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文/何钢,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吕家坨矿业分公司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 条开宗明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这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更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集团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对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进行了明确。个人认为,要切实落实好这些责任,必须增强三种意识,抓实三个环节:
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既是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就不是他人之事、可为可不为。因此,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全体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和全面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主体责任的内涵和重要意义,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承担起来,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上率下、以上促下,落实到行动中。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勇于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甩手”,努力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意识,消除惯有的支持工作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举报亲自阅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不缩手”,自觉承担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坚决克服只抓业务而忽视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和行为,努力当好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突出主力,形成合力,彰显战斗力。
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教育和警醒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有效遏制腐败案件发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纪违法问题是党委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各单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全面领导与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工作。
一是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纪违法案件,勇于当黑脸,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并结合内控工作、效能监察和审计工作等多种载体所发现的问题,深挖细究,努力发现案件线索。同时,要坚持及时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查办案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在查办办案件工作思路上,要始终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原则,努力防止小错变大错,违纪发展成违法。
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认真研究确定查办案件工作重点,为纪检监察部门有效开展查办案件工作指明方向。要突出把涉及“四风”等影响党风、作风的案件;资本运作过程中隐匿、转移、侵吞国有资产案件;经济活动中贪污贿赂、侵占及挪用企业资金,造成严重影响的案件;经营管理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案件;领导人员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以及经济往来中的商业贿赂案件;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资金,私设“小金库”或资金体外循环,以及截留、挪用、私分企业资产的案件;收入分配中挪用、截留员工收入,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等作为查办重点。尤其要对无视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
三是要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系统体制机制改革,为纪检监察部门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创造良好环境与条件。当前,“三转”是纪检监察部门适应反腐新形势,有效落实监督责任的必然选择,也是纪检监察部门“冲破思想束缚、突破利益藩篱、破除体制障碍”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论是职能的调整,还是方式的转变,缺失了党委领导与支持,都很难顺利实现。各级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就必须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超前研究解决纪检监察部门“三转”遇到的瓶颈问题,帮助清除各种阻塞障碍。同时,要加强纪检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充实到纪检干部队伍中,切实为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中心、回归主业、集中精力发挥监督作用铺路搭桥,提供支撑。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会在短时间内完成,要打持久战。因此,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构建落实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抓落实,把主体责任抓成常态,抓出长效。
一方面,要对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或实施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措施及责任明确分解到公司各相关部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延伸责任。同时,结合领导班子成员不同岗位职责,坚持按年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分工到每名班子成员个人,引导每位高管人员按照分工,认真落实“一岗两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步落实。
另一方面,对照“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理念,研究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考核,严肃问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落地生根。通过定内容,定标准,定措施,明确落实主体责任应该做什么、怎么做;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整改。对在考核中发现的确实不愿抓、不敢抓和不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要严肃问责。同时,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