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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问题

时间:2024-04-25

【摘 要】 本文对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整体状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归纳,以期对未来非营利组织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非营利组织;问题;数据分析

一、引言

十九大报告中提到,进入新时代,与市场化改革相对应的社会化改革变得越来越重要。而社会化改革则不仅仅依靠于政府和事业单位等,更需要非营利组织的壮大和分担。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在经济发展、对外开放等方面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也带来了自然环境污染、贫富差距变大等社会问题。同时也随着政府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和我国社会工作的重建与发展,非营利组织迅速兴起并成为当今不可忽视的一股社会力量。我国非营利组织也在扶贫、慈善、教育、救灾等方面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作用。

根据我国民政部发布的《2018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1.7万个,比上年增长7.3%。然而,我国非营利组织仍然存在着部分问题,如:法律制度不完善、资金来源不稳定、信息披露不完整等问题。因此,研究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十分重要。目前对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研究多是从立法、问卷分析、满意度等方面入手,而对于最新的非营利组织现状以及困难因素的研究不多,对我国非营利组织现实情况的分析及归纳不足。因此,本文对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整体状况及存在问题作出梳理和归纳。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现状分析

1、我国非营利组织的规模现状

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在2019年中,9月新登记的全国性非营利组织有6168个,10月新增6343个,11月新增9983个,12月新增12376个;2020年,1月新增4423个,2月新增676个,3月新增2799个。

2、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区域现状

社会的文化氛围、经济水平、需求程度等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我国非营利组织在不同地区的发展速度。下图我国非营利组织区域分布中,分布最多的是华东地区,社会组织数量前十的华北地区有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和安徽省。而华中、华南、西南、华北、西北等地区相差不大。

纵向比较来看,我国部级非營利组织有2275个,省级非营利组织有35552个,市级非营利组织有129254个,县级级非营利组织有542743个。由此可见,我国非营利组织多数属于县级级别,省级和市级级别较均衡。

3、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筹资现状

《2018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数据来源显示,2018年我国接收款物捐赠共计1624.15亿元,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筹资呈逐年增长的状态。

我国企业捐赠占到捐赠总额的61.89%,比重为捐赠主体的第一大捐赠来源。可见,企业捐赠在我国非营利组织筹资中所占的重要位置。另外,我国公民个人捐赠已成为新的主要筹资来源,捐赠额达到了360.47亿元,占到捐赠总额的25.05%。企业捐赠和个人捐赠共占到了捐赠主体的86%,可见,我国非营利组织筹资的主要来源为企业筹资和个人筹资,其他的筹资方式,如:政府补助等也占到了相当的比例。

2018年,全国接受捐赠的部门主要为基金会和慈善会,两者接收的捐赠各为645.88亿元、383.95亿元,合计约占全年捐赠总额的71.56%。由此可见,由于基金会和慈善会的公开公益性,使得其被大众广泛认可,大众更愿意捐款给基金会和慈善会。但其他官方组织也占据了一定比例,如党政机关和民政机关等。

三、我国非营利组织的问题

1、法律制度不完善

根据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一个社会团体,应当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依照该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但是,截止目前,我国登记的共有871048家非营利组织,其中民政部登记的有2306家,地方登记的有809134家。民政部登记中,社会团体196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07个,基金会2019个,国际性社团36个,涉外基金会9个。

据笔者统计,关于全国非营利组织的法律规章文件,其中中央文件5个,部门文件17个。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只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在2016年2月6日修订发布,其他两个还只是2004年发布和1999年暂行条例,缺乏及时性和实时性,三个条例以及配套规章还未完全规范。可见,我国法律方面对于非营利组织的规定还不够健全和规范。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迅速,更需要有成熟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它的运行等。但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具体的规则含糊不清。如:我国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的相关程序中,针对不同类型的非营利组织的相关规定不清晰,不能完全落实。

2、信息披露不规范

据社会组织网统计数据,发布了年度工作报告的2229个非营利组织,在24578条年检结论里,合格的有20210条,基本合格的有4065条,不合格的有303条。

而我国非营利组织公信力的提高需要非营利组织公开自己的信息,只有完整的信息披露才能做到非营利组织的公开性。非营利组织进行信息公开,通过信息披露,向大众介绍自己、宣传自己和监督自己,有利于提高社会的认可度,易于资金的筹集。当前,我国非营利组织在网上公开信息不够规范和完整。如:部分基金会的会计信息只有2013年前的,以及会计信息的披露用的是照片的形式,模糊不清,而不是PDF或者文档版的。

造成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不透明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非营利组织不愿意进行信息披露。由于我国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水平有限,以及个别大型项目的运作能力较低,信息公开不利于组织自身的发展;二是非营利组织没有足够的能力进行筹资信息公开。由于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特点,进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人才有限,水平不够,无法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多的组织筹资信息。

3、筹资渠道缺乏规范

我国非营利组织可以通过政府补助、企业捐赠、个人捐赠和其他筹资渠道筹集到资金,并且还可以通过募捐箱筹资、业务活动收入、项目筹资和互联网筹资获得资金。但是,整体来说,非营利组织缺乏一个规范化、多元化的筹资体系。对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非营利组织筹资的规范化是远远不够的。如:美国的大学都设有专门的慈善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慈善活动;建立学校发展部,由学校的工作人员和志愿人员组成,组织的权限及责任是明确的。而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筹资渠道不够规范,容易造成“漏洞”。并且在多数非营利组织的实际运行中,筹资的收入单一,主要依靠于捐赠收入。

4、人才资源缺乏职业化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吸纳专兼职就业人数达1500多万,而这些人应如何进入专业领域和运用专业方法则是非营利组织的人才资源应该去进行训练的。

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量最多,但是在非营利组织的招聘中,比较需要有1-3年工作经历的人才,而应届毕业生则是就业人数大于招聘人数。工作经历的供需比反而使非营利组织缺少人才资源支持和职业化的训练。因此,如何使非营利组织有效地利用人力资源以及引进“新鲜血液”是非营利组织当前人才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结论

总之,近年来我国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以及大力推动社会第三部门的发展思路,都在大方向上使得非营利组织逐渐独立化和专业化。非营利组织未来在我国发展的空间很大,这些年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也很迅速。但是,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并不完善,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治理环境都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参考文献】

[1] 黄波.非营利组织管理[M].第三版.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

[2] 王昊.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问题的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0.

[3] 丁玉芳,邓小军.非营利组织会计与财务[M].第一版.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

武晓雪(1996.8—)女,汉族,宁夏固原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非营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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