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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企业集团视角的企业法人型职教集团化办学

时间:2024-04-25

陈友力

摘要:通过职教集团与企业集团对比,可以借鉴企业集团做法,分析集团公司管理与职教集团最佳结合点,进而提出组建企业法人型职教集团化办学。

关键词:企业集团 职教集团 办学

职教集团化办学已经成为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本文通过将职教集团与企业集团的对比,及其法人属性的探究,分析集团公司管理和职教集团最佳的结合点,以推动职教集团化办学的可持续发展。

一、职教集团与企业集团的界定

(一)企业集团的含义

企业集团源于 20世纪 60年代日本经济领域。80年代中后期,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组建逐渐成学界研究重点,众多观点中厉以宁从广义角度界定“企业集团是企业之间横向经济联合的产物,它是若干个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部门或跨地区、跨部门的经济联合体”。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条例》指出企业集团是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二)职教集团的含义

对职教集团概念研究代表性观点有:刘兰平将职教集团定义为“一种职业教育管理机构,是由总部与学校组成,总部对集团董事会负责,同时监事会对公司与学校的经营与管理起到监督作用。”董兆伟认为职教集团是由若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组成的联合体,集团本身不具有法人地位。高卫东认为职教集团是指由若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学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契约或资产为联结纽带而组成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一些政府机构也对其做了阐释,如浙江省教育厅明确“职教集团是以集团章程为其共同行为规范,由职业学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产教联合体,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我们可结合企业集团,结合职教集团合作性、多组织性、纽带性等核心特征,将其界定为:以各方利益一致为基础,基于人才培养为纽带而组建的多法人组织集合体,以校际或校企合作为载体,以集团章程为行为规范,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开展相关活动,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职教集团与企业集团的比较

从职教集团与企业集团的特征来分析,两者既有关联又有区别,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1.都属于组织集合体,但组织性质不一

根据企业集团概念的各种界定,可以得出企业集团是一种多个法人联合或集合的社会经济组织。而职教集团则是一种由多个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组织联合或集合而成的社會教育组织。

2.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法人性质不一

集团本身都不具有法人地位,集团成员一般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企业集团的成员大多为企业法人,职教集团成员既有事业单位法人,又有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3.都有利益纽带,但纽带主体不一

企业集团最基本联结纽带是资本或资产。资本或资产纽带为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间利益的依存互动提供保障,有利于谋求成员资源聚合、规模经济和协同效应最大化。根据资源依赖理论,一个组织对另一组织的依赖主要在于能为其提供关键资源或稀缺资源,职教集团不仅要以人才培养为纽带,还应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解决技术难题,这是合作办学的利益原点。

三、职教集团化办学治理结构优化路径

职教集团在发展中遇到许多瓶颈问题如职教集团多以契约、情感等为维系纽带,有较大的“离心力”、“集而不团”等问题。职教集团可以借鉴企业法人形式,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组建股份制有限公司,组建企业法人型职教集团。

(一)组建形式

企业法人型职教集团在组建与运行过程中最核心的问题是政府、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如何加入企业法人型职教集团问题,及其产权采取何种方式安排问题,可采取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企业法人型职教集团产权安排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形式:一是由政府、行业、企业、职业学校、研究机构、其他社会组织等主体共同出资组建公司企业,各参与主体以股东形式,按照投资额或持有股份对职教集团承担有限责任,进行盈利分配或亏损负担。二是在政府主导下,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出资组建公司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与其他社会组织以联盟合同方式参与职教集团。

(二)治理结构

企业法人型职教集团作为经营实体,为实现集团内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利益的,需以优化产权为核心的职教集团治理结构。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可以借鉴公司治理结构,由职教集团治理实行“三权分立”,即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行使最终决定权;董事会行使决策和执行权;监事会行使监督管理权,三者互相制衡,形成稳定的治理结构。在职教集团理事会下设置四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即政策协调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中高本衔接委员会、产学合作委员会。

(三)政府监管

职业教育的准公益性属性决定了职教集团化办学不能全盘市场化。一方面,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国家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等社会组织参与职教集团化办学;另一方面,政府要从宏观上对职教集团加以监管,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框架来规范职教集团活动,如职教集团化办学的准人、退出和过程评价制度;明确集团化办学的运作权限、业务范围和基本规范;国有资产的有效保护等问题。

参考文献:

[1]厉以宁.企业集团与垄断·竞争[N].光明日报,1986-10-18.

[2]刘兰平.职教集团发展的经济学解读[J].职教通讯,2006(6).

[3]董兆伟,侯维芝,梁艳青.高职教育集团化发展探索[J].职业技术教育,2006(27).

[4]高卫东.职教集团的内涵、类型与功能[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4(34).

[5]余秀琴.中国经济转型期职教集团化发展[D].天津大学博士论文,2009(15).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委科技项目软科学课题:五大功能区战略视域下全产业链职教集团研究(KJ1503103);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高职院校全方位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构建与实践(142072);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于五大功能区产业战略视域下重庆职业教育发展机制研究(2015-ZJ-00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重点项目:构建高等职业教育全方位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保障体系研究(GTY201205-ZJ)。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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