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摘要】发达国家金融体系大体可分为以市场为主导的英美模式和以银行为主导的德日模式。 两者在公司治理、企业融资、风险分担、信息处理等方面部存在诸多差异,各有利弊。 本文即通过上述各方面对这两种模式进行比较分析,进而得出结论与思考。
【关键词】金融体系;市场主导型;银行主导型;比较
一、市场主导型与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的含义
所谓金融体系,是一个国家所有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的总合。一国的金融体系一般由银行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组成。根据金融中介机构与金融体系作用的不同,金融体系一般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美英为代表的“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体系”;一种是以德日为代表的“以银行为基础的金融体系”。
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是指以直接融资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政府是保证金融体系健康运作的基本要素。在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中,资本市场比较发达,企业的长期融资以资本市场为主,银行更专注于提供短期融资和结算服务。其支持者认为:功能健全的市场更加有利于经济增長。由于竞争性资本市场具有信息归集和向投资者有效传递信息的功能,并且将企业融资与企业的业绩联系,市场机制将降低与银行体系有关内在的低效率问题,并促进经济增长。
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是以银行间接融资方式配置金融资源为基础的金融体系。在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中,银行体系发达,企业外部资金来源主要通过间接融资,银行在动员储蓄、配置资金、监督公司管理者的投资决策以及在提供风险管理手段上发挥主要作用。
二、市场主导型与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的比较
从最一般的意义上看,金融体系主要有六大基本功能或核心功能:(1)清算和支付结算;(2)转移经济资源;(3)管理风险;(4)储备或聚集资源和分隔股份;(5)提供信息;(6)解决激励问题。下面将主要根据功能观点来分析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和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在提供这些功能方面的优劣势。
(一)融资功能的比较
在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的美国和英国,金融市场比较成熟多样化。从家庭持有金融资产的角度看,美国和英国家庭直接或通过养老基金、保险公司或共同基金间接持有股票份额较大,承担的风险较大;而在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的日本和德国,持有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比例较大,承担的风险较小。从企业筹资的角度看,以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和以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差异不大,除日本以外,对所有国家企业而言,留存收益是最主要的融资渠道,银行贷款的比例也较大,但从贷款与股票、债券的相对比例来看,金融市场对美国和英国的影响较大,银行对日本和德国影响较大。
(二)风险分担功能的比较
在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的典型国家里,证券占家庭金融资产很大比例,相当程度上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股价下跌后被迫变现的家庭,将深受消费下降之苦,股价上升就会给家庭带来较大收益。在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的典型国家里,家庭资产构成中证券仅占一小部分,加大比例的金融资产是银行的债券,这些债券不按市场标准进行估价,因此股价的波动对家庭的影响并不大。
可见,在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国家中的个人比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国家中的个人承担的风险大。由于金融市场提供风险分担机会,所以,在资本市场相对发达的国家里,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是值得提倡的。
(三)提供信息功能的比较
必要的信息是协调各个经济部门分散决策的重要条件,而金融体系就是一个重要的信息来源。在金融市场中,健全的信息披露机制以及众多为共同基金、保险基金服务的金融专家所收集的信息,使得市场比银行拥有更充分的信息。但银行业也具有信息优势,银行对企业往来密切,掌握了一定的客户信息,银行与企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从而减少相互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减少监督成本,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而金融市场可能造成短期倾向,不利于管理者进行长期决策。
(四)公司激励功能的比较
激励问题无处不在,它们的影响已经渗入到几乎所有的企业投融资的决策当中。激励问题影响着企业外部融资的数量和合约的实质,影响着公司风险管理方案的收益和目标,影响着企业投资的类型和规模,也影响着企业用来评价投资的收益率标准。因此激励问题是内生的。但是通过金融体系可以有效地缓解激励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对公司起着不同的激励作用,也就是说银行和市场对公司激励发挥的功能各不相同。银行的债务融资相对股权融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经理的过度投资,合理的债权安排也可以抵御外来收购,适度的举债所带来的企业潜在破产威胁对经营者具有约束和激励作用。债务作为一种担保机制,能够促使经营者努力为企业工作,同时又尽可能地降低经营者个人的在职消费,但债务融资有可能使公司缺乏创造性和进取心。
从总体上看,金融市场虽然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提供了良好的激励机制,但现实世界中不存在完全信息的有效市场,它并不能完全解决激励机制问题。非对称信息的存在使得投资者通过融资结构来判断企业的市场价值。如果一个企业过多地通过发行股票进行融资,投资者就会以为企业因前景不佳只好选择成本低而风险共担的股票融资方式,这就促使企业经营者调整融资方式;而如果企业更多的进行债权融资,投资者就会以为企业因前景看好而选择“还本付息”的方式进行融资。但是过多地依赖债权融资会收到财务亏空的制约。在极端的情况下,企业选择100%股权融资的情况下,公司就没有任何破产清算的可能性。这会导致社会生产的过剩及股东权益的损失。在信息不对称的不完善市场中,过度进行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都是不可取的,只有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适度配合即银行和市场通过对公司的外部激励寻找一个平衡点来使企业经营者的行为趋向市场价值最大化。
三、结论及思考
随着金融体系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关于银行与市场的争论也越来越激烈。主要有三种不同观点:1.坚持银行主导型金融的观点。2.坚持市场主导型金融的观点。3.银行与市场协同发展的观点。
综合国际国内的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各派观点有的相互渗透、彼此支持,有的则各执一端。事实上即使被判定是市场主导型国家的英国与美国,历史上也经历过银行主导型发展形态,并非天生就是市场主导型国家。而且随着时间演进以及经济形势的变化,‘银行主导型”和‘布场主导型”之间还会相互转化,因此不宜以静态的眼光观察金融模式的选择与演进规律。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经济环境中,不同的时期,不同的金融系统构成了履行同样金融功能的不同的方法,正如艾伦和盖尔在比较研究了美、德、日、英、法等五国的金融系统以后所得出的结论那样,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是互补,而不是替代;金融市场在风险分散方面与银行等金融中介相比并没有必然优势,片面强调金融领域市场化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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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冬舒(1990-),女,辽宁沈阳人,硕士,讲师,沈阳工学院,研究方向:国际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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