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郭涛
【摘要】中小企业融资难目前正成为困扰企业界、政界的头疼问题,关系到我国经济的长久稳定发展。中小企业融资难源于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现银行的经营机制以及缺乏有效担保。该问题的有效解决还需要企业、银行以及政府共同做出改变,在此我们必须坚持市场调节为主的核心理念,再辅以政府调控。在中小企业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银行改革审批制度、政府提供有效担保的多重作用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必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关键词】银行 中小企业融资难 政府信用担保
中小企业融资难从本质上讲是金融资源配置失衡问题。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中最具活力、最具创新力的部分,在解决我国就业、提高国民收入、贡献税收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我国改革开放奇迹创造的过程就是一批批中小企业从创立到发展再到壮大的过程。然而在我国以国家牢牢掌控银行所有权并以银行间接融资占主导融资地位的融资模式下,中小企业融资难成为一个广为人知并亟需统治阶层上下齐心协力解决的难题。纵观现今发达国家,在金融资源的配置方式上,不外乎以股票为主的直接融资和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以及以上两种融资方式的混合。以上两种方式各有利弊,首先,不管何种融资方式,均是以一种有效率的方式将闲置的资金配置到有资金需求的地方,在这一过程中,投资的收益率或者贷款的利率起调节作用;其次,以上两种融资方式都有成功的范例,欧美国家普遍存在着发达的直接融资金融市场,而我们的亚洲邻国日本却是一个以银行间接融资占主体的国家,但同样创造了经济神话。因而,不存在所谓的统一的融资模式,具体取决于所在国的文化、法律观念以及相关的制度建设。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仍实行核准制,上市标准严格,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得回归到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身上。本文试从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现银行经营机制角度出发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一、中小企业经营特点
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有两个成因,一个出自于自身的经营特点,一个来自于外部的金融机构,就内部原因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相对较小,易受市场经济环境波动影响
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不同行业划分标准不一致,共被分为十五个大类区别对待。除建筑业、信息传输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外,其他行业中小企业营业收入普遍在4亿元人民币内,资产规模普遍在千万级别以下,跟大型企业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另外从中小企业所处的产业层次来看,要么以为大型企业做配套为主,要么做具有个性化特色的产品而导致市场规模容量有限。在我国的经济实践中,中型企业还能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升级,更普遍的情况是大部分小微企业以赚取眼前利润为目的,无心也无力投重金用于研发。因而,在大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往往成为最容易受伤害的群体。
(二)中小企业多以夫妻档经营,经营不规范,财务水平质量不高
我国目前职业经理人制度尚未建立,中小企业一般以夫妻档经营为主,经营决策权高度集中。特别是小微企业,基本上是一家一户经营。企业经营的好坏基本一方面取决于经营者的积极性,更多取决于经营者的决策水平与管理能力。从激励约束的角度讲,经营者即企业的所有者,除所有权约束外再无其他约束,因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容易表现出随意、满足等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心态。另外在这种决策权高度集中的决策体制下,容易出现一言堂、唯命是从的浮躁风,不利于企业审视自身的缺陷并加以改进。最后,在我国错综复杂的亲戚关系熏陶下,以夫妻档经营的中小企业往往成为容纳家族的小世界,这限制了企业通过外部力量提升自身经营管理决策水平的能力,经营欠缺规范性,可以为了眼前的小利牺牲消防、环保等甚至为了少交税提供虚假报表。
(三)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求大的心态,缺乏核心竞争力
中小企业在我国的成长壮大就如雨后春笋般迅速,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后来的中小企业希望快速做大做强的心态。一直以来,我们就抱有“大而强”的梦,追求中国500强、更多的世界500强。但是,今夕不同往日。改革开放前夕,我国处于短缺经济状态,只要是产品,不管质量好坏均能找到市场,真正实现了萨伊所认为的供给自动创造需求。但现今我国大部分产品处于产能过剩状态,居民消费能力大幅提高,消费需求呈现多样化特点甚至出现了私人定制。市场细分越来越强,以外延扩张式的大只能是制造过剩的产能。在这一过程中,中小企业缺乏像德国、日本所具备的产品做得极致的匠人精神,往往是盲目的求大,希望以价格战取胜,往往是得不偿失,缺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最后只能在产品的更新换代中被淘汰。据统计,中小企业的平均生产年限为3.2年,近30%的企中小企业在两年之内就退出市场,近60%的中小企业在4-5年内消失。
(四)单个中小企业融资规模较小,缺乏足额有效担保
根据统计,中小企业融资金额多在50-2000万之间,相对来说融资规模较小。一方面,中小企业经营规模的大小决定了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多少,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能提供的有效担保限制了其所能融资的大小。根据陈瀞的研究,超过70%的中小企业没有自有厂房或办公场所而是采取租赁的形式生产经营。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在融资时是拿股东的房产做抵押。我国政府曾大力推广过出口信保,但因理赔困难而被银行相继暂停。加上目前市场上中小企業信用担保机制不完善,中小企业能否在银行融资与融资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股东的资产实力。
二、制约银行给中小企业融资的经营机制
银行作为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既要坚持自身的经营理念,又要受外部监管的约束,多种因素综合在一起制约了银行为中小企业的融资:
(一)以不良贷款为考核重点并作为业务办理的一票否决权
从风险管理水平的角度来讲,不同等级的企业风险水平不一致,因而所要求的风险报酬不一样。只要收益率能覆盖承担的风险,银行给中小企业融资就是划算的。但是,银行作为我国金融机构的主体,承担着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及国家金融安全的职责,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外部监管机构对银行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其中有一项是以不良贷款率为考核重点的指标,一般来说各大银行把不良贷款率2%作为警戒线。从中小企业经营的特点看,中小企业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群体,必然伴随着相对较高的违约率。从统计数据来看,目前银行所暴露出来的不良贷款也主要来自于中小企业。而不良贷款高企不仅会给银行造成巨大的债权损失,往往还伴随着具体业务的暂停,因而银行在受理中小企业融资请求时均会相对谨慎。
(二)以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的三位一体决策机制
目前在银行的融资决策流程上,为防控风险实行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的三位一体决策机制。客户经理负责调查的真实性,风险经理对资料的完整性、风险点、合规等进行审查,审批岗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独立做出决策。相对来说,银行的融资机制较完备,但效率相对较低。一笔贷款从申请到发放快则十多天,慢则一个月,有时长达三四个月。]而中小企业融资往往具有需求急、实效性强的特点。因此,很多优质中小企业缺乏向银行融资的积极性。
(三)以贷款投放额净增为主的考核指标
目前银行对贷款投放额的考核基本都是给定一个基数,按贷款投放额净增统计业绩。因而在现有人手的情况下,客户经理普遍缺乏对中小企业营销的热情。拿一笔1000万和一笔100万的贷款来说,两笔业务所需要的花费的人力、物力与时间成本基本一样,但1000万所做的贡献是100万的十倍。因而客户经理在具体营销经办时,会优先选择1000万的项目。在给定的精力限制下,只要始终有1000万等大公司可操作时,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就会被往后安排甚至直接拒绝。再者,中小企业经营普遍存在瑕疵,为使中小企业融资满足银行信贷要求,需要一定程度的美化与包装,这增加了客户经理的工作量,实为负向激励。
(四)小微企业各项费用减免的强制行政指导制度
按理说,只要融资成本在融资主体可接受的范围内就是合理的,这是双方就各自实力博弈后的结果。可政府部门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小微企业费用减免的项目。这样就把以盈利为目的参与市场竞争的银行主体变成了执行政府行政指令的机构之一。对这些强制的减免项目,银行执行的越完善,对自身资源占用就越多,效率损失就越大。而且在人人皆要营销的大氛围下,尽量少做不挣钱的业务成为共识。最坏的结果是企业只能寻求民间融资,反而成本更高,只是不在政府部门的可统计数据里面罢了。
三、解决中小企业在银行融资难的几点建议
基于以上的分析,结合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以及目前资金的可获得性,以银行为主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是有出路的,大体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小企业的视角: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
中小企业需要对自身进行战略定位,合理调配企业内部的人、财、物,逐步建立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努力挺高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其次,企业要摒弃盲目求大的心态,通过市场细分、产品升级、流程再造等塑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发扬工匠精神。为了保证企业的活力与经营的前瞻性,企业需要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长效沟通,听取银行对公司现状的看法与建议,必须时可以求助于专业咨询公司。最后,企业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财务制度独立、清晰、真实、完整,使银行等外部机构通过财务状况基本能判断企业经营的好坏,减少沟通的时间成本,一个好的财务状况有助于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青睐。
(二)银行的视角:建议中小企业分层审批与考核制度,尝试银行经营参与权
改变银行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的审批制度,可以按照企业规模与行业建立分层审批制度,简化中小企业审批流程,将一部分审批权限下放,上级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风险防控执行好的分支机构继续放权,对未能规范执行的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权限上收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在离任时进行大额和随机抽查审计,避免仅凭裙带关系放款,做到经营机构权、责、利的一致,可以有效减少上下沟通的成本与道德风险,提高业务办理的效率。同时,针对中小企业风险高的特点,需打破原先按行业考核不良率的规定,可以考虑剔除中小企业贷款并对其单独考核,避免因地域、行业中小企业集中的不良率高企而业务暂停。另外,我国银行可参与日本银行的做法,保证对中小企业经营决策的参与权,特别是对企业对外投资、年度、半年度会议等,及时知悉企业的经营方针并从提出相应的建议与看法。
(三)政府的视角:取消中小企业收费的行政性指令,建议以政府信用为后盾的担保机制
银行是受成本——效益原则约束的市场主体。政府强制性的费用减免只会大大降低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激励,另外使中小企业失去资金成本的约束。政府可以通财政补贴的形式弥补中小企业较高的融资成本,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高的问题,又使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暴露在银行的监管之下,便于调控。另外,中小企业融资阳光化有助于税务等部门掌握更多的企業,避免企业偷税漏税。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大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时缺乏有效担保的难题,可以考虑政策性担保机构通过股权的多元化来拓展资金来源,即在政府财政出资占多数比例的前提下,吸引一些中小企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入股来扩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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