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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工会维护职工发展权益的困境与路径探析

时间:2024-04-25

刘小张

【摘要】本文重点阐述了高校工会维护职工发展权益的困境,从“以人为本”理念缺失,高校工会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法律规定不完善,法定职责不履行,高校工会干部维权能力不强三个方面解释了高校工会维护职工发展权益的困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几点解决的路径分析。

【关键词】高校工会,职工权益

高校工会在维护广大教师权益、协调各方关系、辅助学校管理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高校方方面面体制的建立和推进,高校工会在维权发挥作用上越来越暴露出自身的局限性,其实际作用与法律赋予的职能有较大差距。

一、高校工会维护职工发展权益的困境

目前高校工会维护职工发展权益的困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职权虚化,职能泛化和异化明显。一是教代会职权缺乏可操作性;二是形式主义盛行;三是教代会条例规章尚未健全完善,缺乏强有力的刚性指标作为重要依据和支撑,尤其对行政权力缺乏卓有实效的制衡,从而限制或遏止了高校工会教代会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职能泛化表现在许多高校工会组织管的事情多,投入的人力多、精力多,甚至千方百计地多做工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但收效不大。职能异化表现在高校工会的活动内容形式化,高校工会的性质体现不充分,其地位和作用异化。

2、工作机关化、行政化现象严重。由于对工会角色定位不准,绝大部分高校工会工作机关化、行政化倾向严重。偏重于对上负责,习惯于根据领导和上级的布置而不是教职工的意愿开展工作,突出表现为教师对工会工作缺乏热情,工会成员对组织缺乏认同感和依赖性。教师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往往是“能过就过”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而很少求助于高校工会。

3、维权范围窄、维权手段软弱、维权角色意识不强。维权范围窄表现为对教职工正当权益缺乏全面而清醒的认识,认为高校工会只是党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只能起到上传下达或帮助学校疏通渠道的作用,把维权职能片面理解为搞好教职工文体活动就行了。只是局限或停留在维护教职工的局部利益、眼前利益或小利益等层面上。维权手段软弱表现在由于制度层面的缺陷和不足,难以形成对学校和有关部门的约束,往往形同虚设,起不到维权的作用;有些工会组织自身维权意识淡薄,工作不到位,遇事都要向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请示汇报,表面上是听从领导,实际上是怕承担责任,怕惹麻烦,能推则推,明哲保身,使许多教师的切身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二、高校工会维护职工发展权益的路径分析

1、“以人为本”意识指导高校工会维权工作。高校工会要以职工小家为平台、以“职工之家”内涵为要求,针对这个群体的特点发挥注重激励因素为主保障因素为辅的作用,要以人为本多从实际出发、多从教职工的利益出发去考虑问题,探究他们在想什么做什么,为什么这么说这么做,探究问题的症结所在,以人性化态度为他们解决问题解决矛盾,为此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关心教职工,充分调动积极因素;二是要代表大多数教职工的根本利益;三是要爱护教职工,积极维权;四是要加强维权工作的实效性;五是要开展有效的健康集体活动。

2、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根据高校工会的实际需要,制定有利于高校工会维权的相关制度。①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教职工参与制度,在研究与教师切实利益相关的国家、地区发展计划时,必须有高校工会参加;②在法律上确定高校工会的劳动仲裁制度,让高校工会代表教职工参与劳动仲裁;③完善高校工会与政府协商对话制度,平等协商是工会维权的重要机制,要逐步完善工会与政府平等协商的机制,让高校工会代表教职工与政府平等对话。

3、完善高校工会维权机制

高校工会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维权机制,应该在原有机制的基础上注意将工会的组织建设机制、法律机制、监督机制等系统有机的结合起来,共同发挥作用,从而更好的发挥维权职能。

在组织建设机制方面要大力拓展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作为教代会的办事机构,需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开拓领域,要尽量有效的延伸教代会职能,形成持续地组织教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机制,在运作过程中着力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群众的思想,使他们相互了解,维护教职工权益。在高校工会工作机制的完善方面主要是建立区域性高校工会联合组织、在高教系统也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等制度。利用区域性高校工会联合组织克服单个教育工会力量薄弱的缺点;利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学校内部劳动关系。

目前,高校工会还没有专门的部门对高校工会工作进行监督。唯一能起到监督作用的就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但经常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不切实际的,何况目前很多学校的教代会制度并不完善。这就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监督高校工会工作开展情况的部门,督促高校工会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同时,高校工会更应该主动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评价,定期让教职工对工会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增强高校工会干部和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首先,要有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各级高校工会干部的法律意识,一方面有利于工会干部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去实现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工会干部开展工作,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支撑。要采取普法宣传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等切实的措施来加强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使广大教职工能够识法律、懂法律、用法律。使他们能够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能够积极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同时还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的培养,让其真正的去关心职工的权益,关心工会组织的发展。

工会干部要适时地转变维权观念。随着地方高校工会的维护职能日益凸显,维权的范围、维权的渠道等等也悄然发生着变化,工会干部固有的思维模式和观念要随之转变。工会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处理复杂形势和局面的能力,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为教职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增强维权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要排除畏难情绪,要理直气壮的开展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变被动维权为主动维权。

参考文献:

[1]玉春子.高校工会维权现状与维权的有效途径[J].工会论坛.2006.1

[2]秦剑军.以人为本:高校工会维权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J].世纪桥.2010.10

[3]王德广,郭穗.新时期高校工会维权现状与维权策略研究[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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