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王晓斌
内容摘要:想要发展新型城镇化,就必须与绿色经济发展存在相同的理念,即保证速度和质量的平衡。在此背景下,本文运用新型城镇化与绿色经济协调发展理论以及耦合协调度模型对全国各省进行定量研究,分析出各省之间的差距并作出评价。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绿色经济 σ收敛性分析
新型城镇化和绿色经济协调发展现状分析
(一)耦合度与耦合协调度的内涵
假设一个系统内部存在两个子系统,只有两个系统共同发展,不会出现其中一个系统比另外一个系统发展缓慢,才可以将系统作用发挥到极致。耦合度值只能反映系统内部子系统相互之间的作用强度,并不能反映子系统之间是否能够协调发展或有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本文对比三个省份的新型城镇化水平、绿色经济发展水平、耦合度C(见表1)。数据表明,三个省份的耦合度C相同,但省份1的新型城镇化与绿色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协调发展程度均高于省份2和省份3,但是耦合度C不满足这一点。
根据表1的对比,在耦合度模型上需加上耦合协调度模型,才能更好分析两个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水平。耦合协调度主要评判多个系统之间的发展是否能够配合发挥以及发挥的作用。假设系统中子系统迅速发展完成,另一子系统正发展中,表明两个子系统具有高耦合协调,反之亦然。对新型城镇化与绿色经济协调发展水平建立耦合协调度模型进行研究,既能够体现新型城镇化与绿色经济发展互相影响发挥的作用,还能体现两者的效率。因此,本文利用耦合协调度模型评价二者协调发展水平。
(二)耦合协调度模型构建
耦合协调度模型是在耦合度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二者协调发展水平耦合度评价模型如公式1所示:
式中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用F(x)表示;G(y)表示为绿色经济发展水平;调节系数k,研究时取k值为237。C表示0到1之间的耦合度的范围值,值越靠近1,表明其耦合效果强,互相影响能力强,反之值越靠近0,耦合效果越差。
耦合度仅仅反映新型城镇化与绿色经济系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程度,并不能整体展现其作用效果。而本研究的重点就是目前新型城镇化与绿色经济发展水平,所以必须使用耦合度模型结合耦合协调度模型相结合。耦合协调度模型如公式2所示:
公式中二者协调发展水平程度用D表示,D值越高,发展程度越高,耦合程度越紧密;C则表示新型城鎮化建设与绿色经济发展耦合协调度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用t表示,两者发展水平分别用F(x)与G(y)表示;α和β则表示两者在城市经济发展中所占的比例。
实际生活中,选用耦合协调度模型时常常让t的值落在0到1之间,这样就可以使得耦合协调度完全在其数值范围内。而且很多专业性非常强的研究都会让两者在经济发展中占据相同重要的比例。
(三)耦合协调度等级划分
为了科学衡量全国30个省份新型城镇化与绿色经济之间耦合协调发展水平,参考以往学者的研究方法,本文先对耦合协调度水平进行分类。如表2所示。
(四)耦合协调度实证分析
根据各省新型城镇化与绿色经济协调发展的分类体系及其判别标准,运用四象限分析法,研究其发展阶段。本文以横轴表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以纵轴表示绿色经济发展水平,在0.8的界限将整个坐标区域分成四个小区域,如图1所示。即将两者协调发展作用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一象限,表示的是两者发展水平高;第二部分即第二象限,表示需要在绿色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再将新型城镇化建设迅速发展;第三部分即第三象限,表示两者发展水平低;第四部分即第四象限,表示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上发展绿色经济。如图1所示。
1.2007年二者协调发展实证分析。2007年全国各省绿色经济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协调发展水平测评表格如表3所示。根据表3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绿色经济协调发展测评数据可以简单分析出其目前发展状况。2007年,从全国各省新型城镇化与绿色经济耦合协调度整体角度分析,耦合协调发展水平分为严重和中等失调衰退两种类型。上海市属于中等的(协调度为0.225),而其他省份都属于严重失调衰退(协调度都在0.09以下);各省份之间的耦合协调度都不相同,有很大的区别。根据以上数据表明,2007年全国各省耦合协调发展水平均属于失调衰退型,而且各省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因此需提高新型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但总体来讲,新型城镇化发展明显高于绿色经济发展水平。
根据耦合原理的“短板理论”,只有两个系统共同发展,不会出现其中一个系统比另外一个系统发展缓慢,才可以将系统作用发挥到极致。所以我国在建设新型城镇化的基础之上,必须使经济发展倾向绿色经济发展,才能使两者尽可能最大程度耦合协调发展。但是从数据分析出虽然2007年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缓慢,但存在更大的前进空间,所以应该继续发展新型城镇化。
2.2012年二者协调发展实际情况分析。2012年全国各省绿色经济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协调发展水平测评表格如表4所示。根据表4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绿色经济协调发现测评数据,简单分析出其目前发展状况。对2012年全国各省两者耦合协调度进行整体分析,耦合协调发展水平分为失调衰退类和过渡类两种。全国各省的耦合协调发展水平很低,协调度均在0.6以下,除了贵州和云南之外,其他省份都已经到达过渡类,表明其耦合协调发展水平有所提高。根据两者耦合协调度值计算得出的结果初步判断,每个省份之间耦合协调发展水平有很大差距。表4数据表明,2012年全国各省的耦合协调发展水平比2007年明显提高很多,可以看出大部分省份都已经进入过渡类,包括11个地区已经具备耦合协调发展水平,每个省份之间发展有很大差异,而且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已经超过绿色经济发展。
3.2016年新型城镇化与绿色经济协调发展实证分析。2016年全国各省绿色经济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协调发展水平测评表格如表5所示。根据表5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绿色经济协调发现测评数据,简单分析出其目前发展状况。从全国各省新型城镇化与绿色经济的耦合协调度整体角度分析,其协调发展水平分为优质和良好两种协调度。各省的耦合协调度在0.8以上,都已经达到协调发展,但是每个省份之间的协调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与2007年、2012年相比较,差距已慢慢减少。表5数据表明,2016年各省耦合协调发展水平比2012年有很大程度提高。全国各省发展状况已经进入两者协调发展,只有6个省还在良好水平,其余各省发展快速,已进入优质水平;各省份之间发展水平仍有差距,但差距已慢慢减小;并且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仍然高于绿色经济发展水平。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础上,经济发展应该向绿色经济发展靠近,才能有更高的耦合协调发展水平。
(五)新型城鎮化和绿色经济协调发展实证分析结果
综上所述,2007-2016年中各省份的耦合协调发展水平呈上升趋势,但各省之间发展所处阶段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且每年中各省份差距都在逐渐减小,并且从系统的两个子系统的角度来讲,绿色经济发展一直落后于新型城镇化发展,全国各省每年都处于坐标区域的第二部分,也就是需要在绿色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再将新型城镇化建设迅速发展,这一点也说明其两者发展的联系。整体上2007-2016年期间新型城镇化与绿色经济发展从第三象限转变为第四象限,再转变为第一象限。因此表明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比较早,绿色经济发展较晚。
新型城镇化和绿色经济协调发展收敛性分析
(一)模型选择与构建
本文采取σ收敛分析法,而β收敛主要检查每个变量与原始发展状况之间的联系,本次不研究某一个固定省份目前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绿色经济发展耦合协调度与原始发展状况之间的联系,所以β收敛不适用本次研究。
综上所述,本节采用σ收敛性方法进一步分析各省之间新型城镇化和绿色经济耦合协调度的区域差异及其变化趋势,其检验公式如下:
公式3中,Dit表示第i个地区第t年的耦合协调度;t的范围为2007-2016;n为样本总数,本研究中为地区的数量,此处n值为30。
(二)收敛性实证分析
对2007-2016年30个省份二者耦合协调度的区域差异进行分析,见图2所示。
图2是考察期(2007-2016年)新型城镇化与绿色经济耦合协调度σ收敛分析结果图。从图2可看出,考察期内大致分为三段,2007-2009年期间耦合协调度的σ值逐步上升,2010-2013年则出现不稳定的协调度值,而2014-2016年协调度值逐渐下降。总而言之,2014年与2007年情况相同,但2015年和2016年的两者协调发展的情况都比2007年差,所以全国各省的协调度值都逐渐下降,而且各省之间差距不大,能够完全收敛。
根据以上总结不难发现,第一,全国各省市之间协调度差距缩小,能够完成收敛。最近几年,我国开始不断使经济、民生、环境资源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满足新型城镇化与绿色经济发展的要求。第二,各省发展情况之间还有差距,还比较明显,也就表明各省在经济、社会、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各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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