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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按要素分配”原则下劳动对剩余的分配权确立

时间:2024-05-04

李辉+刘文超

内容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要素分配”应该强调劳动对剩余的分配权,主张劳动和资本共同占有剩余。然而,劳动者报酬所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下降,这与社会主义的性质和生产目的是不相符的。由此,必须合理确定各要素的贡献度,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明确并提高劳动对“剩余”的分配。

关键词:按要素分配 劳动 分配权 剩余

“按要素分配”的提出及发展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在个人收入分配方面引入和体现了利益机制,否定了在分配体制上的高度集中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1997年十五大报告的提法更加具体:“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2002年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2007年十七大报告针对收入分配领域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2012年十八大报告提出“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按要素分配”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党的十八大报告为“按要素分配”指明了方向:在初次分配领域中进行改革,调整剩余的分配结构和比例,要扩大劳动者收入所占比重。扩大劳动者的收入,就是要明确劳动对“剩余”的分配权,让劳动和其他生产要素一样,共同占有、分享剩余。

劳动分配“剩余”的理论基础

(一)劳动拥有分配价值的权力

按要素分配成立的理论前提是承认各种生产要素在使用价值生产过程中共同发挥了作用。按要素分配与劳动价值论并不相悖,劳动价值论属于价值创造的领域,强调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而按要素分配则属于价值分配的领域。如图1所示,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或者可以说,使用价值是价值的前提,只有有了使用价值,才可能谈到商品的价值。使用价值的形成是由劳动和其他生产要素(马克思称之为生产资料)共同作用的。威廉·配第指出,“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泛指一切生产资料),只有劳动和生产资料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才能生产出各种使用价值,才有了商品和价值,生产资料是商品使用价值生产过程,从而是价值形成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要素。正是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做出了贡献,劳动、资本等各种生产要素都有参与分配的权力。

长期以来,由于按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相对应,在对按要素分配的探讨中,人们更多地强调了除劳动以外的其他要素参与价值分配的权力,劳动这一要素反而被忽视了。

(二)劳动拥有分配“剩余价值”的权力

在商品生产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的具体劳动生产出新的不同的使用价值,并把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生产资料的旧价值(c)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同时,抽象劳动创造价值,他不仅能在生产中创造出劳动力自身的价值(v),还能创造出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即剩余价值(m)。如图2所示,在商品的总价值c+v+m中,c用来补偿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生产资料,是对资本等生产资料的补偿;v是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他与c一样都只是补偿在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生产要素,是用于劳动力再生产的,是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是等价补偿后新增加的收益,是增加值,即剩余价值m,是产出大于投入的部分,是所有生产要素投入的回报。在剩余价值的形成过程中,劳动和生产资料都不可或缺,由此,对剩余m的分配,不仅要考虑资本、技术等生产资料,同样也要赋予劳动这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权力,正如其他生产要素的分配权不能否定一样,劳动对剩余的分配权同样不可忽视。

(三)社会主义条件下更要强调劳动对“剩余”的分配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与劳动之间属于“雇佣”关系,工资即劳动力价值是按照市场交换原则,资本购买劳动力使用权的等价支付。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获取更多的“利润”,基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分配规则要求否定劳动对剩余的分配权,强调资本对剩余的索取。资本主义的“按要素分配”实际上是资本占据绝对统治权条件下对劳动的“经济暴力”(张维闵,2012)。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资本与劳动之间“联合”起来进行生产,促进生产力的提高。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最终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共同富裕。由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要素分配”,不仅要求劳动和资本共同享有“剩余”,而且还要更加强调劳动对“剩余”的分配权。扩大劳动对剩余的分配,有利于劳动者报酬的增加,有利于劳动者购买能力的增强,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协调发展。

劳动分配“剩余”的现实

(一)劳动力价值无法明确定量

同其他商品一样,劳动力价值是由生产和再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由于劳动力依存于人体之内,所以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就是维持劳动者的生存,而劳动者的生存又必须有一定的生活资料来保证。具体地讲,劳动力的价值应包括:维持劳动者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劳动者抚养后代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劳动者掌握一定的生产技术所花费的教育和培训的费用等。此外,劳动力的价值还应“包含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要素”,即劳动者生活资料的种类和数量还受到劳动者所在国家的社会经济文化水平、历史传统习惯以及自然条件等其他因素的制约。

随着经济的发展,满足人们生存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数量和种类时刻发生着改变,这就给我们测度劳动力价值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即便在同一时期,山珍海味和馒头咸菜都可以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但由二者分别决定的劳动力价值却有着相当大的差别。那么,劳动者所获得的劳动力价值,即工资,是按照山珍海味来计算呢?还是按照馒头咸菜计算?这又涉及到了劳动者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等其他问题。显而易见,劳动力价值没有办法完全定量。endprint

如果劳动力价值没有办法完全定量,那么,劳动者报酬是否超过了劳动力价值,二者之间的差额是否存在这一问题仍需商榷。

(二)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持续降低

劳动是否参与了剩余的分配,在多大程度上参与了剩余的分配,不能用一个绝对的数值来表示。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用相对的概念进行表述。

依据《中国统计年鉴》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发现(见表1),2000-2011年,劳动者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53.37%下降到了44.94%。其间,除2009年出现了小幅上升之外,其余年份都呈现出下降的趋势。2011年,劳动者报酬达234310.3亿元,为2000年的4.48倍,而与此同时,国内生产总值、营业盈余分别已经达到5.32、7.47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构成项目(2011年)资料整理计算所得)。劳动者报酬的增长明显滞后于企业营业盈余的增长,这意味着,在国内生产总值中,越来越多的部分转化为了资本收入,社会新增财富即剩余越来越多地向资本集中。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劳动者报酬没有获得相应的增长,劳动者没有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剩余”。

劳动分配剩余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劳动在剩余分配中的地位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劳动的形式和特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科技劳动、信息劳动和管理劳动等各种新型的劳动形式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只有强化和提高劳动在剩余分配中的地位,才能鼓励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对“剩余”的分配上,可以通过政府强制的办法制定劳动在其中所分配的最低份额,以限制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对剩余的索取。

(二)合理确定各要素的“贡献度”

按要素分配是各种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贡献度”的合理确定要求:一是健全市场机制。要素报酬是在无数次的市场竞争过程中,在要素供求变动中自发形成的,贡献度的合理确定需要完善市场机制,为各种要素主体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二是促进工会职能的有效发挥。要素报酬的高低还取决于要素主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在劳资双方谈判过程中,劳动者总是处于信息、谈判等方面的劣势,劳动者的话语权名存实亡,工资水平的高低也只能被动地接受。赋予劳动和资本平等的地位,要求增强工会职能,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三)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

劳动者报酬绝对值在不断增加,但所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在不断下降,其关键在于没有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正如马克思所说,“工人可以得到的享受纵然增长了,但比起资本家的那些为工人所得不到大为增加的享受来,比起一般社会发展水平来,工人所得到的社会满足的程度反而降低了”。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要求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平均工资水平的适时调整制度,职工工资水平不能孤立于经济增长之外,工资的增长速度至少不能低于国内生产总值、企业利润的增长速度。

(四)优化产业结构并提高居民收入

工业化的进程必然伴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劳动力报酬所占比重呈现下降的趋势。这就要求大力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加快服务业的发展,使国民经济整体向第三产业推进,弱化资本的作用,提高劳动的地位,从而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

参考文献:

1.[英]威廉·配第.赋税论[M].商务印书馆,1972

2.张维闵.劳动分享剩余的理论与实践[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5)

3.马克思著.资本论(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5

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2endprint

如果劳动力价值没有办法完全定量,那么,劳动者报酬是否超过了劳动力价值,二者之间的差额是否存在这一问题仍需商榷。

(二)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持续降低

劳动是否参与了剩余的分配,在多大程度上参与了剩余的分配,不能用一个绝对的数值来表示。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用相对的概念进行表述。

依据《中国统计年鉴》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发现(见表1),2000-2011年,劳动者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53.37%下降到了44.94%。其间,除2009年出现了小幅上升之外,其余年份都呈现出下降的趋势。2011年,劳动者报酬达234310.3亿元,为2000年的4.48倍,而与此同时,国内生产总值、营业盈余分别已经达到5.32、7.47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构成项目(2011年)资料整理计算所得)。劳动者报酬的增长明显滞后于企业营业盈余的增长,这意味着,在国内生产总值中,越来越多的部分转化为了资本收入,社会新增财富即剩余越来越多地向资本集中。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劳动者报酬没有获得相应的增长,劳动者没有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剩余”。

劳动分配剩余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劳动在剩余分配中的地位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劳动的形式和特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科技劳动、信息劳动和管理劳动等各种新型的劳动形式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只有强化和提高劳动在剩余分配中的地位,才能鼓励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对“剩余”的分配上,可以通过政府强制的办法制定劳动在其中所分配的最低份额,以限制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对剩余的索取。

(二)合理确定各要素的“贡献度”

按要素分配是各种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贡献度”的合理确定要求:一是健全市场机制。要素报酬是在无数次的市场竞争过程中,在要素供求变动中自发形成的,贡献度的合理确定需要完善市场机制,为各种要素主体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二是促进工会职能的有效发挥。要素报酬的高低还取决于要素主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在劳资双方谈判过程中,劳动者总是处于信息、谈判等方面的劣势,劳动者的话语权名存实亡,工资水平的高低也只能被动地接受。赋予劳动和资本平等的地位,要求增强工会职能,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三)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

劳动者报酬绝对值在不断增加,但所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在不断下降,其关键在于没有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正如马克思所说,“工人可以得到的享受纵然增长了,但比起资本家的那些为工人所得不到大为增加的享受来,比起一般社会发展水平来,工人所得到的社会满足的程度反而降低了”。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要求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平均工资水平的适时调整制度,职工工资水平不能孤立于经济增长之外,工资的增长速度至少不能低于国内生产总值、企业利润的增长速度。

(四)优化产业结构并提高居民收入

工业化的进程必然伴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劳动力报酬所占比重呈现下降的趋势。这就要求大力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加快服务业的发展,使国民经济整体向第三产业推进,弱化资本的作用,提高劳动的地位,从而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

参考文献:

1.[英]威廉·配第.赋税论[M].商务印书馆,1972

2.张维闵.劳动分享剩余的理论与实践[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5)

3.马克思著.资本论(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5

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2endprint

如果劳动力价值没有办法完全定量,那么,劳动者报酬是否超过了劳动力价值,二者之间的差额是否存在这一问题仍需商榷。

(二)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持续降低

劳动是否参与了剩余的分配,在多大程度上参与了剩余的分配,不能用一个绝对的数值来表示。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用相对的概念进行表述。

依据《中国统计年鉴》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发现(见表1),2000-2011年,劳动者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53.37%下降到了44.94%。其间,除2009年出现了小幅上升之外,其余年份都呈现出下降的趋势。2011年,劳动者报酬达234310.3亿元,为2000年的4.48倍,而与此同时,国内生产总值、营业盈余分别已经达到5.32、7.47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构成项目(2011年)资料整理计算所得)。劳动者报酬的增长明显滞后于企业营业盈余的增长,这意味着,在国内生产总值中,越来越多的部分转化为了资本收入,社会新增财富即剩余越来越多地向资本集中。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劳动者报酬没有获得相应的增长,劳动者没有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剩余”。

劳动分配剩余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劳动在剩余分配中的地位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劳动的形式和特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科技劳动、信息劳动和管理劳动等各种新型的劳动形式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只有强化和提高劳动在剩余分配中的地位,才能鼓励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对“剩余”的分配上,可以通过政府强制的办法制定劳动在其中所分配的最低份额,以限制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对剩余的索取。

(二)合理确定各要素的“贡献度”

按要素分配是各种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贡献度”的合理确定要求:一是健全市场机制。要素报酬是在无数次的市场竞争过程中,在要素供求变动中自发形成的,贡献度的合理确定需要完善市场机制,为各种要素主体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二是促进工会职能的有效发挥。要素报酬的高低还取决于要素主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在劳资双方谈判过程中,劳动者总是处于信息、谈判等方面的劣势,劳动者的话语权名存实亡,工资水平的高低也只能被动地接受。赋予劳动和资本平等的地位,要求增强工会职能,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三)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

劳动者报酬绝对值在不断增加,但所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在不断下降,其关键在于没有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正如马克思所说,“工人可以得到的享受纵然增长了,但比起资本家的那些为工人所得不到大为增加的享受来,比起一般社会发展水平来,工人所得到的社会满足的程度反而降低了”。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要求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平均工资水平的适时调整制度,职工工资水平不能孤立于经济增长之外,工资的增长速度至少不能低于国内生产总值、企业利润的增长速度。

(四)优化产业结构并提高居民收入

工业化的进程必然伴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劳动力报酬所占比重呈现下降的趋势。这就要求大力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加快服务业的发展,使国民经济整体向第三产业推进,弱化资本的作用,提高劳动的地位,从而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

参考文献:

1.[英]威廉·配第.赋税论[M].商务印书馆,1972

2.张维闵.劳动分享剩余的理论与实践[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5)

3.马克思著.资本论(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5

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2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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