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于烁 杨佳妮
【摘要】P2P(peer to peer)网贷缘起于2005年的英国的Zopa网站,2007年传入我国,201 3年更呈蓬勃发展之态。国内累计已有2000多家平台,实质经营达到300多家,发展迅猛,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但也出现不少问题,尤其突出的是,大学生通过网贷平台贷款,带来的网贷纠纷问题。“裸贷”“网贷自杀”新闻更是一时喧嚣尘上。本次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势,向重庆在读大学生进行一系列关于网贷问题的收集与统计。从结果中,了解重庆大学生网贷现状;分析重庆大学生网贷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关解决对策。希望得以改进大学生网贷关系,对降低大学生网贷纠纷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网贷 重庆大学生 存在问題对策
一、前言
自2013年余额宝出现以来,互联网金融就已经慢慢开始进入我们的视线,以银行为首的金融实体和其他互联网企业都争相在其中分得一杯羹。在当今大学生日趋增多的形势下,金融业向学生群体矿长,在学生中掀起了网络贷款的热潮。网贷虽对学生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便利作用,在此行为中会理财的学生通过网贷能解决燃眉之急。但是通过各方面的报道,以及在学校观察到的现象,网贷纠纷的问题较多,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接下来将介绍网贷概念、在重庆大学生中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二、网贷理论概述
(一)产生及定义
P2P网贷有两大历史追溯之源:一是尤努斯教授;另一个是英国的Zopa。马亮(2014)说,尤努斯教授的贡献是创立穷人银行,解决了穷人的借贷需求而获得诺贝尔奖的,其模式跟现有的各大银行没有任何差别。而P2P网贷真正的出现,是在2005年3月,全球第一家P2P网贷平台Zopa在伦敦上线经营,其创立者是4位年轻英国人:查理德·杜瓦、詹姆斯·亚历山大、萨拉·马休斯和大卫·尼克尔森,由此P2P网贷平台的雏形形成。吴斌(2016)认为,P2P是peer to peer的缩写,意思是“点对点”或译为“个人对个人”。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第三方即互联网平台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前提下实现的直接借贷的金融模式。近期国内校园网贷更是发展迅速,百度上解释,校园网贷就是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
(二)主要特点
周洲等(2016)认为,可将校园网贷目前的发展特点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宣传力度大。各校园网贷平台为占领市场采取多种宣传推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现场发放传单、张贴广告,校园里的垃圾桶、厕所、马路、取款器到处充斥着校园网贷的宣传信息;二是雇佣校园代理,几乎每个高校都有网络平台的代理人员。
(2)申请流程简单。大多数平台的申请手续都非常简单,尤其是经过校园代理办理的手续,大学生只需将学生证、身份证、户籍等信息上传至网站即可申请信贷。
(3)借贷额度不一。校园网贷平台的网贷额度是存在范围的,一般是在几百到几万之间,例如名校贷提供的范围是100到5万。平台会根据大学生的年级和学校层次的高低测算出学生最多能够借贷的额度。
(4)具有一定欺骗性。首先,网络平台的宣传上就有一定的欺骗性,例如声称低利息,实则在收取利息的同事,还会收取高额的服务费用。此外,校园网贷为获取提成,采用欺骗的手段诱骗同伴贷款。
(三)网贷方式
郭颖颖(2016)总结,校园网贷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大型电商平台。比如当下较为流行的阿里、京东、淘宝之类的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这类服务对大学生的消费能力是有一定的审核。
二是针对大学生消费提供的小型分期购物平台。如期待乐、贝多分等。大学生通过这一类平台能够满足自身的购物消费需求。
三是单纯的贷款平台。如名校贷、学信贷等。主要用于大学生助学、创业、贷款等。
其中,后两类对学生的消费能力审核不严,只需提供个人身份学籍信息,就能买到物品或者贷到款。相比第一种,后两种的利息、服务费、违约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收费要更高。
三、重庆市大学生网贷现状分析
对于我国来说,李鹏飞(2015)认为,国内网贷发展较晚,在2007年拍拍贷成立后,网贷平台才像雨后春笋般兴起。却因缺乏管理经验,在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尝试,才有一些领军平台做大做强。最具代表性地就有拍拍贷(纯平台模式)、宜信(债权转让模式)、陆金所等。
而对于大学生,侯赛(2016)说,大学生分期购物市场正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新的吸金地。随着各家分期平台出现,大学生因进行高频网贷消费透支生活费、甚至违约被告上法庭的时间也屡屡发生。
更有,孙振淋(2016)通过数据发现:
(一)大学生每月生活费情况
大学生每月生活费在500-1000元之间的为127人,占比37.35%,比例最高;其次为1001-1500之间,占比28.24%(见表1),这表明在校大学生生活费用整体偏低,实际消费购买力有限,校园网贷发展潜力较大。
(二)大学生校园网贷使用情况
在大学生校园网贷使用情况中,曾经进行过网络分期贷款的学生为53人,占比15.59%(见表2)。而尽管没有进行过校园网贷,但是接受过此类网贷信息的学生达到了56.47%,这表明校园网贷的宣传力度广。
曾经进行过网络分期贷款没有进行过网络分期贷款
(三)大学生校园网贷用途
据表3显示,在进行校园网贷的53名同学中,校园网贷主要用途在于购买数码产品,经过访谈发现,这些数码产品主要包括智能手机、手提电脑、平板电脑、单反相机等,占比52.84%,其他用途依次包括旅游外出、服饰装扮、缴纳学费、餐饮娱乐以及其他。
(四)大学生校园网贷金额
由表4可知,大学生网贷主要金额在2000-5000元,各金额区间内均有分布,总体借贷水平较低。endprint
(五)大学生校园网贷归还方式
占比60.38%(见表5)的大学生的还贷思路是等到月底父母生活费的资助。还有一部分通过学生兼职、实习、打工等还债,占比22.64%,个别学生也曾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着实不可取。其他类的还款方式主要包括学校发放奖学金、向朋友借款、依靠父母全部还款等。可以看出大部分大学生的还贷最终压力还是父母承担。
所以,在国家网贷平台迅速发展的大前提下,大学生分期购物市场正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新的吸金地。但因为大学生生活费普遍较低,实际购买力有限,却因为数码类等消费项目的需求量又大,网贷宣传力度大,使得大学生因进行高频网贷消费透支生活费、甚至违约被告上法庭的时间也屡屡发生。
四、重庆市大学生网贷存在的问题分析
通过现状,可以分析出网贷存在的主要三大问题是:
(一)大学生不正确的消费心理,易进行网络贷款
宋雁慧(2016)从社会心理方面分析大学生网贷行为,认为大学生选择网贷是一种“即时满足”的心理(用明天的钱支付今天的消费的消费行为)。由腾讯的调查显示,“已选择和有兴趣选择尝试网贷的大学生比例高达70%”,这说明网贷行为虽会透支未来,但由于它能满足当下即时而具体的需求而带来幸福,普遍青年人是愿意选择的。并且在具有欺诈性质的网贷平台,在由暗藏陷阱、低门槛、宽审核、暗箱操作而带来的便捷性和隐秘性中,大学生往往会高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因并没有真正稳定的收入来源,缺乏对预支目的和期限的清晰认识,对未来收入的预期也是盲目的。换句话说网络的便捷性和网络行为的高功效感诱发了大学生网贷行为。
(二)给学生带来心理负担,给家庭带来经济负担,给学校工作带来困扰
陈培各(2016)说,无经济能力的大学生通过网贷在还款期限内无力偿还,就要面对贷款公司恐吓、电话或短信骚扰的追债,这无形中给学生心理增加负担。而问题的解决最后仍会回归至家庭,高息的网贷给家庭也带来了经济负担。并且大学生通过任何一台智能手机即可完成网络贷款,这样的便捷性与隐秘性,对于学校来说,是很难监管和及时发现网贷问题的出现。
(三)校园网贷平台自身存在诸多管理漏洞
柳庆(2016)指出以下问题:
(1)大学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在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校园消费网贷平台很少通过诉讼等正当渠道催债,二是雇佣传统的线下贷款催收团队,有些人素质相对较低,因此使用暴力催债的方式时有发生。这严重损害了大学生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人身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
(2)违法、违规的问题。贷款人资格的审核问题:校园网贷常通过校园代理办理,而校园代理通常是身边的同学、朋友,通常未经过培训就从事信贷审核业务,快速的审核程序存在很大漏洞,给网贷平台带来违约风险。
贷款额度问题:网贷平台都应有严格内部风险控制,借款额度应在借款人可承受范围之内。
校园分期平台的资质问题:经营贷款业务丙戌要有银监会授予的贷款资质,而大多数消费分期平台没有取得经营许可。
(3)信用风险问题。大学生虽属于易开发、潜力大的消费群体,但因没有自己稳定的经济收入,大学生群体素质上的借贷信任潜在巨大违约风险。
(4)形成社会问题。本只发放小额贷款的校园消费分期平台,因利益驱动开始有贷就借,诱发学生恶意消费,放款贷款条件,校园分期网贷管理失序,极易导致社会问题。
综上,当下网贷问题就是,因大学生产生“即时满足”的错误消费心理,也因网贷平台自身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力的法律相关漏洞,让大学生出现透支消费,或不能及时还贷等情况,而引发出的学生自我心理压力、家庭还款经济负担、学校无法及时监管等一系列问题。
五、对策研究
通过以上问题,能提出以下建议:
(一)引导大学生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
邹骏妍(2016)建议,虽然绝大多数大学生已满18岁,在法律上属于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由于大学生社会经验少,对不良网贷了解不多,很容易被不良网贷吸引。也要价钱学生对个人信息管理的观念,防止别人拿自己的个人信息去网贷。因此,学校和社会要认识到对大学生理性消费教育和引导的重要性,并开展相关的教育活动并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大学生陷入不良网贷的陷阱。
(二)在大学开设法律课程和法律知识的讲授
邹骏妍(2016)说,要让大学生知道哪些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以及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如何保护。所以很有必要在大学开设实用法律课程,让大学生加强对自己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和保护力度,同时要加强对泄漏个人信息行为的惩罚的力度。
(三)加强监管,加强处罚
谢留枝(2016)说,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立法和监管严重缺乏有效的引导和管理。网络业务基本处于“三无状态”(无监管部门、无规则、无门槛)。贷款制度混乱不堪,乱象丛生,没有过统一的标准。各种费用的收取更是各自标准随意。要规范互联网金融的网贷市场,必须要严控准入条件,从严立法,加强国家和社会监管开始。
邹骏妍(2016)建议,进一步规范网贷公司的行为,要明确网贷公司要对其网贷产品的内容,如利息、还款方式以及还款不能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的书面告知义务;更要在放款之前通知大学生父母,否则网贷无效;要控制网贷额度,因为大部分大学生都依靠父母提供生活费,没有偿还能力,不能无限放贷;同事要加强对大学生不良网贷的管理,如网贷公司对大学生采取威胁、恐吓或者非法拘禁行为,要依法加大惩罚的力度。
(四)加強校园网贷监管,严格审核用途,要保障专款专用
谢留枝(2016)建议,对学生放款要定向、定额,住宿费、资料费、学费等常规的借贷要定向,要在其父母同意的前提下直接由网贷公司打给学校。杜绝有些学生借助于学生的特殊身份或者打着学习的幌子贷款后拿去非理性消费。
(五)统一贷款利率,放宽还款期限
谢留枝(2016)说,当前大学生网贷的期限虽然期限可以自由选择,但还款期限较短,从而导致一些学生因为自己还不具备偿还能力是就得还款而被迫让父母承担起他的债务。因此,在校大学还是呢过借款的还款期限应设定在他具备还款能力时进行偿还,而不能设定在他不具备偿债能力之时。
(六)建立统一完善的征信体系
谢留枝(2016)说,目前我国的网贷公司各自为政,平台间互不沟通,容易导致一个学生可以从多个网贷公司借贷最终债台高筑,超出偿还能力,也可能因此酿成悲剧。
总之,面对大学生网贷出现的问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高度重视,从多方面加强引导和监管,大学生自身也要提升责任意识、信用意识,做到理性网贷,理性消费。
六、总结
网贷属于互联网加金融的行为,就像大学生的信用卡。在大学生资金收入不稳定,消费需求又大的前提下,网贷市场日趋发展,使用度日渐增长。且因大学生自身金钱概念薄弱,风险意识低;网贷平台选择性宣传,内部运作过程杂乱;社会管理机制不完善,有关部门未建立带来一系列网贷问题,造成甚至“裸贷”“网贷自杀”现象出现。对此应作出相应举措,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高度重视,从多方面加强引导和监管,大学生自身也要提升责任意识、信用意识,做到理性网贷,理性消费。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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