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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养老金融业务发展对策探讨

时间:2024-04-25

薛艳玲

【摘要】随着我国养老事业的广泛开展,我国的养老金融业务也逐渐浮出水平,如何使得现有的养老金得到更好的应用并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是当前养老金业务发展的重要目标。为此,本文在分析养老金融业务基本概念基础上,探讨了今后如何更好的推动我国养老金融业务的健康开展和创新发展问题。

【关键词】养老金融 创新发展 对策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的迅速增长,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面临危机,我国的养老问题缺乏足够的物质基础及经济实力,现行的养老保障体系社会化程度不高、运行效率低下,仅仅依靠政府提供的养老保险很难满足我国居民的养老问题。因此,在养老金发展方面倡导金融作用的推动、减轻政府负担,提高我国养老保障水平问题已经提上日程。

一、当前养老金融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的养老金融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养老金融服务及产品类型较为单一,主要是银行储蓄、银行代发养老金、企业年金管理和商业养老保险等。处于一种被动发展局面,缺乏具体的针对性和個性化服务,对居民的多方面的养老需求满足能力不强。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老年人较为偏爱风险小、安全性高的金融服务。而企业年金的发展也受到国家宏观调控及企业内部决策的影响,基金的投资运营存在较大的限制和障碍,发展速度较慢。商业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固定利率及与投资收益挂钩的传统养老保险与分红型保险两种,是当前主要的市场化运作的养老金融业务之一。另外,诸如养老信托、养老基金、养老理财及个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等金融服务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缺乏发展空间和发展经验,发展动力不足。而且在养老金融发展方面,存在短视思想,不能牺牲当前消费来进行养老金融发展。养老金融发展的滞后一方面来自传统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制于政府相关政策的缺乏,发展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及法律规范,使得养老金融发展滞后。同时,政府在养老保险体系方面实行国家经营,忽视私营机构及市场力量的作用,不利于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使得商业养老金融发展步履维艰。

二、创新养老金融发展对策分析

(一)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推动养老金融业的发展

为了缓解当前我国养老压力,有必要丰富养老保障体系,大力促进和调动民用力量,使得养老保障得到多方面、全方位的发展。鼓励和扶持民生性质的养老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在保障个人基本生活后,将更多的养老职责社会化、市场化,政府不应该成为市场的竞争参与者,而应该发展重要的财政引导作用,通过财政、税收手段等引导社会理论来兴办养老事业,推动养老产业的多样化发展,从而使得我国的养老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为了更好的推动金融机构参与养老金融服务业发展动力和水平,政府需要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到养老金融服务领域,通过降低相关税收等政策,降低金融机构的进入成本和运营成本,减少相关壁垒,培育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并通过合理化的政策来约束和规范养老金融服务业的健康、规范发展,从而提高公众对于社会养老金融的认可及发展信任度,促进养老金融产业的发展。

(二)完善监管方式,尝试多种经营并存,鼓励养老金融创新

金融业有着较高的风险,因此被严格监管。当前金融行业的大体格局就是“分业监管、分业经营”,不同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有着严格的限制,相互之间不存在交叉。这种限制使得养老金融发展受到桎梏,开展养老金融服务最得力的机构无非是保险公司,因为其有着丰富的经验及技术人才,但是由于受到整个行业资本实力的限制,很难支撑其养老金融的发展。而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机构的主力,有着较为丰厚的资金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如果商业银行能参与到养老保险这一领域,将会使得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与保性公司的技术优势更好的结合起来,为养老金融业的发展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

在国外,推行个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当前较为流行的一种养老模式,个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将拥有房产的老年人所拥有的房产抵押给金融机构,自己还可以终生使用房产,金融机构根据房屋的价值支付相应的现金,在房产所有人死亡后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种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在国外主要由保险公司开展,政府推动保障开展。这一模式需要解决房屋净值的估算及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需要具有较强的精算力量和完善的风险处理机制,从当前来看单一的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还不具备这些实力,还需要放松金融监管,鼓励混业经营,实现优势互补,才能为个人住房反向抵押实行打下基础。

(三)加强监督,完善金融市场环境,促进养老金融市场化发展

当前我国的金融市场仍然存在市场化程度不高、监管方式滞后、投机氛围浓厚、市场监管不利等诸多因素,使得金融市场的发展不够完善,因此政府还需要加强监管,着力改善金融市场环境,探索最佳的监管模式,发挥金融市场的配置作用,构建健康完善的金融市场。从而更好的促进养老金融的市场化发展步伐,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有效规避资本市场的风险,促进资本市场的长期繁荣和健康发放中。

另外,要建立相应的养老金法律审查委员会、职业养老金计划监管局、设立相应的专门的养老金监察员等,从而有效推动职业养老金及养老金的健康运作。

参考文献:

[1]徐志峰,温剑波.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发展的思考[J].保险研究,2013,(06).

[2]陈艺.中国养老金融业发展现状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3,(04).

[3]杨燕绥,胡乃军,刘懿.养老资产与养老金融[J].金融市场研究,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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