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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精准扶贫的福州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4-04-25

【摘 要】 金融作为纽带,能够有效聚合资金,精准对接需求,增强“造血”能力,放大财政资金扶贫效应,提供风险保障,减轻政府管理扶贫资金压力,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硬措施。福州市通过政金联动、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创新扶贫主体等举措,积极把金融工具运用到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等领域,效果良好。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应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大金融扶贫”格局,提高贫困户金融素养,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

【关键词】 金融;精准扶贫;福州实践;启示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部署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事关全体人民的福祉,事关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2016年初,福州市核定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4425户14042人(其中国定建档立卡扶贫对象1835人),分布在永泰、闽清、罗源、连江、闽侯5个县约200个贫困村,占全省贫困人口的3.1%,全市扶贫开发任务艰巨。

一、金融对于精准脱贫的重要作用

金融作为纽带,可以将政府、金融机构等各类扶贫主体与贫困人口联系起来,是精准脱贫政策工具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硬措施。本文所讨论的金融扶贫,是指由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各金融行业通力合作,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所形成的“大金融扶贫”框架。

***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做好金融扶贫这篇文章。通过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实施特惠金融政策,加大对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有效聚合资金

貧困地区往往面临政府财力有限,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不足的局面,仅凭财政资金很难改变落后现状,这又将进一步扩大与较发达地区的差距。通过信贷、债券、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工具,金融可以实现长短期资金的组合、跨区域资金的调剂,统筹各个领域和各类主体的小额分散资金,用于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补足财政资金短板,夯实贫困地区发展基础。

(二)精准对接需求

金融扶贫资金流向较为精准,比如保险理赔取决于特定赔付条件的发生,可确保扶贫资源精准流向那些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人口,避免扶贫资金分配不公。同时,金融机构网点分布广,基层工作人员多,有条件及时、便利、精准地为贫困人口提供服务,能够为政府节约大量工作力量。

(三)增强“造血”能力

金融扶贫是一种“造血式”扶贫,能够帮助贫困人群增强自身发展能力。金融机构在参与扶贫开发的过程中有着经营性考虑,给贫困人员的资金并非无偿的,需要其在一定期限后偿还,因此金融资源往往流向能够产生未来收益的扶贫项目,比如:为贫困家庭提供金融支持,能够帮助其开展生产,增加收入;为重点项目、相关龙头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能够促进企业发展,扩大就业,带动贫困地区、贫困人群增收;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开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能够改善发展环境,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四)放大财政资金扶贫效应

金融部门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可以通过设计精准对接脱贫需要的金融产品,撬动数倍于财政投入的资金流向贫困地区。比如,保险能够通过保险费与保险金额之间的杠杆作用数十倍乃至成百上千倍地放大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运用财政资金为扶贫小额贷款提供风险分担和贴息奖励、扶贫贷款风险补偿等,能够引导大量金融资本参与脱贫攻坚,支持发展种养业大户、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逐步实现从“外扶”到“内脱”的转变。

(五)提供风险保障

在金融精准扶贫的过程中,金融部门能够运用专业的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转化贫困地区面临的客观风险,防止因灾致贫或因灾返贫。比如,可以运用农产品期货来规避农产品价格风险,运用远期结售汇工具规避农产品汇率风险;以农业保险、大病保险等为代表的保险保障体系能够通过风险分担机制的设计和运用,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资产灭失、人力资本存续等进行损失补偿,使得贫困户不再完全由个人承担因人身事故或自然灾害导致的经济损失,提高抗风险能力。

(六)减轻政府管理扶贫资金压力

长期以来,扶贫工作的主体主要是政府,随着精准脱贫进入攻坚阶段,对政策、资金、人力等扶贫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扶贫资金管理压力也随之增大。通过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的方式实现“政保结合”,能够平衡年度民政救助预算资金因贫困人口遭遇风险事件损失带来的缺口,通过保险确保扶助对象得到稳定一致的保障,提升民政救助的可持续性。

二、福州市金融精准扶贫的实践与成效

(一)福州市金融精准扶贫的实践

政金联动,凝聚合力。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涉农金融机构对贫困户按村分片包干、定点帮扶、明确责任、精准对接,定期召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会议,及时反馈扶贫工作进度,做到扶贫政策一致、标准一致。扶贫部门及镇村两级政府与各金融机构实现信息共享,深入对接、相互联动,形成扶贫合力,最大限度发挥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

完善设施,确保普惠。为确保金融服务能够真正普惠贫困村,福州市财政出资,鼓励和支持银行机构加大在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对银行机构在经认定的贫困村新设小额便民支付点每个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补助,在经认定的有贫困村的乡(镇)新设自动存取款设备每台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实现自动存取款设备贫困乡(镇)覆盖率100%,小额便民支付点贫困村覆盖率100%。

建档立卡,精准发力。各金融机构努力创新工作机制,瞄准一个“精”字下功夫。以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例,通过运用县政府搭台建设的“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引进大数据,推进扶贫建档立卡的“整村推进”,在此基础上,由各网点负责人带队,组织客户经理进村“摸”,做到“三真三实”:真实入户、严按标准;真实建档、抓实数据,并采取“移动采集、影像佐证”方式,建立动态管理工作机制,逐人逐户建立贫困户经济档案,摸清底数、选准对象、实时跟踪、及时更新。

创新主体,发挥“金融+财政优势”。2018年6月26日,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市金控集团”)成立,是一家集金融、财政、经济服务为一体的大型国有金控平台,主要业务涵盖银行、保险、证券、担保、典当、基金、股权交易、小额贷等8个金融领域。自成立以来,福州市金控集团就积极发挥“财政+金融”优势,积极对接精准扶贫有关项目。2018年共承接运营市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和福州市‘空壳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01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和补助全市扶贫村、贫困村和空壳村的經济发展。此外,该集团还免收担保费为闽清、永泰两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提供增信支持,分担50%的风险,2019年服务永泰农户281户、1157.05万元,服务闽清农户250户、824.42万元。

产业扶贫,激发活力。福州因地制宜,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各金融机构积极为其提供支持。如,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优质企业“罗源鸿胜食品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基地,帮助贫困户与鸿胜食品有限公司对接,每人发放扶贫专项贷款资金5万元,贫困户采取自愿合作方式,将贷款资金投资入股鸿胜食品有限公司,这样贫困户既有劳动工资又有股息分红。同时,该企业也获得了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50万元的贷款,用于其生产经营,极大调动了企业助力扶贫攻坚的积极性。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地制宜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产业链、供应链的融资模式,全力推动优势产业发展壮大。通过推行“担保金-扶贫贷”、“农e贷”、“惠林贷”、“青创卡”等特色信贷产品,撬动贫困户发展内生动力,鼓励其勇于创业,增收致富。此外,为了化解贫困户的产业风险,福州市在福建省率先开展产业扶贫保险,由政府出资保费90%为所有开展产业扶贫的贫困户购买产业保险,并将其列入服务贫困户巩固脱贫成果的11项任务,2019年8月2日罗源县开出福建省第一单产业保险的保单。

健康扶贫,兜底保障。据统计,因病因残贫困人口占福州市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二,这部分人群极易返贫,为应对这一难题,福州市在保险扶贫方面做了有益探索。一是在福建省率先为贫困户购买健康商业补充保险。2017年由福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医保局、金融办等单位联合印发《福州市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方案》,实施健康保险扶贫,保障范围覆盖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投保所需费用由各县财政拨付,保费标准未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根据各地区历史数据开展测算,并采取一年一核定的原则对各县保费进行调整,做到各县之间、公司与财政之间权责分配公平合理。精准扶贫对象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偿后,医保目录内的特殊病种和住院费用按照90%比例赔付(年度封顶20万元),普通门诊按照70%比例赔付(年度封顶1000元);在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总费用8%以内的按50%比例赔付;意外事故医疗费用100%赔付(年度封顶5000元)。二是在福建省首创“扶贫宝”、“脱贫宝”两款产品,“扶贫宝”为每名贫困户提供最高金额为10万元的保障,“脱贫宝”为每名贫困户提供最高金额为7.3万元的保障,总计为贫困户提供约20亿元的意外死亡和伤残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津贴和务工责任保障,把贫困户的风险降低到最小化。

(二)福州市金融精准扶贫取得的成效

2016年,福州市脱贫3593户11429人,实现国定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17年,福州市脱贫832户2613人,实现省定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退出。2018年底,永泰县首批退出福建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9年1月,闽清县退出福州市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6年—2018年,福州市在福建省对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连续三年位列第一,成为全省扶贫攻坚的排头兵。

一是贫困村社会发展条件提升。200个贫困村新改建农村公路121.7公里,道路硬化率达100%,网络覆盖率、动力电覆盖率达100%,实现村级文化服务中心、村级卫生所全覆盖。2016—2018年,村均集体经济收入从5.52万元增加到23.13万元。

二是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贫困户通电、通路、通水、通广播电视率、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2016—2018年,人均住房面积从19.1平方米增加到22.59平方米。

三是贫困户各项收入大幅增加。(如表一:福州市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与2019年各项收入对比表)。

三、进一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思考

扶贫脱贫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2019年***总书记在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时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只是消除了绝对贫困,缓解相对贫困将是长期任务,我们要认识到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逐步分阶段地解决”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这意味着未来我们党和政府扶贫工作的重心已从解决显性的绝对贫困转向瞄准隐形的相对贫困。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应着眼于建立金融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

(一)构建“大金融扶贫”格局

金融扶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财政部门、农业部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等协调联动。地方金融监管局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日常沟通联络,联动推进扶贫政策衔接,联动实现金融扶贫信息共享,凝聚起 “一起干”的合力,力促形成多方联动的金融精准扶贫模式,构建金融扶贫由监管部门、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几家抬的局面,形成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共同发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期货、基金等各金融业态积极参与的“大金融扶贫”格局。制定金融扶贫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举措、分解落实责任,加强定期调度,实现常态化督导,稳步落实。同时,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包干责任制,推动金融机构将服务精准脱贫工作纳入综合考评,提高考核指标权重,强化考核机制,充分调动扶贫主体的积极性。

(二)提高贫困户金融素养

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在“送金融产品下乡”的同时“送金融观念下乡”,培养金融知识宣传队伍,将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下沉到贫困村镇,通过举办农村金融知识大讲堂、现场演示贫困户感兴趣的金融业务流程等多种贴近生活的形式,帮助脱贫对象更深入地了解金融产品和服务,努力把金融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提升贫困户金融素养,使其真正融入金融体系,用好金融资源,得到实惠。

(三)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

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有一致性的目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及基础设施条件,为贫困群众稳定脱贫进而致富创造环境。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金融建设,是精准脱贫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应进一步加强金融对“三农”的资金支持力度,政府部门应推动建立具有产权交易、法律咨询、抵押登记等职能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运用资本市场持续培育更多的脱贫龙头企业。各金融机构应重点培养一支熟悉金融、热爱乡村的基层金融队伍,通过实地考察贫困地区农业特点,因地制宜设计金融产品,引导绿色优质农产品和生态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和解决相对贫困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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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林佳(1985—)女,汉族,中共福州市委党校助理讲师,主要从事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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