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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理视阈下高校应用型社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时间:2024-04-25

【摘 要】 协同治理视阈下,高校应用型社区工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要路径是:深化高校对社工价值理念的认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校-社”长线合作机制;“校-社”合作开设人才培养订制班,建立对口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校-社双导师”制,为学生职业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 协同治理;高校;应用型;社区工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路径

应用型社工人才的培养既是社会转型发展的需求,也是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同时还是大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诉求。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自此,专业社会工作开始进入国家最高决策视野,成为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这也恰恰说明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不仅仅是为了培养学术型人才,更应当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以解决社会急剧转型发展过程中凸显出来的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保持社会良性运行和发展。可以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对高校社工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

传统的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单纯从学校自身的视角来制订人才培养计划,课程理论教学和实习实践相分离,专业人才培养和区域社会发展相分离。社会工作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实务性是社会工作专业的显著特点,实习实践几乎贯穿每门课程的教学过程始终。因此,高校应用型社工人才的培养应当以校-社合作与互动为保障,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工作机构搭建高校社工教育的校外实践教学平台,同时又可将实践教学成果直接转化为区域社会服务,使人才培养与区域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协同治理”以“善治”为目标,强调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学校、社区、个人等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网络的构建。高校作为知识密集型的组织,其人力资源优势决定了其负有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使命;同时高校的主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教学,又使得其无法独自去开展连续性的社会服务工作。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要求高校社工专业要不断探索专业人才培养与社工机构的结合点,有效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来,在保障良好的教学秩序、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同时,服务于区域社会发展,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一、协同治理的涵义

“协同”一词来源于古希腊语,其原意为“相互协调、共同作用”。1971年,德国学者赫尔曼·哈肯(H.Haken)最早以“科学”的名义提出“协同”的概念。在关于治理的诸多定义中,最具有代表性、权威性的是全球治理委员会于1995年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一文中所作的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1]

基于协同学理论和国内外协同治理的实践来看,所谓协同治理就是指多元主体相互协调、合作治理社会公共事务,以追求最大化的治理效能,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其概念包括以下几层涵义:(1)协同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公民个人等在内的主体均可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过程中来;(2)治理权威的多元化。政府机关不再是治理的唯一权威,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都可以在社会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构建其权威性;(3)强调各主体之间的平等、协作。各参与主体通过平等协商、对话等方式合作治理社会公共事务;(4)协同治理的目的是提高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效能,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社会工作者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基于社工人才未来的职业发展需求,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作为社工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应该坚持应用型的人才培养取向。因此,高校应该积极参与到协同治理中来,应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整合社会资源,服务于区域社会发展,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协同治理视阈下高校社工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校的社工人才培养模式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制约着应用型社工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如培养理念认知不准确、培养目标定位不清晰、未考虑专业特殊性等等。

1、对社工理念认识存在偏差

从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国家提出要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队伍至今已经有十多年的时间,开设社工专业的院校、每年培养的社工毕业生逐年增加,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可度越来越高,社会工作已经完全走向职业化。但是,社会工作本身有一套独特的价值理念,高校管理者对社工价值理念的认知会影响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就目前状况而言,高校人才培养并未将社会工作与其他社会学科区别对待,弱化或忽略了社工独有的价值理念,重理论、轻实践,对社会工作服务社会的功能认识不足,背离了社工应承担的社会使命,这与社工人才培养目标是相矛盾的,导致社会工作专业在高校学科体系当中未受到重视。

2、培养过程单一,无法满足社会服务实务需求

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过程涉及培养方案制订、课程体系设置、实践教学模式及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等诸多方面。我国高校一直以来就存在弱化社工专业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区别的现象,强调培养过程的规范性,培养模式整齊划一,使得社工专业所培养的人才和社会服务实务需求存在较大差距,极大地制约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尽管近年来从中央政策层面一直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及社工人才的培养,但是社工人才培养模式尚未有根本性的突破。目前高校社工专业的课程设置未能直接与区域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需求相对接,无法发挥其课程教学与服务区域社会发展的双重功能,造成教学资源浪费。在课程教学上,重视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践教学,且实践教学多以学生自行组建小组形式进入社区及机构进行调研,较少直接参与到相关社会服务项目中,实务能力训练缺乏,也导致学生参与实践的压力过大、而积极性不足。在教学方法上,往往注重教学设计的规范性,学生参与不足,教学过程中缺少师生互动,导致学生的学习局限于理论的记忆。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社工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影响社工正确的专业价值理念的形成,不利于应用型社工人才培养。

3、高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强调整齐划一,缺乏弹性

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高校必须准确把握每一学科的专业个性,实行个性化管理,高校专业人才培养应该区别于工厂程序化生产,目前高校的教学管理制度注重整齐划一而忽视专业特点。比如,教学场所限制严格,制约社工创新性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教学管理注重常规、同步,不利于社工专业课程教学与社会服务需求有效对接,不利于制订有效的实习实践教学模式;对教师工作量的考核重视理论教学工作量而忽视实践实习教学工作量等等。这些不利于教师进行实践教学的创新,也抑制了教师的积极性,最终会影响社工人才培养的专业性。

4、高校社工专业面临着社工机构自主人才培养的挑战

根据已有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相关规定,当前社会对社工人才的专业性要求较低,社会成员进入社工行业的门槛较低,且社工实务性较强,经过1-2年的项目实务参与及训练,能够快速地提高其实务能力。而高校社工人才培养过程中未能实现与区域机构项目的有效对接,高校社工毕业生实务能力不高、专业优势不够凸出。因此,高校社工专业在成长发展过程中必然面临着社工机构人才自主培养的挑战,强实务性意味着高校社工专业可能遭受着实务界的挑战,其权威性可能会被撼动,如果不进行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导致高校培养的人才无法满足社会需求,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培养功能将会被社工机构取代,这将是高等教育发展最大的悲哀。

三、协同治理视域下高校应用型社工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1、深化高校对社工价值理念的认知

协同治理是一种全新的办学理念,作为社会治理多元主体中的一员,高校自身要打破各界壁垒,实现跨界合作、资源共享,本质上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为此,高校要转变传统的办学理念,深化对社工理念的认知。

(1)打破组织壁垒,树立协同育人的新理念。高校应当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坚持学生职业发展导向,拂去区域社会发展,深入推进协同育人。通过参与协同治理,最大程度地整合高校、地方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的资源,加强学生专业实务能力的培养,提升应用型社工人才培养的规格,将学校周围资源与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有效对接。信息化背景下,高校的专业权威地位已然被撼动,高校未必能够做到引领专业理论和实务领域前沿的发展,因此,高校社工专业要想谋求发展,必须坚持主动走出去寻求相关领域合作。

(2)明确专业发展内涵,创办特色的专业发展方向。目前,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处于蓬勃发展时期,社会服务领域繁多,使得高校社会工作往往期待“大而全”地包揽社会服务全部领域。这在理论上是不可行的,在现实中也是行不通的。高校社工专业人才培养要明确自身办学定位,结合区域社会服务需求,创办特色的社会服务领域,明确人才培养方向,彰显人才培养的优势。

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校-社”长线合作机制

(1)坚持“校-社”合作核心理念,重构服务于区域社会发展的社工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应用型社工人才的培养需要高校、政府、社会组织等主体间的协同培养,因此,整合校内外资源、建立学校与社工机构之间良好的协同机制是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关键。高校的重要任务是教学,这使得高校不可能独自承担服务项目的运作与实施,但是将课程教学与项目实务紧密结合又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所在;社会工作机构是提供社会服务的专业机构,能够连续性地开展实务项目,但在项目开展的不同阶段,其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就使得“校-社”合作协同培养应用型社工人才具备了现实的可能性。高校应根据区域社会服务需求实际,寻求“校-社”合作形式,重构服务于区域社会发展和应用型取向的人才培养体系。

(2)以“嵌入式项目教学”为重点和突破口,深化校-社合作互惠互利平台,全方位全过程培养高素质社工人才。坚持项目导向,将高校社工专业课程和机构项目相结合,开展“嵌入式项目教学”,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学校精品课程,探索“校-社”合作模式。同时,高校积极主动建立与机构之间的联系,了解机构项目过程,扩大合作的可能性,广泛链接人才培养的资源。

3、“校-社”合作开设人才培养订制班,建立对口的人才培养模式

应用型社工人才不僅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能够将所学理论有效融合开展社会服务;同时还应该具有应用性、行业性、领域性的特点。社会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导致社会服务领域的差异较大,其对社工的素质、能力要求会有较大不同。由于高校社工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不对接,造成高校社工毕业生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当前,各社工机构的人才需求量较大,高校社工专业需优化学科优势,积极与各类非营利组织合作,实施“人才培养订制班”,实现高校社工人才对口培养,直接为社会组织定点输送人才,既提升了人才培养的社会契合度,极大地提升了专业人才的实务能力,缩短了机构人员培训的成本,又为高校社工专业学生提供了就业岗位。

4、实施“校-社双导师”制,为学生职业发展保驾护航

目前社会工作专业蓬勃发展,但是社工本身的社会认识度、认可度不高,社工低年级学生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了解,对专业价值理念认知不深,个人学习生涯目标模糊,缺少明确的职业发展规划。鉴于此,可以为大一新生校内校外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对学生进行专业价值理念的引导,激发学生专业学习热情,指导学生进行社工专业学习生涯规划等等。校外指导教师主要聘请社工机构资深一线社工及机构管理者,指导学生实务的开展,帮助学生解决在实习、实践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职业应用能力。通过参与社工机构项目教学以及与资深社工的长期交流,实现学生与行业的零距离接触,加深学生的专业认知。

【参考文献】

[1] 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R].牛津大学出版社, 1995.

[2] 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引论.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9(5)37-41.

【作者简介】

杨艳花(1982—)女,河南焦作人,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社会组织培育、社区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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