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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紧迫性及机理机制分析

时间:2024-04-25

曾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 201620)

新常态下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紧迫性及机理机制分析

曾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 201620)

当前,几乎所有支撑我国粗放型发展方式的条件和环境都发生了重大或根本性变化,加之全球产业竞争格局和国际经贸体系正在发生重大调整。我国必须顺应局势,通过创新来驱动经济发展方式的成功转型,为经济发展寻求新的红利空间。创新之所以能够驱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于其抵消边际收益递减效应、突破要素短而缺引致发展瓶颈的功能。创新是一个实现诸要素社会性整合的有机、开放、动态的体系。创新体系内,创新主体依托于创新环境,在创新机制激励引导下,对创新要素进行优化配置,不断提升系统集成和协同创新能力,由此驱动科技进步、制度变迁与经济系统的发展和升级。因此,从国家层面构建中国特色的国家创新体系至关重要。

新常态;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机理机制

一、“经济发展方式”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早在1987年,国家便提出了要将粗放型经营逐步转变为集约型经营;1995年,“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明确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针;此后,每一个五年规划都对经济转型提出了要求;2007年,党的十七大更是将措辞修改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并把其当作“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2011年《“十二五”规划纲要》首篇标题即为“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目前,“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又成为“十三五”规划的主线。然而,对于什么是“经济发展方式”,什么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目前仍然没有明确系统的表述。

由于经济发展是指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发展,国民经济体系是包含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大系统,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对生产、分配、消费、对外经济交往等各方面活动的系统记录。因此,可以通过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来回答“什么是‘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问题。

国民经济核算主要有三种方法:生产法、支出法和收入法。就生产法而言,“经济发展方式”是指经济发展通过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来带动。长期以来,我国主要是以制造业为主导的工业化来带动经济发展(如表1所示)。因此,“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意味着:一是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经济发展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提高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贡献;二是优化制造业结构,增加高新技术行业比重,推进产业升级,向产业链附加值高端延伸。

以支出法来看,国民经济由最终消费、资本形成和出口三大部分构成(如表2所示),消费、投资和出口亦被称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因此,“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此就是: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经济发展,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提高消费占GDP的比重,降低投资在GDP中的比重,实现消费、投资、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均衡和协调。

表1 1990—2010年我国国民经济产业构成

按收入法核算,GDP等于各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报酬之和。要素收入的不同配置比例,是不同经济发展方式的体现(如表3所示)。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就是要促进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增加资本、资源投入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等方面转变,也就是从“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总之,我国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等粗放发展的典型特征。从产业结构上看,主要依赖于工业扩张带动;从需求结构上看,主要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从要素投入结构上看,主要依赖物质资源和简单劳动投入推动。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本质就是调整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第一、第二、第三产业)、需求结构(投资、消费、净出口)和要素分配结构(资本、劳动、企业家及政府)等,以保证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地发展。

表2 1990—2011年我国国民经济需求构成

表3 1990—2011年我国经济增长的要素贡献

二、新常态下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紧迫性

1、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模式难以为继,产业优化升级缓慢

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发展所处阶段及整体技术水平的限制,我国经济发展主要是通过基于生产要素投入和物质消耗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来实现的。自1995年明确提出要实现国民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到集约型的转变以来,我国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迄今为止,从总体上看,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模式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产业优化升级进展缓慢,重外延、轻内涵,重速度、轻效益等情况依然严重存在。而当前,几乎所有支撑我国粗放型增长方式的条件和环境都发生了重大或根本性的变化,如:房地产、基础设施等增长潜力大幅下降;重化工业包括新兴产业普遍进入严重产能过剩状态;传统比较优势弱化出口增长空间趋紧等。2014年,国务院《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中指出了这一严峻现实。

2、世界经济仍处于危机后结构调整期,外需拉动前景堪忧

从需求角度来看,外需拉动是中国经济取得高速增长的重要原因。然而,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经济整体虽已逐步走出衰退阴影,但结构性调整仍在不断深化,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也有待时日。因此,除美国和德国外,世界经济总体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中低速增长态势。在世界经济普遍下滑的形势下,世界主要贸易伙伴国必将减少对中国产品的进口需求。

3、我国经济迈入新常态,下行压力增大,内需增长持续放缓

“十二五”以来,我国经济逐渐呈现出“低增长、低通胀”的双低态势。事实上,自2010年第一季度以来,中国季度增长速度已呈现出逐期下滑的趋势,由初期的12.1%下降到2014年第三季度的7.4%;特别是自2012年至今,增长速度持续低于8%(如图1所示)。这意味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阶段:在发展速度上,将从高速向中位转换;在发展方式上,靠高投资带动的时代已然结束。不仅如此,与同等发展水平国家相比,我国投资占GDP比重过高,居民消费占GDP比重过低。当前和今后,我国面临的最大问题甚至不是投资能不能再增长,而是消费在需求结构转换中能不能实现正常上升。

4、全球供需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国面临全球价值链重构机遇与挑战

首先,美国通过先进制造业、工业4.0等计划推动制造业回归,力图重塑其在高端制造业方面的优势。其次,中国制造成本上升,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开始向东南亚、南亚等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地区转移。此外,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等为代表的技术创新应用,将推动世界产业结构发生深刻变革,国际分工将随之进行重大调整。同时,在世界经济低速增长局势下,全球能源需求增速趋缓,全球能源供求将呈现新格局。这些世界经济新趋向,将重塑全球产业竞争格局,对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成了现实压力。

5、重塑国际经贸规则较量已成为当下国际经济关系的新焦点

随着全球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美欧等发达经济体对现行的“多哈回合”议程不再予以支持,而是加速推进标准更高、范围更广的“21世纪的贸易自由化”。一方面,美国、欧盟、日本三大经济体通过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协议(TTIP)和服务贸易协定(TISA)等,在全球合纵连横进行跨洲经贸关系安排;另一方面,他们也纷纷以国际经济新局势为导向,对已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BIT)进行修订,或者制订新的BIT范本。新订BIT及在订TTP、TTIP、TISA,以突破WTO旧框架、形成高标准全球贸易投资新规则为特征,以重塑全球经贸体系与格局为目标,将对世界经济利益产生深远的影响。对我国而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化解被新兴高标准经贸体系边缘化的风险、发挥经济影响力以全方位融入全球化的大前提。

综上所述,1978年中国拉开了改革开放求发展的新时代,迄今与特定制度框架相结合的、以传统工业化和体制创新不断深化为动力的发展模式,由于在实际运行中具有明显的粗放型特征,在创造“中国奇迹”的同时,也带来了产业结构不合理、能源透支、生态环境恶化、失业压力增强、贫富差距扩大、自主创新水平低、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腐败现象丛生等严重问题,日益显露出不可持续的一面。而当前,几乎所有支撑我国粗放型增长方式的条件和环境都发生了重大或根本性的变化。与此同时,全球产业竞争格局和国际经贸体系正在进行重大调整。我国经济增长的后发优势已不复存在,为应对新挑战,把握新时机,必须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成功转型,为经济发展寻找新的红利空间。

三、创新驱动是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动力凭借

现代经济增长和发展理论的基础是由斯密(A. Smith)在《国富论》中奠定的。根据斯密的论述,经济增长的源泉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劳动和资本存量的增加;二是在劳动分工和技术进步基础上资本使用效率的提高;三是对外贸易(可以扩大市场并强化前两个增长源泉)。经济增长观点虽然基本上没有超出上述范围,但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也有少数例外。创新是经济发展根本动力的观点即是如此。

美籍经济学家熊彼特(J.Schumpeter)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中首先强调并系统分析了创新活动对于经济发展的意义[1],并于1934年指出现代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资本和劳动力,而是创新,创新的关键在于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和使用。然而,直到20世纪60年代舒尔茨(T.Shultz)等提出强调知识和技术的人力资本概念,将人类社会和经济进步的焦点引向了人自身之后,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力量才被少数敏锐的学者再次提及。罗默(P.Romer)1986年指出,创新会衍生出无穷的新产品、新市场和财富创造的新机会,所以创新才是推动一国经济成长的原动力。[2]哈佛大学教授雷伊(J.S. Nye)1996年认为,在信息时代,资本、自然原料甚至土地不见得是财富;今天投资驱动型经济已经走到尽头,我们须走向创新驱动型经济与知识驱动型经济的领域,它需要新创意、新知识来推动。[3]阿特金森和科特(Atkinson &Court)1998年则明确解释了美国新经济的本质,就是以知识及创新创意为本的经济。[4]创新驱动经济发展观的形成,反映了国际竞争优势来源和竞争方式正在发生重要转变——从传统途径获得国际竞争优势的空间逐步趋小,经济力量越来越取决于创意和创新能力这一事实,对于今日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着特殊的意义。

自熊彼特“创新”观点提出后,其内涵和外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得到了丰富与拓展。目前,创新研究可以区分为以索洛(R.Solow)代表的技术创新学派和诺斯(D.North)代表的制度创新学派。前者主要是从技术变革、创新、扩散的角度对技术创新进行研究;后者则是把制度变迁与技术创新结合起来,通过研究制度变迁、技术创新和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强调制度框架安排对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英国学者弗里曼(C.Freeman)和美国学者纳尔逊(R.Nelson)为代表,在综合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理论[5][6]。以弗里曼和纳尔逊为代表的宏观学派站在国家层面,将国家制度和文化等因素与技术创新相结合,从制度设计角度考察国家创新系统的结构、性质和功能;以伦德维尔(B.Lundvall)为代表的微观学派则从微观层面研究企业、大学、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7]。在此基础上,波特(M.Porter)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考察了国家创新系统的微观机制和宏观绩效之间的联系[8]。这些为创新驱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事实上,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就不断地寻求经济发展,已然认识到了新时期创新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意义,尤其是在经过了数十年不懈努力跃升为经济大国后、迈入经济发展新常态之现时。正因如此,《“十二五”规划纲要》首篇标题即为“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放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部署的突出位置。2015年5月,国务院更是印发了《中国制造2025》,开始全面推进以“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为基本方针的制造强国战略。

四、新常态下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理与机制

1、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理

多数经济学家将创新驱动归因于边际收益递减规律,认为创新是在资源供给有限和资源边际收益递减情况下,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也就是说,创新之所以能够驱动经济发展转变,一是在于创新可以不断地提升要素生产率,抵消生产过程中的边际收益递减效应;二是在于创新可能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改进要素投入比,突破经济发展中因要素短缺而引致的发展瓶颈。无论是引进新产品、采用新技术、开辟新市场、找到新材料、启用经济新组织等,都有可能引领经济发展突破固有的窠臼,促进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型”向“效率提升型”转变。

不仅如此,创新驱动强调通过智力资源去开发尚未开发的自然资源,逐步取代濒临枯竭的资源,更加合理地利用已开发的自然资源。也就是,强调知识、技术和人力资本等呈现边际收益递增特征的要素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对经济发展中知识、技术和人力资本重要性的强调,并非是对传统要素重要性的忽视。创新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改造提升传统要素生产率,改善生产要素投入比,驱动经济发展方式由“投资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过渡的必由之路。

2、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制

综上所述,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简而言之,是指借助创新提高要素生产率、合理高效配置资源的功能,来驱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以保障国民经济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自熊彼特提出并应用“创新理论”解释经济增长以来,“创新”的内涵和外延,已经从采用一种新的产品、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或在商业上对一种商品进行新的处理、开辟一个新的销售市场、获得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供应来源、实现一种新的组织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等创新范畴,发展到包括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金融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在内的侧重点不同又相互联系的创新视域,并在此基础上了形成各种创新形式相互结合的集成创新和协同创新概念。

那么,侧重点不同的创新是如何相互联系并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起作用的呢?从系统论角度来看,创新是一个实现诸要素社会性整合的有机、开放、动态的体系,具有多主体参与、多要素整合、多机制联动、多层次协作的鲜明特征。创新体系内,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政府、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是创新主体;劳动力、资本、知识、技术等是创新要素;市场机制、政府调控、系统治理、中介服务等是调控创新主体行为、配置创新要素、提高创新效率的机制保障;法律、政策、文化等软环境,信息网络、科研设施、研发基地等硬环境是维系和促进创新行为的环境保障。在创新体系内,创新主体依托于创新环境,在创新机制的激励引导下,对创新要素进行优化配置,不断提升系统集成和协同创新能力,驱动经济系统的发展和升级,这是创新驱动体系运行和发挥作用的内在逻辑,如图2所示。

这就是说,从国家层面构建中国特色的国家创新体系是创新驱动经济方式转变的大前提。我国于2006年初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将国家创新体系定义为: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

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最根本的是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但是最紧迫的则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二是推动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创新水平的提升仅靠企业是不够的,需要从国家层面上寻求资源的最优配置以及推动技术创新的制度与政策;三是创新驱动战略是一项既复杂又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以企业为主导的创新主体在创新体系中各安其位、各尽其责,整体推进。

国家创新系统由技术创新体系、知识创新体系、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中介服务体系等子系统组成。在这些子系统中,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科研主体通过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服务体系有机结合,协同作用,共同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最终达到以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目的。

图2  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示意图

[1]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商务印书馆,1990.

[2]Romer P M.:Increasing Returns and Long-Run Growth[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86,94(5).

[3]Nye J S,Owens W A.:America's Information Edge[J].Foreign Affairs,1996,75(2).

[4]Atkinson R D,Court R.:The new economy index:Understanding America's economic transformation[M].Progressive Policy Institute,1998.

[5]C Freeman:Technology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Lessons from Japan[M].London:Printer Publishers,1987.

[6]Nelson R: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A Comparative Analysis[M].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

[7]Lundvall B A:National Systems of Innovation:Towards a Theory of Innovation and Interactive Leaening[M].London:Pinter,1992.

[8]迈克尔·波特:竞争优势[M].华夏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胡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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