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张莉丽
【摘 要】所谓“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教学方法适当有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法学案例教学法作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经过长期的摸索与实践已初具成效,但仍需不断探究与推广。本文在分析其突出优势的基础上,进而提出其实施方略。
【关键词】法学教育 案例教学法 优势 运用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进程中,迅猛发展的法学教育积极回应了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大量需求。而在高等院校法学教育发展的同时,呈现出一个明显的问题——脱离实践。现行法学教育的突出特点是重视法学理论教学,忽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得理论教学与实践相脱离,毕业生难以适应法律实务工作。推广案例教学法是突破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
案例教学法是运用样本意义的案例进行教学的方法。最先由美国法学院采纳应用,在现代的法学教育中越来越受到重视。由于案例具有形象化、具体化的特点,在法学教育中适当的引入,可以将深奥艰涩的法学理论寓于五彩缤纷的生活情景之中,使学生乐于接受,易于理解。
一、案例教学法的优势
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突出作用不言而喻。
首先,生动性。案例教学法能够把死板的法学理论带进日常的生活中,使得枯燥的课堂氛围生动起来。
其次,主动性。案例教学法最大的优势就在于转变了填鸭式的灌输型教学模式,充分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学生通过亲身参与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培养起主动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学习习惯。
再次,实践性。案例教学法可以在课堂上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的联系起来,通过师生间的互动交流、学生间的互动交流,用所学之理论直接解决实践中的案件,防止法学专业学习只限于纸上谈兵。
最后,效益性。教授式的案例教学法是法学教育中成本最低的实践性教学方法,却是在教学中最方便应用、最值得推广的。虽然也仅仅限于“纸上谈兵”,但完全可以使学生从中悟出 “兵法之道”。
二、案例教学法的运用
案例教学法虽有不少优势,但其实施也并非易事。笔者认为在运用的过程中应注重以下两个方面。
1.课前选择案例
案例的选择是案例教学法的关键,因而教师在准备教学时所选的案例应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案例应具有典型性。案例的内容应紧密围绕所要传授的法学原理或法律规则,直接说明相关理论的应用,具有代表性。达到帮助学生理解理论并能恰当应用理论的教学目的。而不要选择那些多年不遇或实践中难遇的案例。其次,案例应具有疑难性和争议性。案例本身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或能够引起争议和冲突,引发不同的观点,以此激发学生的兴趣,拓展学生的思考空间。最后,案例应具有综合性。所选的案例不仅局限于一个知识点,应贯穿所学过的多个知识点,实现教学内容的融会贯通。通过一个案例把多个零散的知识点串联起来,培养学生的综合思维能力,避免法律适用的片面。
2.课堂上应用案例
首先,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呈现案例。既可以在相关理论讲授之后,锻炼学生运用原理分析案例;也可以在相关理论讲授之前,利用案例引出原理,引起学生的兴趣。
其次,教师指导学生分析案例。案例教学法的核心就在于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因而在教学中可以从教师讲授性分析案例,逐步过渡到教师指导学生分析案例,最终过渡到学生自主分析案例。从而实现学生独立思考分析能力。
再次,教师主持学生讨论案例。对于存在争议的案例,教师应多鼓励学生积极发言,尽量让所有学生都有展示自己观点的机会,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教师可以以提问的方式启发学生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去思考、去争论。对于不成熟的观点不要批评,应及时调控讨论的方向和节奏。从而培养学生主动探索求知的精神。
最后,教师归纳总结案例。即对整个案例教学的全过程进行评价。一方面总结案例中相关知识点的运用,另一方面评价学生分析问题的思路是否恰当,观点的归纳是否具有逻辑性和全面性。通过归纳总结,帮助学生找到分析问题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向学生传授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传统的法学教育“以教师为中心,重理论轻实践”,而面对21世纪实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需要,应推翻现行的教学模式,逐步推广案例教学法。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应积极探索,寻找实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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