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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企业如何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管理

时间:2024-05-04

张群奔/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安徽分局

浅谈国有企业如何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管理

张群奔/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安徽分局

劳动合同及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是用来约束并保护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和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提供有效的法律保证。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基础,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石,在未来,国有企业仍将承担着“富强民主”中国梦的重大挑战。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每一位员工都可能在日后的企业发展中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因此本文从员工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出发,浅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国有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引言

劳动合同是员工和企业之间的信任基础,一份平等受法律效益保护的劳动合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提高公司的经济利益。所以劳动合同应该把最有可能出现分歧的情况明确的进行规定,降低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以避免日后的工作中出现问题,打击员工的工作热情。尤其国有企业因为其独特性,时刻受到来自全国人民的监督,因此一定要处理好员工劳动合同之中的条款事宜,这不仅是对企业的负责,也是对国家的负责。

一、劳动合同法的制定

1.劳动合同应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

平等是一切合法合同的基础,只有双方都是处于平等地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才是受法律保护和承认的,也只有双方都处于平等的地位,签订的合同对双方都是有利的,才能做到真正的“合作共赢”。以往的时候,因为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很多员工在稀里糊涂的情况下签订了“霸王条款”、“霸王合同”,待等到工作了一段时间领取工资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不少人因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开“霸王条款”的企业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因此,不平等的员工合同不只是伤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对企业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害人害己,得不偿失。虽然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公司不会出现这种危害形象的事故,但是仍要时刻提防出现相似的情况,切忌因小失大。

2.劳动合同要以法律为基础。

劳动合同是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信任基础,也是双方处理争议的凭证,因此,劳动合同应该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的区分,将能够产生混淆的方面做出具体的案例分析和明确的判断,而不是似是而非。比如关系到每天的上下班时间,合同中就应该给出详细的说明,包括冬季和夏季的变化,以及出现迟到该如何处罚,这样就可以约束员工的行为,以避免危害企业的合法权益。还有请假制度以及公司员工之间关系的发展,合同中都因该做出相应的规定,将可能出现的纠纷降到最小,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时候,还不能伤害员工的正当利益。

除此之外,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相关的条款用来维护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合法权益,因此员工劳动合同在制定的时候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的要求。比如关于劳动合同的约束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这三种形式,因此员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自己的工作期限,以避免受到企业的剥削。还有关于员工年龄方面的条约,雇佣企业应该保证员工的年龄是已经满16周岁的成年人,并且具有自己独立的意识,当然企业还要注意劳动保护,否则就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也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严重的损害。还有一条切实相关的条约则是关于员工社会保险的,国家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部分国有企业经常雇佣一些不需要办理保险的临时工,而且临时工更加任劳任怨,而且也不会签订劳动合同,对自己的权益不会产生更多的要求,这样表面上看剩下了大笔的中间费用,但实际上来自法律的惩罚和社会的投诉更加严重。

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应该按照合同中要求的权利和义务开展自己的工作。员工不能因为合同签订就认为拥有了“铁饭碗”而消极怠惰,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发挥自己的力量,为公司的发展尽最大的努力。企业也应该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对于员工出现的错误和违纪应该采取一定惩处措施,不但可以磨砺年轻员工的心性,还可以对其他的员工起到震慑作用,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出现。其实,企业与员工之间应该是“合则两利,分则两伤”这样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员工选择企业是因为可以得到更好的待遇,更多的工资或者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企业选择员工是因为员工的能力和才华可以使得公司更上一层楼,可以使得公司得到更好更长远的发展。

企业应该严格遵守制定的劳动合同,积极施行的自己的权利,对于违反规章制度、浑水摸鱼的员工应该及时作出恰当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辞退等措施,但是对于积极上进的员工就要提拔表扬。只有保证了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的工作氛围,才能促进公司的发展。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了难以解决的问题,应该及时向公司说明情况表明现在自己的困境,在不违反员工合同的条件下,然后和公司交流商量合适的处理方案。公司在遇到与员工有关系的事情的时候,也应该积极通知员工详细的情况,在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坦诚相告,避免出现误解,产生不必要的消极情绪。

三、劳动合同法后续处理

1.劳动合同的期限以及变更问题。

劳动合同因为存在一定的期限,就不得不对期限之后的人力资源进行处理。一部分员工在任职期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积极的为企业付出,并且具有自己独特的能力,这样的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联系,根据需要进行劳动合同的续订。如果员工仍然坚持离开企业,则企业应该尊重员工的选择,不能强制要求员工为本公司服务,也不可对员工进行要挟等违法行为。而对于消极怠惰,得过且过的员工,公司应该根据相关的合同条文进行终止、解除合同。

2.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虽然合同中明确注明了分歧的处理结果,并且根据以往的经验增加了具体的实例,但是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太多的可能性,已经发现的问题只占未发现的问题的一小部分,因此要想保证企业在纠纷出现时仍然可以照常运作,企业应该严格遵守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以此为基础设置相应的合同纠纷调解机构,等到出现意料之外的事故的时候,根据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进行责任判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企业与员工之间就是一个缩小版的社会,那么治理国家的方法也就适用于治理企业。企业和国家一样,都应该以人为本,不只是要履行与员工之间的义务,还要加强对员工身体健康以及精神世界的关怀,公司不应该只是冷冰冰的挣钱机器,而应该拥有自己文化,拥有自己精神的集合体。因此,企业成立的纠纷调节机构不但是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还要对员工的合理诉求进行分析,在不伤害企业利益的前提下尽量照顾员工的身心健康。

四、结束语

优秀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都应该拥有自己的精神文化,他们的核心竞争力不只是顶尖的技术,还应该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和谐发展、共同进步的工作状态。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但是不能全部依赖技术,这个时代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新技术诞生,也有许许多多的旧技术遭到淘汰,如果企业只是依赖某一种技术生存,那么这家公司迟早会消失。这个时代,最根本的竞争力是人,只有把握住了员工,就会不断产生新的技术,也只有把握住了员工,企业才会发展,社会才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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