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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商务发展中认识误区的思考

时间:2024-05-04

■ 高树昱 博士 孙玮琳 教授 厉文海(、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杭州 30053 、浙江有加利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 3000)

引言

2014年,随着阿里巴巴、京东商城在美国的成功上市,“小米模式”(互联网营销)带来销售量的剧增,一时间,电子商务仿佛成为了经济的神话,大家似乎都觉得,不开展电子商务就没用未来。于是,网络媒体上关于“电子商务是虚拟经济,电子商务高于实体经济”,“电子商务将战胜实体店”、“不做电商就等死”,“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的销售价格更便宜,价格越便宜消费者就越受益”等声音不绝于耳。本文认为,上述的言论均为人们对我国电子商务的认识误区,违背了经济学常识,背离了经济的本源。这种认识上的误区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会损害扎扎实实做品牌发展的中国实体经济。

“电子商务是虚拟经济”的认识误区

电子商务是虚拟经济还是实体经济?这显然是一个伪命题,因为任何经济现象都是反映人类生活特征的,是更好更适合的问题而不是虚实高低贵贱之分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来临造就了我国小商品城的繁荣;互联网信息时代的来临,电子商务必然成为一种经济模式,电子商务仅仅是实体经济的一种服务工具。因为电子商务也是销售商品的,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流通等经济活动的一个环节。显然,与实体店交易相比,这只是销售的渠道和方式不同而已,电子商务是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商品,超市商场则是通过卖场销售商品。都是销售同样的商品,同样是生产和流通等经济活动的一个环节,所以两者没有所谓实体与虚拟经济之分。

虚拟经济(Fictitious Economy)是相对实体经济而言的,马克思在其著作《资本论》的第三卷中提出了该理论,认为虚拟经济是在借贷资本和银行信用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虚拟资本本身并不具有价值。国内学者周子学认为完全脱离了实体经济中的具体投入产出等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即虚拟经济(周子学,2014);实体经济则是各种物质的、精神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流通等经济活动,包括农业、工业、交通通信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和服务部门,也包括教育、文化、知识、信息、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部门。电子商务则是通过使用电子工具所进行的商务贸易活动而已,电子商务不应该被认为是一种虚拟经济,充其量只是实体经济的服务工具而已,应归属于实体经济的范畴。无论电子商务还是互联网经济,都只是实体经济的一种。因此,“电子商务是虚拟经济”的观点无疑是错误的。

“电子商务将战胜实体店”的认识误区

近年来,当前电子商务在我国取得了飞速发展。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8.1万亿元,其中,网络购物突破万亿元大关;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了10万亿元,同比增长26.8%(其中网络零售额超过1.85万亿元,同比增长41.2%);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约12万亿元,网络零售额增长了41%。以2014年刚过去的“双十一”为例,这一天的购物狂欢节又铸造中国电子商务一个新里程碑,全网单天交易额(GMV)805.11亿元人民币,其中天猫贡献571亿元,占70.9%近3万个品牌参与到了这个盛大的节日中。于是,不少人宣称电子商务将战胜实体店、实体经济,甚至视之为“新经济”,认为电子商务高于实体经济,这显然是偷换概念。

现代经济学认为,任何经济活动都应该是反映人类生活特征的,电子商务是当代人类经济活动中的一种,是计算机时代来临,方便人们生活的一种方式。这就好比吃饭,人们需要在家里吃或者饭店吃,如果感觉工作繁忙或者想更加便利就可以叫外卖,所以电子商务外卖只是吃饭形式的一种,人类社会绝对不可能只叫外卖送;在家里吃、在饭店吃是一样的,只是各种现象相互竞争,哪一种服务更好更到位,会更受欢迎。同样,人不可能都变成宅男宅女。相反,人类社会的特征是越来越休闲,越来越群居,从商业特征的发展来看,就近期中国社会,从供销社的柜台上商场到自选商场到大卖场到购物中心到万达购物中心,人类经济活动越来越群居,宅男宅女只是中国社会独身子女和人们追求财富不注重儿童教育造成的,少年儿童因为无事可做,只有宅在家里,很多观点认为,现在青少年都网购,但是少年的消费观念是不成熟的,代表不了社会的有效消费。所以,人类生活的特征决定了电子商务不能代替全部的经济活动,只是社会经济里面的一种,并不能由此臆断电子商务将战胜实体店交易。

“电子商务的销价更便宜”的认识误区

电子商务既然是实体经济,就要遵循经济规律,其运行成本就决定了其同样产品的价格不可能低于实体店的价格。马云说传统商品层层剥削,一级代理二级代理增加了成本,物流成本也大大增加,电子商务跳开各种中间环节,直接面对消费者减少了各种成本,所以,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的销售价格更便宜,但该观点未必严谨。亚当·斯密早在1776年所发表的《国富论》中就提出了“劳动分工将使组织及社会收益”的观点。社会是个大分工,分工的越细越专业,成本会越省,一个厂家不可能直接面对十亿消费者,没必要也浪费成本,产品代理制是很好的经营模式,大家各自出资,各自承担成本,发挥自己的优势。比如一个出厂价2元的杯子,传统商业模式通过厂家送到一个城市的总代理,总代理送到多个商场,其物流方式通过整汽车整火车运送,其物流成本和运行成本都可算,一个2元的杯子到超市(消费者自己到超市),一般卖2.6元或是3元足够的,代理商取5%是足够的,超市一般取15%-30%的利润。

但就电子商务而言,其实点对点配送对物流成本来说是较高的,一个杯子通过电子商务走,包装费需要约2元,快递费起码要5-15元,这只是硬成本,电子商务的平台建设费、软件费、广告费、阿里巴巴的抽头费等。而且电子商务也需要仓库和库存,传统商业需要有房租、仓库、人工工资,电子商务和传统商业的成本一样的,电子商务正因为单品销售单品送达,其物流成本运行成本比传统商业更高(一个2元钱的杯子通过电子商务销售价格需要达到20元)。这笔成本帐每个人都可以好好算。阿里巴巴又偷换了一个概念,他是忽悠大家:通过电子商务,可以实现十亿人都在一个厂家买杯子,所以每个杯子赚一分钱就发财了,问题是十亿人都在一个厂家买杯子是不现实的。

或许许多人会说现在许多商品是比实体店便宜,但是那些是暴利商品,是不正常现象,这就是目前电子商务不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比如说奶粉,明明是成本只有80元的奶粉,进入中国市场,定价要定到400元、500元,明明成本只有50元的衣服,要定价到1000元甚至2000元,这定价本是暴利,要打击的。现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只有这些所谓的暴利商品,一些厂家把一些库存货、垃圾货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上便宜卖出去,但是,正常的品牌生产的是不可能比实体店的价格便宜的。比如说娃哈哈,一瓶饮料的出厂价就是8毛钱,凭什么电子商务就可以卖4毛钱,而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卖4毛钱,只有两种现象:要么是假货,要么是亏4毛钱卖。

如此,一个产品在天猫平台上要赚钱,则必须以8倍以上差价才能真正赚钱,这符合经济规律,因为有成本在,但现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很不正常。比如说开面馆,因为付出了技术、面粉等成本,顾客到店里来吃面条,收取5元钱,如果需要送货到家则要收取2元钱服务费,共收取7元钱,这符合经济规律和市场逻辑。而当前一些网上交易超额返现(甚至全额返现)是违反经济法则的。

我们不否定电子商务的合理性,送货上门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但是现在中国电子商务的现象很可怕,正如上文提到的电商产品价格问题,如果产品价格一味地只有更便宜,没有最便宜,这就严重违背了经济法则:因为一个产品必须有其合理成本。现在中国人的消费很浮燥,贪便宜,不管产品质量,也不管产品有没有用。2014年“双十一光棍节”一天创造了800多亿的销量,数据惊人,但数据背后是惊人的浪费,纸张浪费、汽油浪费,因为许多销售是无效经济。如果价格限时便宜,假货横行,低档货横行,正如光棍节的浪费,那就绝对是无效经济。2015年2月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1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的报告指出,在201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远程购物投诉20135件中,根据投诉性质,质量问题占45.80%,比重比2013年有所增加,电子商务出现的商品质量令人担忧。

经济的本质是创造有效价值,产品的质量越来越好,是产业经济的本质。世界经济要学习两个国家:一个是美国的高科技经济,一个是德国的实体制造业。再反思中国的制造业,温州皮鞋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1元钱硬纸板做的皮鞋,到现在两万元的皮鞋,这是产品质量提升、有效价值提高,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的标志。而电子商务中很多产品不做品质,不讲质量,产品的价格越来越便宜,那只能是低质的,所以现在的这样的电子商务导向会破坏健康的经济规律。

“不做电商就等死”的认识误区

当前,关于“不做电商就等死”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他们又开始指出传统零售业电商换市。当然,我们从来不否认电子商务、互联网经济,这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但不能不健康发展,不能违背经济规律妖魔化发展,电子商务更好地发展实业,为实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但电商不能换市,应该是活市,电子商务不能消灭实体,只是让实体店取得更好发展。所以,电商活市,电商为实业服务才是根本,国家可以财力、物力支持发展电子商务,但更应该着重实业经济的发展,以前,实业经济才能救国,现在同样,实业经济才能富国、强国。

“不做电商就等死”以及“电商换市”的观点,过度地夸大了电子商务的作用,显然在一定程度上将电子商务“妖魔化”了,应该尽快回归其经济本原,因为只有实业才能兴国,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这是简单的经济法则。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坚持对的东西,存在的不一定合理。现在电子商务中的不健康、不符合经济规律的现象,需要引起大家深刻反思。当一个企业已失却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这个企业还能发展么?企业做好实业,做好产品质量才是根本。苹果取得成功,是其产品品牌、功能质量能够让消费者满意。把电子商务妖魔化,一味推崇电商换市,只求价格便宜不重视商品有效价值和商品质量,将严重阻碍中国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总之,在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如果把电子商务“妖魔化”,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甚至会损害了中国经济的根基,损害扎扎实实做品牌发展的中国实体经济。当然,我们并不想否定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经济,而是希望大家正确认识,以符合经济规律的正确思路发展电子商务,让中国的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1.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

2.[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M].商务印书馆,1997

3.周子学.信息网络经济下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均衡发展研究[M].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

4.成思危,刘骏民.虚拟经济理论与实践[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

5.中国消费者协会.201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R].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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