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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04-25

马琴

农村信用社是金融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的主力军,在金融服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云南农村信用社认真贯彻落實党中央、国务院、人行、银监等部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云南实际,围绕“三农”、小微企业发展及脱贫攻坚的金融需求,注重从信贷产品供给侧发力,以创新信贷产品为载体,优化信贷服务为抓手,着力满足“三农”发展、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农村信用社三农金融扶贫再贷款政策

基于了解农村信用社转制、改革、政策执行的基本情况,对下一步农信社改革进行研究的目的,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支持下,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13日,我校与中国人民大学成立调研组就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开展专项调研,通过和理事长们开展座谈,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此调研报告。

一、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的基本情况

一是金融服务“三农”的情况。截至2016年10月末,云南农信社各项存款余额7,214.70亿元,较年初增加833.80亿元,资金运用总规模超过5,497.32亿元,资金运营率达到76.2%;2016年1—10月累计发放贷款4,072亿元,贷款余额为4,419.22亿元,较年初增加473.32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918.24亿元,涉农贷款存量占比66.04%,占全省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的36.97%。高原特色农业贷款余额788.23亿元,较年初增加46.71亿元;庄园经济贷款余额116.88亿元(较年初下降12.56亿元);山地牧业贷款余额143.77亿元,较年初增加20.31亿元;农田基本建设贷款余额66.42亿元(较年初下降8.98亿元)。

二是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情况。截至2016年10月末,全省农信社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97.02亿元,较年初增加295.50亿元,同比增速15.83%,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1.17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为206,744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2,139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8.16%,高于上年同期0.46个百分点,完成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指标。

当前,全省农信社按照“成熟一家,组建一家”和先易后难的原则,力争用3年时间分批将全省129个县级联社改制为农商行,今年要完成首批20家县级联社的改制工作。

三是金融扶贫情况。云南省农信社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银监、人行和省委、省政府等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成立由省联社理事长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的全省农信社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目标、高位推动金融扶贫措施。研究制定《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十三五”金融扶贫工作规划》、《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关于金融助推云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精准扶贫(扶贫到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金融扶贫指导性文件。特别又针对昭通镇雄、彝良、威信革命老区和怒江州制定了专项扶贫攻坚计划,并指导督促各县级联社贯彻落实。

2016年1—10月,全省农信社累计向93个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累计发放贷款1873.18亿元,余额2,369.68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3.62%,较年初增加296.19亿元,增速14.28%,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2.28个百分点,有效推动了我省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中了解到农信社聚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始终坚持做到“扶贫项目优先支持、扶贫资金优先安排、扶贫工作优先对接、扶贫措施优先落实”,不断丰富扶贫信贷产品,承担办理了创业贷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和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贷款等许多政策性信贷业务,大力扶持特殊群体创业致富,充分发挥金融加速脱贫效能。但在具体实践中,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主要是:

1、贫困户信息不能实现共享

由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属于秘密三级,省联社多次与扶贫部门沟通,但尚未取得全省确认完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各县级联社以前年度收集的农户信息中虽有一些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存在人员不全、信息不准、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绝大部分县级行社从人行或县级扶贫办获取的贫困户信息仅能查询比对、验证借款人是否属于贫困户,难以实现基层网点根据名单逐户开展评级授信、贷款发放工作。农信社虽然做了大量对农户的评级授信工作,却因不能完全达到相关条件,纳入不了“精准扶贫”统计内,导致精准扶贫工作推进较为缓慢。

2、金融扶贫工程投入大、成本高

我社信贷人员约有8000人,不到全省农信社职工总人数的35%,对全省574万贫困人口全部建立信用档案、进行评级授信,平均每个信贷员要调查717人,工作强度十分巨大。农信社平均每个基社负责服务7—8个行政村,而多数村庄地处偏远、道路崎岖,贫困居民居住分散,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调查工作。多数营业网点位于偏远乡村,建设资金投入大、运行成本高,部分营业网点处于亏损状态。加之,我省近年来重大自然灾害频发、农业保险制度未充分覆盖,涉农贷款不良率迅速攀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计提拨备和清收不良贷款,经营压力加大。

3、再贷款政策与扶贫小额信贷存在衔接不到位的问题

为更好地服务“三农”和脱贫攻坚,中国人民银行相续推出了支农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截至10月末,全省农信社支农再贷款余额10.63亿元,扶贫再贷款余额14.13亿元,再贷款申请使用不够充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运用再贷款发放贷款的利率过低,无法达到盈亏平衡点,导致财政贴息资金预算与实际拨付不一致,实际利率与管理规定不一致,造成财政预算无法执行、审计难以通过;也难以与政府对农信社发放专项扶持类贷款给予的支持和帮扶有效对接,形成政策合力。

4、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有不配套的地方

《云南省扶贫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贴息期限为一年,而扶贫贷款的期限一般在3年以內,两者难以有效衔接。财政预算为一年一定,财政资金也按年划拨,而金融机构按季结息,两者存在时间差,农户无法及时通过财政贴息资金来偿付贷款利息。同时,财政贴息有申报、核定、预算、拨付等多个环节,财政贴息不及时的情况较为普遍。

5、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

扶贫小额信贷发放规模日益增大,但风险补偿机制尚不完善,风险补偿金仅在部分县(市、区)建立,多数地区风险补偿金难以落实,云南省联社今年以来多次与省扶贫办沟通汇报,希望协调各县(市、区)补充小额扶贫贴息贷款风险补偿金,共计8.41亿元。风险补偿金不足的问题较为普遍,其中,云南省农信社发放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缺口为4.40亿元,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风险补偿金缺口达1.37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贷款风险补偿金缺口为2.41亿元,风险补偿金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信社金融扶贫工作的开展。

6、负债过多容易造成农民负担加重

目前,国家出台多项扶贫政策,各种扶贫贷款种类日益繁多、规模不断增大,不同级机构、不同条线部门也根据本单位脱贫攻坚任务,要求推出各自的信贷产品、制定发放任务计划,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扶贫小额信贷等多种扶贫贷款相互叠加使用,在贫困户自身收入没有明显提升的情况下,一户多贷、大量负债容易增大信用风险,有可能出现因贷致贫的问题。

7、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凸现

截至2016年10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97.02亿元,不良贷款142.86亿元,不良率7.95%;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75.52亿元,不良率较年初增加3.47个百分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有不良贷款增长快和不良贷款处置难两方面原因:

(是云南省产业单一、投向集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成为普遍现象。钢铁、煤炭、有色金属行业是我省支柱产业,具有相当数量的小微企业从事上述行业或上述行业的上下游。过度依赖省内矿产资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维也导致了这部分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差、科技含量低,在经济下行中缺乏竞争力,难以实现转型,企业生命周期短暂。一大批依赖矿产资源的小微企业濒临倒闭,是小微企业不良贷款迅速攀升的直接原因。

(是不良贷款处置难度大。全省农信社不良贷款处置缓慢源于以下四个方面:

a.民营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能力弱。小微企业由于缺乏抵押物,往往需要有担保公司进行保证担保,但我省民营融资担保公司往往存在资本金不足、担保机制不健全、代偿意愿低的问题。所担保的贷款出现不良,不愿意承担担保责任。

b.经营情况不理想,现金清收难度较大。借款人主营业务收入严重萎缩或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难以维持,企业“三角债务”链条较长,“跑路”、“失联”等逃避债务的情况频频出现,影响处置工作推进进度。

c.抵押物变现难,处置进程推进慢。部分抵(质)押物涉及一物多抵,被第三方查封,还存在债务人多、诉讼标的较大、抵押物出租、无法独立或整体处置、抵押物有价无市等多种情况,造成抵押物难以交易,处置工作难度加大,存量不良贷款清收压降速度放缓。同时,需要法院诉讼、执行的案件大幅增加,法定程序较多、诉讼周期延长等因素,拍卖执行推进缓慢。

d.部分企业涉及高风险行业。一部分企业未充分评估风险,盲目追求高收益,将资金投向房地产等高风险领域,在资金链断裂后,以“跑路”等方式躲避债务,造成不良贷款难以及时化解。

三、对此次调研的几点思考

云南农信社的使命是“扎根农村、服务小微”,以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为己任,把金融服务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不断改善金融服务方式,为金融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做出贡献。

1、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确保扶贫落到实处

底数不够清、指向不够准、针对性不强是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抓住真实识别贫困、规范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推行挂包帮作业四个关键环节,完成对贫困户的建档立卡。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逐户制定帮扶计划,明确挂牌帮扶责任人,确定具体的帮扶任务、标准、措施和时间点,做到“一家一户调研摸底、一家一户一本台账、一家一户一个扶贫计划、一家一户结对帮扶、一家一户回头跟踪”,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使贫困户应扶尽扶。

2、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确保措施精准

云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经济所占比重较大,农业人口众多,贫困面积较大。激活内生动力是贫困地区发展的关键之举,深入分析贫困户的致贫原因,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异地搬迁、金融支持等扶贫措施使建档立卡工作与各项扶贫政策相衔接,扶贫措施与贫困现状相对应,确保帮扶到最需要帮扶的群众,帮扶到群众最需要帮扶的地方,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农民金融知识储备不够

有些农民不认识假币,不了解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对于电子银行更是知之甚少,不知道如何选择最佳的存款方式。农村金融宣传没有及时跟进、到位,加之农民缺乏基本常识,理财能力不高,金融观念淡薄,民间借贷居多,缺乏对信用社及其新业务的了解,致使农民对金融知识知之不多,用之更小。农民金融知识的匮乏不利于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建立,会造成农户与信用社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尤其是常识性知识的匮乏为不法分子进行金融诈骗造成可乘之机,在一定程度上势必影响到农村金融的发展。

4、政策制定的相互矛盾

国家一方面强调党管干部,党管干部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又强调淡化行政管理,淡化行政管理简单的说就是淡化行业、职业或某项工作的行政色彩,尽可能地突破行政的束缚,突出行业、职业的主导地位。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将二者明确区分开,给工作带来不便。

5、支持农村致富带头人

在贫困地区,思想上的贫困比生活上的贫困更可怕。思想上的贫穷导致发展迈不开步伐,不敢去尝试。农村致富带头人起的示范效应超过行政力推动。农村致富带头人思路宽,头脑灵活,有敏锐的市场洞察能力,因此一定要为其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发挥好他们的带头示范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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