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文/苗菁菁 吕丹,吉林工商学院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
文/苗菁菁 吕丹,吉林工商学院
这些年来,国内外的上市公司都发生了一些会计方面的舞弊和造价的事件,这种事件的频繁出现,就导致问题严重的干扰到了我国的公司发展,也影响了我国的证券市场的稳定长期的发展。另外,上司公司中这种会计造假现象的存在,也说明了当前的会计监管制度并没有真正地发挥出实际的效果。所以,研究会计监管制度的有效性这个问题对于如何规范我国上司公司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上市公司;会计造价;监管体系
当前情况下,由于上市公司的不断增多,在市场经济中占据主体地位的一些上市公司就可能出现大量的会计造假的现象,也会出现会计舞弊等违法违规的问题。我国在上世纪的九十年代就广泛出现了很多这样的事例,由于资本市场中一些会计信息的欺诈问题会导致很多舞弊的问题,就容易引起很多社会广泛地不满,也会导致公众的不满意度大大升高,引起社会各界对于这个问题的广泛关注,从而使得投资者的信心受到巨大的挫伤,使得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受到停止,因此,必须要加强意识对于保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会计的监管。
层出不穷的国内外的上市公司的造假案,就可能使得相关的利益主题对于证券公司的会计信息大大失望,同时,也会大大职责监管,特别是会计监管中的很多缺陷和严重的不足,也会觉得会计监管中的模式、手段以及力度等其他方面的不足就是导致上市公司进行一些会计业的舞弊的重要原因,但是,对于会计监管的具体钙奶年,外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表示。有学者认为,会计监管可以具体从两个方面来帮助理解,一个是内部监控的方式,一个是外部监控的方式。内部的监控具体指的是企业通过一些内部的会计工作(包括会计人员和会计活动),从而来监督控制企业中的经营活动,使得企业中的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能够得到保证。另一方面,外部的监控方式具体指的是政府和非政府的部门通过一定的手段来监督和控制企业中的经营活动,从而保证企业中活动的设计能够合理和合法,非政府的公司机构一般指的是会计的职业团体以及注册会计师等,这一种观点认为会计师内部监控的主体,政府和非政府部门是外部监控的主体。
还有学者认为,证券市场中会计监管的概念指的是监管的主体对监管的对象运用一系列的法律和行政的方式来进行管理和干预,引导会计人员进行工作。这其中的监管主体,主要指的是政府的机构以及中介的组织,监管的对象是证券公司中的上市公司以及会计的活动,监管的目的值得主要是如何矫正和改善证券市场中存在的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这个观念立足于上市公司,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来研究典型的问题,产生借鉴意义。
综上分析,可以知道,证券市场中的监管的目的主要用来保护市场的参与者的合法的权益,为了能够维护证券的市场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就必须对上司公司中会计监管的概念有一个基本的认识,要能够把握好市场参与者特别是投资者的正当的利益,需要监管主体能够对于监管对象的各种会计活动,活动的后果以及会计信息进行一个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同时还要做好引导的工作。另外,这种监管的主体主要指的是政府部门和一些中介的机构。监管的对象指的只要是以证券市场中的会计的行为作为主要的主体,根据相关的目的希望能够维护和提高会计公司的工作得秩序,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的质量,从而使得会计信息中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得到保证,达到优化社会的资源分配的目的,既能够很好的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会计监管的理论基础主要是管制的经济学,管制的经济学在研究的时候不管采取什么形式的管制,都能够从部分人当中得到管制的利益。哪一部分的人群能够从管制当中获得利益,哪一部分的人会在管制当中受到损害,都是管制对于经济的效率产生的具体的影响。管制怎样具体的影响大资源配置的过程当中也术语会计监管的具体内容。管制的经济学理论往往把市场失灵的现象当作是研究中间监管的前提和主要的动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会计信息就是引导资源进行一种市场资源配置的最重要的信号,市场中的主体也会自然而然的产生一些会计信息中的需求和共计要求。同伙私,会计信息作为一种商品省经济,除了有一般的商品所具有的一般的属性之外,还具有很特殊的一种属性。公共的产品性,不对称性的特点,外生性的现象。假如对于会计信息的监管落实不到位,就会因为会计信息市场的失灵的情况,导致经济出现混乱,导致上市公司的会计造价现象不能够得到解决,有时候甚至会带来经济危机。就必须从会计监管的角度入手,研究会计监管对于解决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现象的有效作用。
从有关的政策可以看出,我国当前已经逐渐形成了一种以政府作为主要的主题的会计监管的模式,会计监管的主体主要有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的部门担当。当前,财政部以及证监会都有一个具体的策略来策划制定以及实施专门性的会计的准则以及审计准则, 还有一些具体的信息披露等法律的规章制度,同时还负责上市公司中的会计监管的工作。在这里,会计事务所中和注册会计师都仅仅起这一个辅助于政府监管的功能,权威性和独立性都比较差,政府监管作为主要的主体,发挥着主导的作用,这就体现除了会计监管中的权威性以及独立性,也对于我国当前的上司公司的上市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一定的保证,但是仍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问题。
财政部门、证监会以及税务部门中对于企业的会计资料都负有着大的监管和监督的作用,也有很大的责任。财政部门作为证监会作为政府监管的主要部门,发挥着一个主体的作用。但是,由于其他政府部门对于企业同样有着一个会计监督的权利,因此,需要统称为监督管理。这种多头监督的方式,在检查的时候,不仅容易出现检查的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同时,还会使得检查的内容出现重复,严重增加企业的负担,也会严重增加监管部门中的检查的成本。同时,因为各个部门的关系往往是一个平级的关系,因此,监督的权利往往会出现分散的情况,就会缺乏相互制约的机制,也同时会出现缺乏横向之间的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使得整个监管的机制缺乏相互的协调,使得监管的有效性得不到真正的保证。同时,因为各个监察部门一般来说都使通过自己的行政责任来确定自己的检查目标和检查的范围的,这样一来,就可能导致不同的部门就要面对一个企业,就可能导致企业出现疲于应付的情况,也就间接性的损害了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并且,各个部门之间的检查结果没有一个统一的反馈的信息平台,就可能导致一定权限内资源共享,不能够使得的结果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这几年来,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会计监管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但是,在这些法律法规实行的时候,还是可以看到很多的会计监管中存在的大量的违法的行为仍然没有被提及,尤其是在设计一些民事赔偿的责任中的具体案例,特别不完备。这种现象的存在,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会计法律规定规定的往往比较笼统,相互之间的衔接性也比较差,同时,可操作性也比较差。我国的证券立法中对于确定责任人的行政法规已经比较完善,对于具体的错误已经有了相关的立法来加以限制。但是,一些中小型的投资者却容易受到很大的伤害,中小投资者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够得到保护,就会使得法律法规出现严重的之后,导致会计行业中造价舞弊的概率升高。
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中主要的监管对象,从根本上来看,健全的公司,需要具备一个健全和有效的公司内部治理的结构,也必须有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预防会计造假中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的最为根本的保障的制度。同时,我国近些年来加大了对于上述公司内部质量的建设。可以这么说,一个完善的公司的内部治理机构必须要存在董事会、董事长等等,但是因为这些人在真正工作的时候往往存在有着利益向光的问题,所以就会因为独立性比较差以及专业的水平比较低的情况,导致知识结构出现不合理的情况。同时,一个公司要是能够拥有一个良好的内部质量计划以及内部的控制计划,就可以提高到会计信息的质量,另外,外部的审计人员也可以根据内部审计院提出打报告,节约外部审计人员的效率,节约成本。
为了解决当前我国的会计监管中很多政府的部门中多头监管的分散的关系,那么政府部门当中工作成果的信息有效共享就必须得到实现,同时,还应该大大提高我国政府的工作质量以及工作得效率。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国务院还可以设立一些比如说国务院会计监管领导小组的工作,作为负责全国的监管工作的常设的组织。人员需要由财政部和证监会以及其他一些组织来领导,这种代表可以要求专职和高薪的专业的人员,并且,应该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另外,国家还应该单独运行,单独的对这种组织拨付经费。另外,这种组织中,主要的管理的对象就是上市公司的监管的主体,也就是财政部、证监会以及注册会计师等行业的协会。这样一来,整个监管领导小组的就主要有两个,首先就是对于财政部以及证监会之间的协调进行调整,对于其中的监督行为完成一个在监督的过程,其次是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整体的监管。通过国务院设立的会计监管领导小组,对于全国的会计人员进行职业性的考核,调整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互相利用工作成果,信息共享的方式,形成一种真正的监管合力。另外,政府在监管部门的有关的监管工作受到社会的质疑的时候,国务院的会计监管小组还应该对于世纪的情况做出实际的调查,做出处理的意见,定期公布。
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监管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首先,在会计法规的制定的时候,应该尽力避免行政部门之间起草的现象出现。必须要在制定相关法律的时候,规避会计信息和一定相关利益人的出现的人员对于会计信息的影响。同时,会计从业人员和监管的部门以及社会的公众之间的博弈的空间也在不断地增大,使得会计监管中存在很多的法律的漏洞,法律对于违规人员中会计行为的法律制裁也比较低。另外,由于法律法规之间应该相互之间加强协调合作,不能使得相互之间的矛盾出现。各部门之间还应该从自己的职责出发,独立的进行立法,不能够出现钻法律的孔子的情况,必须尽快的完成并且完善各种法律法规,逐步的建立起证券市场中的违法违规的制度,必须要增强对于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的处罚的力度。必须要在上司公司的经济体系中建立好比较好操作的民事赔偿的机制,鼓励那些受到虚假信息的受害者能够自觉的把握和利用好法律的武器,能够从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角度着手,建立好比较好操作性比较强的法律和市场的秩序,在这个基础上,切断上司公司中会计造假的行为,使得会计信息造假者付出惨痛的代价。
政府监管最大的优势就是权威性比较高,处理的力度也比较大,但是,政府监管还是容易受到地方性的一些利益的众多的干扰,行业中的监管的主要特点是独立性强,但是很容易形成一种恶性的竞争,企业的内部监督是为了了解企业的实际,但是容易受制于管理层,或者是因为本企业的特殊利益,弃国家的具体的法律法规不顾。因此,为了提高具体的会计信息的监管的有效性,就必须同时发挥出三者的具体优势,比方说政府必须强化中介机构中从业人员的培养,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同时还可以借鉴钟中介机构中比较好的一些做法和思路,实现共享审计以及监管的信息是实现相互的交流。另外,政府和中间的机构之间还应该互相合作帮助,必须充分的保证当前的企业内部人会计人呢元的利益,同时,对于打假的行为,必须加大惩罚的力度,必须要重视企业的内部的建设。
总之,上市公司会计的造假现象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在当前的社会当中也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事关经济能否实现健康的发展。围绕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中造假的现象,阐述这些存在的问题,就必须提高对于我国上市公司中监管的体系重视,用一些具体的对策来防止我国上市公司中会计造假的情况出现,促进经济发展。
[1]丁宛露.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体系探悉[J].企业文化(中旬刊),2014,(2):15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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