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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研究

时间:2024-04-25

臧姗

【摘 要】 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主要成就体现在放宽市场准入、提高监管质量、优化政府服务等方面。不足之处表现为简政放权还不适应,事中事后监管亟待加强,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高。针对这些不足,可以从三方面着手进行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高行政效率。

【关键词】 商事制度改革;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研究如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于激发市场活力、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主要成就

2014年3月,我国商事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帷幕。从出台的改革方案和具体措施来看,主要体现为“放、管、服”三个方面。

1、放宽市场准入

一是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从2014年3月到2017年底,我國先后出台了注册资本改革、企业住所改革、电子营业执照等改革,优化了注册登记流程,降低了企业创业创新成本。二是推行“先照后证”改革:从2015年开始,我国在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先照后证”制度,切实破解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三是实施证照合一改革:从2015年10月到2017年10月,我国先后开展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 “多证合一”制度改革,减轻了企业办证负担。

2、提高监管质量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2015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提出“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开始形成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二是创新监管方式:从2015年8月开始,我国在政府执法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提升监管的公平性,减轻了企业负担。三是推动信息共享:2016年12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启动,“全国一张网”正式开通,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格局初步形成。

3、优化政府服务

一是扶持小微企业发展:2014年10月开始,国务院从资金支持、财税优惠、促进信息互联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市场环境建设:2016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各类主体提供了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通过改革,有效地改善了我国的营商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截至2018年3月16日,我国市场主体突破1亿户,日均新增市场主体4.44万户,其中日均新增企业1.38万户,较改革前日均6900户增长了一倍,每千人企业数达22.23户,较改革前11.36户增长了10.87户。

二、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存在的不足

1、简政放权还不适应

(1)准入效率有待提高。通过改革,我国开办企业的时间大幅缩减,但在提升准入效率方面仍有待提高。比如,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理论上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创业者可以在等待许可期间开展一些筹备工作,为前期发展争取时间。但实践中,企业在后置审批完成前却难以正常营业,为了尽快营业,企业不得不承担额外的为加快审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2)退出机制有待完善。一方面,是因为企业注销程序复杂,包括工商登记、经营许可注销、税务注销、债权债务偿还等,注销时间比较长,成本比较高。另一方面,注销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不主动退出承担的责任较小。[1]

2、事中事后监管亟待加强

(1)监管体制不完善。放宽市场准入之后,大量主体进入市场,但监管体制却不完善,出现了一些监管空白。比如洗车行业涉及市政、工商、城管、供水等多个部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监管的专业性,却增加了企业的检查成本,而且很容易导致各自为政、边界不清的情况,让一些违法经营的企业有了可趁之机。

(2)信用监管机制不健全。虽然我们在改革中就建立了“全国一张网”的信用平台,但由于监管信息没有收集到位,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也没有实现互联互通,使得平台信息并不能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加之全社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上不健全,给市场监管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3)对新经济的包容审慎、监管经验不足。一方面,不少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新经济的认识不足,既不愿意监管、更不善于监管;另一方面,为规避责任风险,很多地方还存在对新经济的“过度监管、过宽监管、任性监管”等问题,给新经济的成长带来了一定的问题。

3、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高

(1)服务标准化水平有待提高。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要求不一,加之受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影响,政府服务标准还是难以统一。比如,一些地区即使有具体的清单,明确提交材料的项目,但每项材料的具体要求不一,给企业办事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2)服务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我国现有的政务信息,多以条条为主纵向贯通,横向之间难以实现信息共享。但在企业具体的办事过程中,同一业务可能涉及到不同的职能部门,为了得到准确信息,企业只能额外开具证明,这些都给企业造成了麻烦。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建议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原则,不再对市场主体的一般经营性项目进行审批或许可。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重点解决照后减证问题,进一步压缩企业经营成本。大力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平台的应用功能。

(2)简化市场退出机制。制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提高这些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便捷度。完善市场强制退出机制,对于违反法律规定,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企业,依法给予取缔的同时,妥善安置其下岗分流人员,保证其依法有序退出市场。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完善监管体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加快整合质检、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的职责,提高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综合监管能力,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的能力和素质,减少行政自由裁量权,统一综合执法尺度。

(2)创新监管方式。一要以创新监管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建立商事主体数据库,并通过数据有效预测市场监管的风险点,及时调整监管的方向和重点。[2]二是以包容审慎、监管到位,助力新动能健康成长:制定新经济监管的相关规范,掌握好包容审慎的尺度,重点解决平台企业的监管问题,促使其合理合法经营。

(3)加强信用建设。一要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全口径归集政府涉企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解决信息碎片化问题;二要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高平台数据的质量;三要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3、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高行政效率

(1)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要制定具体的政务服务规范,对政务中心各窗口的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等进行规范,全部上升到标准,形成工作规范。进一步清理、压减审批环节,力争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2)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明确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同时,提高数据的使用效果,尽量减少企业重复提交材料的问题,争取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参考文献】

[1] 李晓琳.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J].中国经贸导刊,2017(06).

[2] 晏志阳.简政放权背景下商事制度改革研究[J].管理观察,2017(25).

【作者简介】

臧 姗(1987—)女,山东齐河人,中共德州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政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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