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文/肖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
当代的水利建设,涉及的内容非常多,各类任务项目之间存在较为密切的联系,完全通过独立模式来开展,几乎是不可能的。水利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过程中,受到的制约因素较多,由于参与的单位、个人、团队非常繁杂,所以在产权的确立、划分层面上,必须保持高度的关注,尤其是在产权的争议问题上,有很多的案件都在社会上引起了深入的探讨,如果在处置的过程中,没有按照合理化的方案来优化,则肯定会导致将来的工作开展陷入到较大的困境。
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水利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是比较敏感的工作内容,而且能够造成的影响力特别高,如果在未来的发展上,没有做出良好的优化,则自身的工作走向,会陷入到较大的被动状态。调查过程中,发现产权划分不够明确,是目前需要重点注意的对象,而且在处置的过程中,不能表现出严重的疏漏。第一,水利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的初期阶段,部分产权存在很强烈的争议性。例如,有些人拿不出明显的证据,但是却在知识上有充分的了解;有些人虽然拥有产权,但是在解释的过程中,却出现了模糊不清的现象,这对于产权的具体应用,以及自身的归属,都造成了非常严重的阻碍,如果出现了官司纠纷的现象,还会导致很多的专利知识产权无法及时的应用,对于国内的水利事业发展,造成了很大的阻碍现象,无法在短期内妥善的处理。第二,产权划分薄弱的情况下,水利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的很多任务执行,都没有做出良好的进步,一些拥有优秀想法的人员,也是对此持有观望的态度。
与一般的工作有所不同,水利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技术建设、生产生活水平提升,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在科技创新缓慢的状况下,水利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的落实,将会陷入到很大的被动局面。第一,科技创新不足,以至于国内的部分水利设施建设、运营,需要向国际上的合作伙伴,支付高昂的专利费用,不仅对国内的水利投入资金造成影响,而且在水利设施的综合优化上,也产生了较多的挑战,倘若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按照这样的路线来发展,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第二,科技创新过程中,抄袭和套用现象十分明显,很多企业都没有在自身的原创性方面良好的提升,这对于水利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将无法产生足够的推动效果,反而是在国内的水利发展矛盾、冲突上不断的增加,最终造成的恶劣后果难以弥补。
对于水利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而言,现如今的工作开展、进步,必须走长期发展路线,要坚持在产权的规范管理上,做出良好的转变,不能总是通过打官司的模式来完成。第一,产权的规范管理过程中,要求所有的申请人员、单位,必须提供充足的材料,而且要在相关的证据上不断的增加,个人产权必须对各类证据进行有效的保存,不能出现任何的遗失现象。第二,产权的争议问题处置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社会上所产生的恶劣影响,要坚持在法令条文的设定上,保持足够的清晰,确保各项问题的判定、处理,拥有足够的依据。第三,产权的规范化工作,必须与水利本身的发展,进行密切的衔接,不能继续按照固定的方式来完成,这样并不能得到良好的成就,需要在典型案例的研究上做出改善,从而对同类问题更好的处置。
当代的水利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必须对自身的原创性投入较多的努力。例如,在立项的过程中,要坚持对不同的领域和方法,以及水利项目和设备、技术等,都要开展多元化的共同研究,在国内的科技掌握力度上,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与此同时,国际上的项目合作,也需要不断的巩固,要坚持在自身的掌控力度上大幅度的提升,获得更多的前人经验指导,不再是通过高昂的专利费用来进行协调,要确保自身的主动性,得到更好的巩固。
对于水利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来讲,未来的发展还有很多的挑战需要应对,因此不能表现出任何的忽视现象,要坚持在自身的工作内涵上,做出良好的丰富。做好水利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工作,一定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创新管理体制,完善“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型运行机制。积极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保护知识产权、技术专利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充分体现科技人员的劳动价值,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做好有关资源、大型仪器设备、数据平台等共享工作。
国内的水利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正不断的从全新路径出发,各方面的工作安排,未出现严重的缺失和漏洞,整体上的走向是非常积极的。日后,应继续在水利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的力度上,做出科学的提升,针对不同的项目和工作难题,开展深入的掌控,从而确保自身的工作成绩,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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