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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野蛮人”系列事件看政府监管

时间:2024-04-25

刘盼+孙娇+孙家靖+朱晨

当前,一个国家最重要的经济支撑是制造业,如果制造业崩溃,那么这个国家的经济也就分崩离析。如数次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使得如同美国这样的庞然大物都无法抵御,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如美国1929年的经济大萧条。但是以制造业为基础的德国和日本在历次全球性经济大危机中,却安然无恙,这就说明,制造业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基础和根本。本文由近期野蛮人对股市的入侵事件,分析了政府对于类似事件的监管政策。

野蛮人万科格力南玻A政府监管

一、前言

从万科的股权之争,到南玻A的高管集体离职,到格力的保卫成功,我们可以看到,管理层对于野蛮人的不信任和厌恶,王石说:万科不欢迎野蛮人,董小姐说:资本如果成为中国制造的破坏者,他们会成为罪人,南玻高管直接用行动抛弃南玻A。王石和万科在12月18日终于获得了胜利,董明珠12月15日前往央视出席财经论坛时也底气十足,或许只有南玻成了牺牲品,但是他们的胜利,却不是依靠规则和制度,而是政府干预。

这次野蛮人对股市的入侵,从现有的监管体制来看,并没有有效的防范机制,使得中国为数不多的优秀企业受到严重冲击。房地产的万科、家用电器的格力和制造业的南玻A,这些国内顶尖的实业龙头,差一点成为资本大鳄的牺牲品,如果这些实业龙头轰然倒塌,那么仅靠资本运作所取得的微利,完全无法承担这些实业崩溃后的结果。

二、事件影响

野蛮人进入并控股万科、格力、南玻A等一系列公司后,双方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我们不得而知,但却发生了董小姐发文准备离开格力电器、南玻A管理层集体辞职离开南玻A,王石也被认为离开万科只是时间问题,那么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董小姐作为格力电器的元老,王石作为万科创始人,南玻A管理层与南玻A风雨同舟一路走来,他们作为中国顶尖的企业家创造了如此优秀的企业,可以说,他们对自己的企业是有深厚感情的,优秀的实业也需要优秀的管理人员和企业家。

但是很显然,他们的离开是被迫的!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这些优秀的企业家和管理人员,也就不存在这些优秀的企业。如果中国没有众多优秀的企业,那么也就失去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基础。

同样显然的是,以前海人寿为代表的野蛮人,控股上述公司后,并没有想到静下心来好好的将这三家公司发展壮大。他们控股这三家公司仅仅是为了利用控股股东的优势在资本市场上攫取更大的利益。而这些企业仅仅是他们可利用的一个平台,这几家公司最后的生死存亡他们毫不在意。

对于中国现有资本管理的漏洞,他们研究的十分深刻。

如果他们一旦得逞,才意味着中国最优秀的实业将不复存在。这也就是刘士余发怒的原因。

三、政府监管对策

(一)针对“万能险”这一特定险种的使用确立规范

随着近年来中国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高收益率的万能险备受消费者青睐,吸引了大量资金,万能险资金很大一部分流入股市,成为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的“粮草”。

从险资入市的实际情况来看,万能险是保险资金入市最为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与其他险种相比,万能险作为寿险的一种,具有很强的理财属性,由于收益较高,对保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而寿险公司对万能险也有较强的依赖。

万能险和垃圾债一样,募集资金的成本相对比较高,这种高资金成本会倒逼万能险去配置高风险资产或者通过放宽担保、拉长杠杆等措施来提高资金收益,这本身就可能存在着资产与债务不匹配、资产风险过高等问题,这与80年代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美国储贷机构的做法有异曲同工之处。

这样的万能险弱化了保险的本质,同时很容易异化为保险公司吸收资金、進行股权投资的工具。对此,保险监管机构应该严格定义万能险产品、限制其资金使用,确保万能险发挥其保险功能。

(二)强调“保险姓保”,实现风险隔离

早在今年3月,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就曾公开表示,股东要对保险责任和盈利期限有长期准备,不能捞一把就走,更不能把保险公司作为提款机。7月时,“十三五”保险业发展与监管专题培训班更是明确提出了“保险姓保”的说法,到了12月13日,保监会专题会议明确表示,保险资金运用必须把握审慎稳健、服务主业的总体要求,把握好三个原则:投资标的应当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股权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为辅;股权投资应当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少量的战略投资应当以参股为主。

而从保险业的定位和商业伦理上讲,保险资金应该坚持财务投资为主,不宜进行过多的收购,特别是跨行业的收购,因为对这些公司的管理,很可能会超出保险公司的能力范畴。在宝能系对万科的举牌事件中,高杠杆带来的高风险是主要的争议点,事实上,前海人寿的举牌资金部分来自通过“万能险”融来的资金,相当一部分为短期债务。如果只是对上市公司进行单纯的财务投资,可以放宽资金使用范围,允许使用非自有资金,而如果涉及到举牌、恶意收购,就有必要限制非自有资金的使用比例,或者禁止使用非自有资金。

在接下来的保险行业在二级资本市场投资过程中,区分自有资金和保费等其他资金,通过资金的分类监管限制非自有资金举牌上市公司,对可量化的风险与难以量化的风险分别进行评估,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加入市场约束机制,尽最大努力保障投保人利益是最为关键的。

(三)明确界定“恶意收购”,拒绝“个性化”制定

险资举牌无可厚非。从国际上来看,美国股市上超过1/3的资金都是险资,“股神”巴菲特旗下的保险公司就曾多次举牌上市公司。就整体而言,险资举牌符合保险发展的自身规律,险资依靠投资盈利、保值增值而产生的良性循环,是保险业最基本的规律;此外,险资举牌,也符合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保险资金这种长期资金入市,对于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能起到正面作用。对于保险资金进场增持股票甚至举牌的行为,监管机构不应该要赶或堵,重要的是要进行正确的疏导,这才是实施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应有之义。

参考文献:

[1]王林清.保险业的政府监管和内部监督.保险研究,2008.

[2]刘现伟.加强政府监管、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宏观经济管理,2016.

[3]肖瑞.从“万宝之争”看反收购策略在我国的应用.市场研究,2016.

[4]祁红.从“万宝之争”看中国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下的金融监管.西南金融,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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