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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域居民消费升级质量评价及提升研究

时间:2024-05-04

肖文昊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英国伦敦 WC2A 2AE)

引言

自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之后,消费越来越受到重视,并被认为是我国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动力,政府也相继出台了许多促进消费的政策。如2018年的《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2019年的《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几乎每年都出台促进消费的相关政策,旨在激发居民消费活力,以此推动经济增长。在实践中,消费促进经济增长也确实取得了较好成效,2018年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6.2%,2019年为57.8%,2020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会更高(受疫情影响,外贸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下降,消费成为对经济增长的压仓石),有望超过80%。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规模效应显现的背景下,越来越多人开始关注消费升级质量效应,并着手研究消费升级效果,因为消费升级质量关系到消费规模和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特别是在当前以发展型和享受型为主体的精神服务类消费快速增长的背景下。从图1可知,2015-2019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从359735亿元增长至534233亿元,平均增速超过7%,进一步从侧面说明了我国居民消费的升级趋势,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力变得更为强劲,使得区域之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产生较大差异,东部地区服务业发达,相对应的服务消费类吸引了更多消费者,居民对消费升级的需求表现更为突出,而中西部地区相对滞后的消费导致消费升级迟缓。于是,一系列显而易见的问题被提出,区域之间的差异性是否会随着时间推移出现更大差距?区域之间的消费升级质量究竟如何?差距究竟有多大等,这些问题已经引起学界和政界对消费升级质量的高度关注。本文在原有关于消费升级研究的文献基础上,通过构建消费升级质量评价体系,客观衡量区域之间消费升级质量情况,研判消费升级质量差距,对政界和学界关注的问题给予客观回应,并提出区域消费升级质量提升相关建议。

余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居民消费升级与经济增长及其相关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综述,第二部分为居民消费升级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其测算,第三部分基于评价指标体系实证评估长江经济带11个省域居民消费升级质量指数及其差异性,最后为简要的结论及政策建议。

相关研究综述及述评

在居民消费升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变得越来越重要的背景下,有关居民消费升级与经济增长、消费升级的影响因素等相关研究开始变得越来越丰富。无论是从城镇居民消费升级的视角,还是从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视角,学界和政界都进行了广泛研究。袁瑞彩(2019)采用我国中部地区省份经验数据,从需求侧和供给侧视角分析我国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特征及影响因素,研究认为,农村居民收入的提升,医疗、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金融供给侧改革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也具有一定促进作用。潘锡泉(2019)在分析我国消费升级存在的短板和痛点的基础上,从理论上分析了消费升级对产业升级的引领作用,并提出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的具体建议。潘红虹(2019)结合美国、日本和韩国的消费结构变化历程,分析了发达国家消费升级的个性和共性特征,对我国居民消费升级存在的差距展开剖析,并提出我国消费升级的重点和方向。白萍和伊成山(2019)引入互联网发展因素,基于2010-2016年经验数据,就互联网发展对我国省域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影响效应进行研究,并认为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是我国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最主要内生动力。刘婉瑛和尤绪超(2019)分析了我国流通产业发展对居民消费升级的影响,并提出促进居民消费升级的若干建议。吴梓林等(2019)基于SYS-GMM方法从需求和供给两个维度对我国消费规模和品质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研究认为,出口、技术进步、人力资本水平、互联网发展水平等因素是影响我国消费规模和消费升级的重要因素。

图1 2015-2019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及增速

显然,这些研究为本文进一步进行消费升级质量评价研究奠定了基础。但比较遗憾的是,纵观这些研究,主要是基于消费升级的影响因素展开,而关于消费升级的评价体系研究相对不足。仅有如张光明(2017)采用统计分析方式构建我国消费升级的指标体系,并与国际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消费升级状况进行横向比较,在此基础上基于我国经验数据,利用ELES模型深入分析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情况;艾天霞和张慧芳(2019)采用统计指标对我国省域之间居民消费升级模式进行评价,发现省域之间消费升级模式存在较大差距,除北京、上海进入享受型消费模式以外,其他地区大部分仍处于发展型消费或生存型消费阶段。然而,从张光明(2017)、艾天霞和张慧芳(2019)的统计指标来看,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其研究指标仍然是局限于较为常见和传统的八大类消费支出为标准来界定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类型,一般将消费升级界定为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消费和享受型消费转变。这种界定方式并没有问题,但在实证研究中,仅采用了我国八大类消费中的消费支出占比来近似衡量,这样操作的好处是较为直观和简单,能够衡量出我国居民消费情况,但很难客观地衡量我国消费升级质量情况。

据此,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一是构建消费升级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突破现有研究从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两个维度衡量的局限性,在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两个维度的基础上,纳入消费结构、消费者能力、消费环境等维度,构建较为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二是突破传统消费升级的界定,更多考量消费升级质量;三是基于2018年我国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域经验数据,分析我国省域之间的消费升级质量情况,并据此提出针对性的消费升级质量提升建议。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关于消费升级的指标探讨较多,普遍以生存型消费、发展型消费和享受型消费,或者以第三产业消费支出的比例进行衡量,显然不够科学。本文基于数据可得性,从多重维度对消费升级外延进行考量,构建消费升级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五大维度: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者能力和消费环境,每一维度选取细分指标予以衡量,具体如表1所示。

消费升级质量实证评价及结果分析

(一)数据指标预处理

我国居民消费升级质量评价体系中各指标数据首先根据公式(1)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样本数据为长江经济带11个省区市2018年的数据):

表1 我国居民消费升级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其中:

经过无量纲化处理之后的指标采用变异系数法进行权重确定,指标取值差异度越大,则表明该指标在不同省域之间的差异性程度越大,因此也能够较好反映省域之间居民消费升级质量情况。具体各指标变异系数为:

其中,Si代表各个指标标准差,Ti代表各个指标平均值,各个指标权重为:

同时还需要指出的是,变异系数法测定权重默认为各维度指标的重要性一样,而每一维度中各指标之间的权重则由变异系数法来确定。

(二)评价结果及分析

根据表1,采用统计方法测算得到长江经济带沿线11个省域2018年居民消费升级质量总指数和各维度指数,如表2所示。

表2显示,我国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域居民消费升级质量之间存在显著差异性,表明我国省域之间居民消费升级现状的差距比较突出。从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域居民消费升级质量总指数来看,上海、浙江和江苏遥遥领先,大幅领先于长江经济带沿线其他省份,综合指数得分均超过2(其中上海得分超过3),重庆、湖北、四川、安徽和湖南得分指数处于1-2之间,属于第二梯队,江西、贵州和云南处于最后梯队。表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居民消费升级质量较好,走在前列,而中西部地区居民消费升级质量相对滞后。更需要注意的是,同样身处华东地区范畴的江西,其居民消费升级明显落后,不仅落后于中部地区的湖北和湖南,还落后于西部地区的重庆和四川。

表2 2018年长江经济带11省域居民消费升级质量指数

从经济发展水平指数、消费水平指数、消费结构指数、消费者能力指数和消费环境指数等其他分项维度指数来看,经济发展水平指数、消费水平指数和消费环境指数总体排序较为稳定,上海、浙江和江苏稳居第一梯队,贵州和云南基本处于末尾,总体呈现出下游地区(东部地区)领先、中游(中部地区)次之、上游(西部地区)滞后的特征。但消费结构维度和消费者能力维度指数在各省域之间却呈现各有千秋的特色,比如在消费结构维度方面,湖南、云南、贵州和重庆等省份得分指数均超过上海、浙江和江苏,表明经济发达地区(高经济发展水平地区)消费结构维度得分并不一定就高,其原因可能是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房价导致居民对消费支出产生“挤出效应”,减少了对发展型(家庭设备和交通通信类)和享受型消费(文教娱乐类)的支出,而经济并不是特别发达的地方,其消费结构维度得分很高。比较典型的就是湖南,2019年湖南省省会城市长沙的房价均价不超过10000元/平方米,这在全国类似经济发展水平的省域中极其罕见,另外湖南在文教娱乐等方面比较发达,导致湖南居民在文教娱乐等享受型消费方面不比上海、浙江和江苏逊色。这也比较容易理解,湖南的影视文化在全国走在前列,一些耳熟能详的电视台、影视基地,比如湖南卫视、芒果电视台、马兰山影视文化视频基地等均在湖南。

从差异性角度来看,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域居民消费升级质量衡量维度中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和消费环境得分差距较为明显,而消费结构指数和消费者能力指数之间的得分差距相对较小,表明一个地区居民消费升级质量指数主要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维度、消费水平维度和消费环境维度(在每一个维度权重相同的情况下,这两个维度差距较大,与居民消费升级质量总指数表现一致)。出现这一结果的原因也比较容易理解,主要是由于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金融发展水平以及互联网普及率和移动电话普及率之间存在的巨大差距所致,而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全面推进、对经济落后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教育和就业政策的倾斜性照顾等政策效应的显现,使得反映生存型消费、发展型消费和享受型消费的消费结构,以及反映消费者消费能力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失业率并没有表现出巨大差距。

结论及建议

消费、投资和出口是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在外贸摩擦不断加剧的背景下,消费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中最为重要的引擎,特别是在疫情影响下,表现的更为突出。党中央也由此提出了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共同发展的消费大格局。受此影响,我国消费规模取得了显著的增长,同时也带动了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撬动了我国居民的消费升级,使得消费升级已经成为我国未来消费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基于消费升级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者能力和消费环境五大维度16个细分指标构建消费升级质量评价体系,并基于我国长江经济带沿线11个省域2018年经验数据进行了实证评价,研究发现: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域之间居民消费升级质量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总体表现为东部地区消费升级质量较高(消费升级步伐较快),中西部地区消费升级质量偏低(滞后);相应地衡量消费升级质量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和消费环境维度也表现出较为明显的“东高西低”梯度递减现象;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和消费环境维度是影响居民消费升级质量的最主要维度;衡量消费升级质量的消费结构和消费者能力在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域之间的差距并不是很明显(得分差距不大),且表现为经济发展水平高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消费结构和消费者能力维度得分就高,其背后的原因可能是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地区消费成本越高(高房价),对消费支出产生“挤出效应”就越强,导致居民消费升级的迟缓。

根据本文研究结论,提出我国消费升级质量提升的相关具体建议如下:一是要客观审视省域消费升级质量之间存在的差距,紧紧抓住影响省域消费升级质量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和消费环境因素,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来进一步释放各省域潜在经济增长活力,努力提升省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二是高度重视消费升级质量提升,通过优势凸显、短板补足等手段,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譬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消费金融产品、政府加大对网络零售相关的物流、快递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借助于各种可能的技术动力作用,通过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科学技术和手段对产品进行赋能,实现消费场景的智能化、便利化,为消费者提供更具吸引力和更具粘性的便利化消费渠道;三是大力发展能够适应居民对多样化和个性化消费产品的需求为居民消费升级铺垫优渥的土壤和环境,通过信息化普及、互联网应用的覆盖来实现消费者对发展型消费和享受型消费等更高层次消费的获得感;四是政府部门需要运用积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激励企业对文教娱乐类消费服务的供给,譬如对那些愿意通过创新投入来改善和提升居民消费体验和消费质量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支持和信贷利率优惠,帮助创新性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也可以适时出台激励居民文教娱乐类相关消费的转向资金支持政策和实施细则,释放全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活力;五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学校教育、社会引导来培植居民消费理念,引导居民在满足生存型消费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对消费质量的重视,促进居民消费水平的整体提升,最终实现向发展型消费和享受型消费方向迈进;六是各省域之间应该在发挥自身区域优势(譬如浙江杭州,就可以重点打造以动漫、游戏、文化创意、创业等为核心的文化产业,夯实居民对更高品质消费的基础,释放居民精神文化类需求,促进居民消费水平的高质量升级)的同时,也要加快向消费升级先发地区学习,并通过区域之间的合作(打破区域壁垒)实现消费流通区域一体化,缩小区域消费升级质量之间的差距;七是通过简政放权或政策体制机制性改革,促进服务业市场的全方位开放,为居民消费升级铺垫坚实的基础。在具体操作上,可以鼓励民间资本有序进入服务业,扩大服务业的消费领域,激活服务业市场竞争力,通过科学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服务业经营能力和市场效率;八是聚焦居民消费升级的重点产业,培育和发展信息、环保、健康养老、旅游、时尚、金融等能够激活经济转型升级活力的新兴服务业,来发挥服务业质量提升对居民消费升级的赋能和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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