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陈耀照
摘要:通过对《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规范关于幕墙及外窗相关要求的解读,介绍玻规范对幕墙开启扇规格的要求及理解。
关键词:幕墙开启;规范;幕墙设计
由于现代建筑设计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促进了玻璃幕墙的广泛应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玻璃幕墙在我国发展和应用十分广泛。每幢建筑的玻璃幕墙必然设置有开启扇,开启扇的规格、尺寸也是大同小异,我们了解幕墙开启窗规格要求吗?那又是怎么理解其中的要求的呢?
玻璃幕墙开启扇见下图:
下图为幕墙开启扇室内外视图:
一般而言,与幕墙及外窗开启相关要求如下:
相关规范介绍:
(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4.1.5条,“幕墙开启窗的设置,应满足使用功能和立面效果要求,并应启闭方便,避免設置在梁、柱、隔墙等位置。开启扇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度,开启距离不宜大于300mm”。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4.2.8条,“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透明幕墙应具有可开启部分或通风换气装置。”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年版):8.2.2.4条,“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7.2.2条,“采用直接自然通风的空间,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活、工作的房间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
对上述规范的相关理解:
(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并没有对开窗面积的要求做量化要求,只是为保证开启扇的安全性能而做了部分限制。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对开窗的面积做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此条文,有几点疑问:外窗的可开启面积是否就是指可开启窗的面积,还是指开启窗开启后的有效通风面积,从字面上理解,我认为是前面一种,但是不同的开启方式,如平开、推拉、上悬、内倒等等形式的有效通风面积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单樘的铝合金窗,那么30%可以很好的理解为铝合金窗的开启部分和整樘铝合金窗的比值,如果是玻璃幕墙的话,是否就可以理解为单个开间内,开启扇的面积和采光区透明玻璃幕墙面积的比值呢?30%可不小。其实,民用建筑房间的自然通风要求应该和房间的地面面积、房间的功能和房间所属的地区有关系,不管是开启窗和窗的比值,还是开启扇和采光区透明玻璃的面积比值,都不能准确的反应该房间的自然通风需求。举个比较极端的例子:一个很大的办公室,300平米的特气派的那种,外墙是铝板幕墙,只开了一个1m×1m的窗,并且是全开启的,那它的开启面积达到了100%,但是通风效果呢?所以,我觉得开启窗的面积应该和房间面积比,“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的描述应该比较准确。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它的适用范围是“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所以平常的办公用房间等应该可以不用考虑自然排烟的方式,故可以不遵循2%的要求
(4)真正限定幕墙或窗的开启面积最小值的条文,而且使用的是“通风开口的有效面积”,那么不同的开启方式都需折算出它的通风有效面积。而最大的疑惑之处就是“开启窗的通风有效面积该如何计算呢”?铝合金平开窗、推拉窗的开启有效面积个人认为应该可以达到其开启窗面积的大小,而幕墙上悬窗、内倒窗,包括平推窗的有效面积该如果确定?上悬外开窗是不是就是两侧的三角形面积+底侧的矩形面积?如果按此算法,根据玻璃幕墙规范30度和300mm的限制,普通上悬外开的玻璃幕墙要达到“房间地板面积的1/20的有效通风面积”,那需要的开启窗面积就很大。
(5)幕墙设计应充分尊重原建筑设计的开窗方式及开启面积要求,不得擅自修改开启方式而导致幕墙开启面积不满足建筑要求。
以上为幕墙开启窗规格要求及其相关理解,切实掌握及理解有助于我们在建设幕墙工程中具有实际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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