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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源地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时间:2024-04-25

【摘 要】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供需失衡、贷款分配不科学等问题。解决对策:一是政府应积极承担违约风险;二是积极营造诚信文化并构建学生信用评价体系;三是加快生源地助学贷款立法,健全国家助学运行机制。

【关键词】 生源地;助学贷款;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生源地助学贷款制度自实施以来,已帮助数以万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脱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顺利接受并完成高等教育,进一步促进了教育公平,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资助力度也在不断增大,目前已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主流形式。但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存在差异,不同地区金融机构借贷能力各异,文化发展不平衡等因素,仍制约着我国生源地贷款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致使生源地贷款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本文以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状况为基础开展研究,发掘生源地贷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分析问题产生的内在原因,在此基础上,为生源地贷款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给出对策与建议,为建立健全的国家助学运行机制提供思路和参考。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

1、金融生态环境差,供需失衡

在我国,学生是否贷款一般取决于家庭经济条件。生源地助学贷款作为助学的金融产品,有其特殊性,基金来源也相对有限,其消费群体被指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决定了贷款的需求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分布与我国不同地区的发展状况相关,我国西部等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对较多。然而,受限于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这些地区的金融机资金相对比较短缺,对贫困生的资助能力比较有限。反观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金融机构资金比较充足,对助学贷款可提供更多的帮助,甚至有少数富裕地区已经开始尝试免费教育,生源地贷款的需求很低。综上所属,不同地区的贷款供需存在不平衡的状况。

2、贷款分配不科学

目前,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贷款的需求量较大,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發放量难以与需求相匹配。因此,部分地区采取了一些办法对贷款进行划分,有许多地方按照学历层次高低来分配贷款,首先考虑普通本科生需求,在满足其需求之后,剩余的贷款名额再划分给专科、高职院校学生。一般情况下,省教育厅拿到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名额后,根据各个地区的高考录取率和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来分配贷款名额,通常会考虑生源质量状况和违约率情况。各层级的资助中心在划分贷款名额时,必然会将学校高考率取率作为重要参考指标,自然对高考录取率较高的学校进行倾斜。当各个学校拿到确定的名额后,在基本情况符合国家政策标准后,先是满足本科上线的学生,如若贷款名额还有剩余,一般也是需要通过个人关系方能取得贷款资格。上述情况也导致了部分有更大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获得贷款。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存在问题的内在原因分析

我国目前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一个基本事实是:需求“旺盛”而供给严重不足,需求是经济学研究的主要范畴之一,由于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够,信用制度的不健全,贷款监管主体错位等非市场因素的涉入,凯恩斯主义的“需求会自动创造供给”显然不适合生源地助学贷款。

1、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够

我国生源地助学贷款,不完全是银行根据市场导向而进行的自主行为,而是在政府的委托下开展的参与政府的公共决策行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具有较重的政策性色彩,贷款对象受特定限制,但其运作模式却是商业银行遵循贷款市场来进行。商业银行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其相关的经营活动的一般是以最小的奉献获取最大的利润为目的。面对机会成本增加,贷款拖欠风险较大,同时又得不到有效的补偿的情况,银行自然会“惜贷”。市场经济较为成熟的国家,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力,由商业银行来为学生的贷款,政府主动提供担保,同时会给学生提供相应的利息补贴,给银行提供管理成本补贴。而我国学生贷款实施存在一定困难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即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够,不能很好地维护商业银行的利益。

2、信用制度不健全

生源地助学贷不同于一般的商业贷款,其是没有担保的个人信用贷款,需要学生依靠个人信用约束自发去偿还。目前我国的信用制度还不够完善,尤其是贫苦地区,民众的信用意识淡薄。在一般的社会经济活动当中,难以根据个人的“信用记录”来决定是否与其正常开展社会或经济活动。部分大学生,尤其是来自贫困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相应背景的影响下,可能会在无法律有效制约的情况下钻空子,故意拖欠还款。在目前的信用制度下,当借款人不与银行发生新的借贷行为时,银行无法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借款人产生制约。同时,考虑到毕业生就业之后,流动性较大,信息追踪较为困难,银行对贷款是否能够顺利收回存在一定担忧,缺乏放贷的积极性。另外,生源地贷款存在贷款金额少、贷款笔数较大的情况,管理成本较高,贷款缺乏主动性。

3、贷款监管主体错位

根据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分布情况看,只有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设置有营业网点,也正是这些机构对周边的居民生活状况有更多了解。然而,由于缺乏一定的信贷资金供给能力,两者较难成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主要办理机构。国家开发银行作为目前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主要经办行,其分行主要设置在省会城市,在经济相对落后市、县不设置营业网点,其对贷款的监管只能通过“远程控制”,十分不便。[1]鉴于以上问题,目前各县级教育局设立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总揽全县的社会资助、生源地贷款等相关业务,有效缓解了远程监管的问题,但教育系统的工作人员对金融业务并不熟悉,缺乏相应的信贷专业知识。在该制度设置下,具有丰富信贷专业知识的基层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无法发挥其优势,而缺乏相应信贷知识的教师却需要承担起相应的任务,由此导致了贷款监管主体的错位。

三、完善我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建议

1、政府应积极承担违约风险,扩大贷款覆盖面

在我国,尤其是在偏远落后的西部地区,供需失衡成为生源地助学贷款最主要的矛盾,扩大贷款覆盖面,满足广大贫困学生的贷款需求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而在这一过程中拖欠违约风险由谁来承担是解决矛盾的关键点。显然,政府勇于承担贷款违约及拖欠還款风险,将对推动银行积极参与学生贷款,进一步扩大贷款的覆盖面十分有利,也将有助于学生贷款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政府的担保不够是我国生源地助学贷款无法快速运行发展的重要原因。众所周知,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在借贷过程中无需提供担保,此时没有政府的担保,银行是不愿意贷出去的。对于银行来说,对学生放贷存在较高的风险。即便是西方国家,拥有相对健全的信用体系,学生贷款的拖欠率依然较高。所以,如果政府不能在生源地贷款中提供担保,完全由银行来承担贷款拖欠风险,银行对放贷是没有积极性的,势必也会影响贷款的覆盖面。

政府可以通过给相应的贷款银行提供政策担保的方式来间接干预学生贷款市场,让银行“有利可图”,类似于美国的“担保学生贷款”;也可以通过政府出资向学生放贷来直接干预学生贷款市场,类似美国的“帕金斯学生贷款计划”、“直接贷款计划”和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贡献计划”。进一步地,为调动银行放贷的积极性,扩大贷款的覆盖面,同时激发借款人的还款积极性,降低贷款拖欠风险,政府可牵头建立多元的信贷风险分担体系,由政府、银行、贷款学生家长三方来共同承担可能出现的损失,并以政府承担风险为主。

2、积极营造诚信文化,建立贷款学生诚信评价体系

诚信文化是保障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通过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可以有助于贷款回收,有效地降低信贷风险,进而维护金融生态平衡。对于我国而言,建立较为完善的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是保障借款学生及时还贷,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的有效途径。[2]对于大学生个人诚信体系的建立,可将与大学生借贷相关的多方,如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高校、用人单位等共同纳入,发挥各自的作用。高校可为学生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及时将学生在校的信用状况反馈给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对于出现信用不良状况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可及时停止下一年度的贷款审批,并建议有关及时追回贷款,降低贷款风险。学生毕业之后,高校可继续发挥县资助中心联系用人单位的桥梁作用,以便于资助中心及时将学生的还贷情况反馈给用人单位,供用人单位作为对学生年度考核及晋升的参考,发挥用人单位对学生的监督作用。当学生更换工作时,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及还款情况将一并寄给新的单位,便于资助中心对贷后还款进行监管。只有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得到建立,相关机构才能根据学生的信用记录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降低贷款风险。

3、加快生源地助学贷款立法

国家生源地贷款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涉及金融机构、教育部门、借款学生及家庭等多种对象,贷款活动较为复杂,需要制定明确的法律制度来明确各参与对象的权责,确保生源地贷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3]通过国际比较可以发现,在学生贷款实施顺利的日本、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其均有相对健全的学生贷款相应法律,或者在相关的教育立法中有关于学生贷款详细的条文规定。因此,结合我国生源地贷款的现实情况,我国应加快生源地贷款的立法进程,尽快出台《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法》,明确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与主体及各参与方的权力与责任。如明确各级政府在搞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基础建设及承担贷款拖欠风险等方面的责任;明确贷款担保(抵押)人归还贷款的连带责任;鉴于毕业生就业后流动性大的特点,可将就业单位作为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参与方,明确其在协助银行回收贷款、敦促借款人还贷的责任;给予借贷银行催收及追回欠款的权力,明确借款违约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以使生源地助学贷款可持续地、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臧兴兵,沈红.生源地助学贷款SWOT分析[J].高校教育管理,2011.5(04)63-70.

[2] 陈怡丹.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诚信教育研究[D].南华大学,2014.

[3] 马宏街. 我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研究[D].湖南大学,2014.

【作者简介】

李甜甜(1990—)男,汉族,河南漯河人,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助教,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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