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文/李祎,郑州大学
商品期货市场操纵防控
文/李祎,郑州大学
完善商品期货市场操纵防控技术,能够有效降低市场投机行为的发生,对维护商品期货市场的公平,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加强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教育、培育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建立稳定的市场运行机制和加强期货业法律法规建设五个方面对完善商品期货市场操纵防控技术进行了综合阐述,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借鉴和参考。
期货;市场操纵;防控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商品期货市场呈现了迅猛的发展势头,有效增强了我国总体的经济实力。然而,市场操纵行为是期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性质恶劣,危害严重。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扭曲期货市场功能发挥,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损害期货市场形象,还容易引发期现货市场系统性风险,不利于期货市场的长远发展。因此,完善商品期货市场操纵防控技术,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期货市场是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通过设立标准化合约,在期货交易所的电子平台上进行期货商品的交易,一方面使得厂商和供销商等产业链客户分散风险,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一方面使得金融投资者开展套利交易,扩展投资领域。商品交易的过程也是运用市场进行经济调节的过程,通过市场调节,建立有序的期货交易市场。市场操纵不是新鲜事物,也不是中国期货市场特有现象,而是与期货相生相伴。市场操纵的危害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导致期货价格扭曲。期货价格的产生是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重要指标,市场操纵的影响使得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存在差异,导致商品价格扭曲,增加了投资者的金融投资风险,不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市场氛围。第二,市场操纵还会导致无法充分发挥期货商品的套期保值作用,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呈现相反方向的发展趋势,扰乱产业链客户的价格判断。第三,市场操纵影响下的期货价格不能为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形成合理的参考依据,使宏观调控政策的调整效力有限。第四,期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导致交易冲突,扰乱期货市场的运营秩序。以上问题严重扰乱了我国期货市场平稳运行,无法为期货市场的健康公平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信息是市场参与者进行期货交易的前提和基础。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市场参与者无法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对交易行为形成阻碍,加之市场参与者的理性作用,使得无法充分利用市场对信息进行反映,导致形成错误的价格预期。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信息披露存在以下问题:信息披露的主体较少,信息披露局限在特定领域,信息披露未能建立统一的机制。因此,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对信息获取的全面性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提升我国期货市场的效率。例如,某省期货业协会组织建立了信息披露机构,配置专业的信息收集人员、信息整理人员、信息分析人员和信息披露人员对搜集到的市场信息进行分析和整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完整,并对整理过的期货市场信息利用互联网进行披露,在披露的过程中,杜绝主观因素的掺杂,有效提升了信息披露的客观性。
市场参与者的理性为期货交易行为形成了良好的保障作用。但同时,市场参与者的过度理性,也会使得期货交易市场的信息不能被正确反映,导致期货的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或下降,偏离其内在价值。同时,市场参与者的理性不足,容易被市场操纵者利用,出现投机行为,造成价格不合理的现象发生。期货交易行为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对期货投资者的要求较高。投资者既要具备完备的期货投资知识,对期货商品能够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又要具备一定的金融和贸易知识,通过分析国内外金融投资市场以及贸易行业的发展状况,形成期货投资的理论基础。此外,期货交易是高风险型交易,投资者的冒险精神和承压能力也不可或缺。基于此,期货投资者应充分认识到期货投资存在的风险,制定完善的期货投资计划,并结合国内外期货市场的发展状况实现对我国期货市场行情的判断。例如,某期货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召开网络讲座的方式,对期货投资者进行投资组合、投资成本、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有效增强了投资主体期货投资的专业知识,确保了投资的合理性。
发展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并不等同于投资者数量越多越好,而是指投资者的类型应尽量广泛并且均匀分布。期货市场的投资者包括套期保值者、投机者和套利者。只有这三种不同的投资类型在期货交易市场中均匀分布,才能够充分发挥其对维持期货交易市场稳定的作用,才能充分保障期货交易的效率。现阶段,我国的期货交易市场存在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具体表现为:第一,个人投资者的数量较多,机构投资者的数量较少,个人投资交易数量占据总投资数量的80%以上。第二,投机者数量众多,套期保值者和套利者的数量不足,未能起到期货市场应有的作用,投资者不能合理应用理性进行投资。
为培养期货交易市场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可以通过制定有利于工商企业的优惠政策吸引工商企业前来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投资。工商企业参与期货投资交易,能够有效增加期货交易市场个人投资者一边独大的局面,降低期货交易市场的投资行为,同时也能增强企业自身对投资风险的规避能力。在发达国家,农场主、粮商和粮食加工企业都是期货市场的投资者,政府通过为这些投资者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条件,使投资者们能够免除后顾之忧,积极进行期货投资,极大的激发了期货市场的活力。例如,我国政府积极借鉴外国发展证券市场的先进经验,通过适当降低保证金和佣金的方式,吸引工商企业前来期货市场进行投资,为期货市场投资主体结构的平衡形成保障。其次,我国应积极借鉴股票投资的发展经验,设立期货投资基金,实现对资金流入渠道的拓展,同时也能够增加期货市场资金的流动性。此外,设立期货投资基金还能够有效减少期货市场投机行为的发生。最后,我国应在维护金融安全的基础上,吸引国外投资机构进入我国期货市场进行投资,利用国外投资机构的先进投资理念与经验,促进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
期货市场的稳定是确保期货交易安全的关键。因此,我国应将建立稳定的市场运行机制置于期货市场发展的首要地位,建立完善的期货市场监管体系,主要通过政府监管、行业监管和交易所监管三个方面对交易行为进行把控。例如,经过期货市场初期发展,现阶段,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和交割制度,并依据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特点,采用客户编码制度和头寸限制制度等对商品期货市场的操作行为进行防控,形成了稳定的期货交易市场,有效减少了期货市场的交易风险。
我国的期货业法律法规远远不够健全,现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属于部门规章,缺乏更高层次的法律影响和效力,而且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过于模糊。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等司法解释的实施性不强,惩戒威力不足,难以达到处罚的目的。鉴于目前《期货法》已经被列入人大的立法计划,希望在《期货法》中体现更多的关于市场操纵的防控,对期货市场操纵行为在法律层面进行更加有效的规制。只有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市场操纵行为的主体和法律责任,从法律上真正的震慑市场操纵者,才能对抑制市场操纵的发生起到积极作用。
通过以上研究发现,在完善商品期货市场操纵防控技术的过程中,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教育,能够为期货市场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条件。在此基础上,培育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建立稳定的市场运行机制,加强期货业法律法规建设,有利于维护商品期货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因此,在完善商品期货市场操纵防控技术的过程中,可以应用上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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