钩的新产品,如货币市场存单、额储蓄存单、共同基金账户等。日本先推动了围绕国债的产品创新,其后又推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利率联动型存款等新品种。以不断创新带有市场化性质的金融产品的做法为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既达到了通过金融创新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的,又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促进了银行业务的拓展。
(三)对利率市场化后的风险问题应尽早防范,为发挥利率价格发现功能创造稳定的宏观环境。利率市场化之后,会引起两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金融机构资金会大量流向一些管制背景下发展不足、但却可迅速升值的行业中去,滋生价格泡沫。二是原有银行如何处理好其管制时代积累起来的大量问题。如美国出现的储蓄与信贷协会危机,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这些问题在设计利率自由化政策初期如果给予较多考虑,那么,在后来实践中遇到时,就可以较为主动地去处理。
四、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措施
进一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并不意味着利率市场化一蹴而就。利率市场化改革并非是简单的将管制利率放开,改革是一个逐步完善金融市场机制、利率调控机制、风险防控机制、金融监管机制的过程。当前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为减少利率市场化对经济运行的冲击,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
(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一是建立存款保险法律体系,探索建立银行破产法、最后贷款人以及商业银行退出机制等法律法规,实现财务硬约束,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基础;二是合理确定存款保险的范围和保护权限。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初期建议强制推行存款保险制度,要求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均要加入保险体系。在保费确定上建议综合考虑商业银行经营成本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并一定程度偏向市场稳定;三是赋予存款保险机构一定的监管权,防止存款保险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
(二)降低银行准入门槛。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只有竞争市场才能启动价格发现功能。降低银行准入门槛,引进更多的竞争者,不仅有利于存贷款利率市场化,也有利于增加金融服务和更多金融产品的创新开发,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结合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国应大力发展中小型银行、村镇银行,将民营资本的民间借贷逐步演变成民间银行,形成不同层次的机构、为不同层次的对象服务,逐步形成金融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
(三)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利率市场化是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不是高利率的粗放竞争。只有对问题银行实施破产关闭,才能鼓励优质银行敢于对存款给出较低利率。目前,我国关于破产关闭的银行清算等法律尚不健全,目前的《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都有一定说法,但可操作性不强,所以要尽快修改和制定处银行业破产后清算、偿还兑付个人储蓄的法律。
(四)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利率市场化既要求商业银行有效应对风险冲击,又要能对风险进行定价。所以,一是要建立利率风险管理体系。针对目前金融机构利率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不健全的情况,应该建立统一的利率风险管理决策体系,负责利率风险管理;二是尽快提高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定价能力。明确利率定价的原则和考虑因素,建立利率定价模型,提高利率定价的效率和水平;三是积极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降低经营对利差收入的依赖性,增强商业银行低于风险的能力。
(五)培育金融市场利率曲线。一是促进金融市场的均衡发展,积极推动包括创业板市场、场外证券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二是逐步扩大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积极推动企业、个人投资者等通过金融机构间接参与货币市场,推动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及个人投资者参与票据市场;三是积极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合并,通过发展跨市场产品,推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连通,促进市场真实的利率价格信号的形成;四是进一步加强SHIBOR的基础利率地位,尽快推出1年期以下国债品种,鼓励银行间拆借期限扩展至1年,从而促进完整市场利率曲线的形成。
(六)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利率市场化后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是完善金融监管的重要举措。一是赋予中国人民银行更大的系统性风险监管职能。建议通过立法确立中国人民银行应承宏观审慎监管的职能,并赋予其广泛的监管权力,使得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能够有效结合,以适应宏观审慎的理念;二是创新和完善宏观审慎监管工具。宏观审慎工具是应对金融脆弱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必要手段,如完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常备借贷便利和合格抵押品的应用等。
(七)完善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机制。为实现利率市场化,应在中央银行的调控下,结合市场上资金供求状况制定出Shibor市场基准利率,来替代中央银行设定的存贷款利率,中央银行对利率的管理才能逐渐淡出,直至全面放开存贷款利率,以此形成以货币市场利率为基础,以央行基准利率为主导,有序竞争规范统一的市场利率体系央行依据货币市场利率主动调整再贷款利率,使其成为市场基准利率和货币市场的主导信号。用央票投放与回收调控市场上的资金供应量,让商业银行积极地参与市场交易,充分利用货币市场调节头寸余缺。
利率市场化改革,需我们有更大勇气和智慧。为了进一步推动实现利率市场化,必须改革现有的“一行三会”变为“一行四局”,即人民银行(中央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外汇管理局的体制,才能使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贯彻传导下去,才能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才能有效实现存款保险制度,才能推出和建立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机制。总之,利率市场化改革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循序渐进,只有根据各项配套基础条件的成熟程度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才能更好的为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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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moting the Financial Mechanism Reform to Further
Pushing the Interest Rate Marketization
WANG Zhaohua
(Xianyang Municipal Sub-branch PBC, Xianyang Shaanxi 712000)
Abstract:The reform of interest rate marketization is an important symbol of the deepening of financial reforms. The paper summari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as interest rate marketization,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interest rate marketization. On the basis of learning the experience of other countries interest rate marketization,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such as establishing the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lowering the threshold of bank entry, setting up a perfect exit mechanism, and improving the ability of the risk management of commercial banks
Keyword: interest rate; financial mechanism; reform; economic construction
责任编辑、校对:李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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