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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政府扶持企业“走出去”政策支持及其启示

时间:2024-05-04

樊颖

内容摘要:“走出去”企业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需要认真总结的经验教训。本文在详细整理了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指出当前我国“走出去”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推进我国企业“走出去”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企业“走出去” 政策 启示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融合的更加紧密,涌现出更多的“走出去”企业。“走出去”企业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需要认真总结的经验教训。因此,成功借鉴国外政府成功经验,提高我国“走出去”企业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国外政府扶持企业“走出去”的财税、金融、法律政策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国政府为了扶持本国企业快、稳、好地“走出去”,纷纷出台相应政策,促进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获益。

(一)国外政府扶持企业“走出去”的财税政策

国外政府扶持企业“走出去”的财税政策如表1所示。

(二)国外扶持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政策

国外扶持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政策如表2所示。

(三)国外扶持企业“走出去”的法律政策

国外扶持企业“走出去”的法律政策如表3所示。

(四)国外政府扶持企业“走出去”的成功经验

1.发达国家经验—以美国为例。美国开设进出口银行,主要是为了促进本国产品在海外的销售。鼓励对外投资税收政策包括实行分国限额与综合限额选择制,为从分国限额抵免法转为综合限额抵免法设立了过渡期;设立CFC法规,取消对消极所得和国外基地公司通过转移利润方式获得的经营所得使用延迟课税的规定;正式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中无税收饶让条款等。

2.新兴国家经验—以韩国为例。韩国开设进出口银行为对外直接投资提供贷款,贷款总额最高可达项目投资额90%;专设经济发展基金为风险太大或经济收益太低的合作项目提供信贷。对海外投资者在海外从事投资事业,若已向国外政府缴纳所得税,则在国内对已纳税额给予免除;若国外对韩国投资者给予减免所得税,被减免的金额应被视为应纳税额,在韩国国内也给予减免等。

3.发展中国家经验—以印度为例。印度政府逐步放宽了其坚持了数十年的外汇管制政策;政策支持国内有关单位向企业提供海外有关国家的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服务;驻外使馆的商务处也积极向印度企业提供所在国家的税收环境、政府各项优惠政策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并对印度企业到所在国家投资提供必要帮助等。

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财务管理问题

(一)“走出去”企业自身缺乏对投资国财务政策的深入研究

我国投资企业对投资国的财税、金融、法律等政策欠缺深入研究,不明确自身发展方向,对海外投资缺乏科学论证,不顾客观条件和自身能力,认为什么行业都可做,缺乏科学规划和部署,不能应对多变的市场环境,使企业“走出去”后长期没有收益,甚至出现投资失败。

(二)“走出去”企业融资困难且融资渠道紧张

受国内贷款额度与特定外汇额度限制的影响,一些境外企业存在着融资困难、渠道紧张的问题,缺乏强有力的经济政策支持。2008年,中国银监会刚刚出台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为规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经营行为,提高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能力,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提供保证,借此契机,应加大对企业海外投资并购贷款的支持力度。

(三)针对“走出去”企业的财务管理机构不健全

我国政府的优惠政策多倾向于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忽视对“走出去”企业的扶持。目前尚未形成一个权威性的专门针对“走出去”企业财务控管体系的管理机构来进行规划,对其经营管理动态等重要信息获取不及时或根本无法获取,造成企业缺乏整体观,效率低下。

(四)税收层面征管难度大

目前尚没有专门的境外所得申报表,对境外企业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的真实性、完整性难以精准把握;境外所得税收抵免限额计算采取分国不分项原则,这种抵免制度使多国经营的“走出去”企业要逐国计算,计缴成本高,征管难度大。

(五)财务监控手段相对落后

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财务信息等缺乏相应的数据采集、分析、监控平台,企业没有内审制度,即使有也很难做到内审的独立性,自身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机制。监控手段更新速度慢,有关机构不能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完善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得不到实用的信息,缺乏应对财务风险能力。

(六)缺乏专门针对“走出去”企业的发展基金

目前我国尚缺乏专门针对“走出去”企业基金的“绿色通道”,缺乏搭建企业、金融机构双方沟通平台和专项的发展基金。若财务风险发生足以带给企业不可挽回的损失,应须通过建立专项发展基金的方法规避财务风险。

(七)“走出去”企业缺乏高级专业人才

市场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走出去”企业对财务、法律专项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境外人员有的尚无“上岗证”就已经上岗,更难提经历正规培训、考核。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中,真正精通涉外财务、法律知识的人员偏少,难以提供咨询支持。人才匮乏严重影响企业快速、稳健发展。

推进我国企业“走出去”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以强化企业自身学习

政府应对企业海外投资活动进行立法规范,对企业海外并购带来政策引导,对优质企业进行鼓励。建议制定具有约束力和权威性的《企业对外投资促进法》,明确规定涉及海外投资的各项财务政策,确保境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时有法可依。同时督促境外投资企业自主学习,加强自身建设。

(二)利用金融政策加大企业融资力度

商业银行应依据《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等政策,在满足市场需求和控制贷款风险之间取得最佳平衡,因地制宜设计内部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以市场化方式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积极支持市场前景好、有效益、有助于形成规模经济的企业海外投资并购贷款,帮助企业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冲击。endprint

(三)量身定制服务机构

建议由商务部、发改委、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组成针对“走出去”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的专设机构,研究境外投资环境,及时公布有效信息。同时为“走出去”企业开设网站,及时公示最新的境外财税优惠制度、国际财经资料、法律法规等,并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网站设置链接。

(四)以税收政策支持境外企业投资

对企业“走出去”实行有力税收减免政策,避免其受到双重征税的困扰。可对企业海外经营的亏损给予一定的补贴,为“走出去”投资企业制定专项税收减免政策,允许企业利用海外已上缴的纳税金来冲抵国内所得税金额,加大对企业境外收入所得的倾斜力度,通过亏损退税、关税优惠等方式降低企业的海外税收。

(五)加强企业财务监控体系

为了确保境外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提高效率,应充分利用企业信息化系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控制。企业可建立全面涉及公司内部供、产、销等主要环节的信息系统,在整个企业中实现信息共享,重视财务监控,落实有关人员监督职能。

(六)依法设立国家“走出去”企业发展基金

建议依法设立专项发展基金,基金来源包括央财预算安排、基金收益、社会捐赠等,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向基金捐赠资金的,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5%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5%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度支持的长效机制。

(七)积极引进人才并提高有关人员业务水平

吸引优秀专项人才,充实“走出去”企业的高级人才队伍。管理人员应适应政策调整,不断强化自身学习,提高整体队伍素质。金融危机的爆发给我国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国政府应充分借鉴国外政府成功经验,适时制定和调整有关政策,促进“走出去”的战略实施迈上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李敏.美国、法国、日本鼓励对外投资的税收政策比较[J].涉外税务,2006(5)

2.苗慧.浅议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煤矿现代化,2009(5)

3.刘玉廷.贯彻“稳中求进”总基调 支持企业健康发展[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2(3)

4.楼芳.国外政府支持企业“走出去”对浙江的启示—以美、韩、印三国为例[J].北方经济,2012(20)endprint

(三)量身定制服务机构

建议由商务部、发改委、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组成针对“走出去”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的专设机构,研究境外投资环境,及时公布有效信息。同时为“走出去”企业开设网站,及时公示最新的境外财税优惠制度、国际财经资料、法律法规等,并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网站设置链接。

(四)以税收政策支持境外企业投资

对企业“走出去”实行有力税收减免政策,避免其受到双重征税的困扰。可对企业海外经营的亏损给予一定的补贴,为“走出去”投资企业制定专项税收减免政策,允许企业利用海外已上缴的纳税金来冲抵国内所得税金额,加大对企业境外收入所得的倾斜力度,通过亏损退税、关税优惠等方式降低企业的海外税收。

(五)加强企业财务监控体系

为了确保境外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提高效率,应充分利用企业信息化系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控制。企业可建立全面涉及公司内部供、产、销等主要环节的信息系统,在整个企业中实现信息共享,重视财务监控,落实有关人员监督职能。

(六)依法设立国家“走出去”企业发展基金

建议依法设立专项发展基金,基金来源包括央财预算安排、基金收益、社会捐赠等,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向基金捐赠资金的,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5%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5%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度支持的长效机制。

(七)积极引进人才并提高有关人员业务水平

吸引优秀专项人才,充实“走出去”企业的高级人才队伍。管理人员应适应政策调整,不断强化自身学习,提高整体队伍素质。金融危机的爆发给我国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国政府应充分借鉴国外政府成功经验,适时制定和调整有关政策,促进“走出去”的战略实施迈上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李敏.美国、法国、日本鼓励对外投资的税收政策比较[J].涉外税务,2006(5)

2.苗慧.浅议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煤矿现代化,2009(5)

3.刘玉廷.贯彻“稳中求进”总基调 支持企业健康发展[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2(3)

4.楼芳.国外政府支持企业“走出去”对浙江的启示—以美、韩、印三国为例[J].北方经济,2012(20)endprint

(三)量身定制服务机构

建议由商务部、发改委、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组成针对“走出去”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的专设机构,研究境外投资环境,及时公布有效信息。同时为“走出去”企业开设网站,及时公示最新的境外财税优惠制度、国际财经资料、法律法规等,并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网站设置链接。

(四)以税收政策支持境外企业投资

对企业“走出去”实行有力税收减免政策,避免其受到双重征税的困扰。可对企业海外经营的亏损给予一定的补贴,为“走出去”投资企业制定专项税收减免政策,允许企业利用海外已上缴的纳税金来冲抵国内所得税金额,加大对企业境外收入所得的倾斜力度,通过亏损退税、关税优惠等方式降低企业的海外税收。

(五)加强企业财务监控体系

为了确保境外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提高效率,应充分利用企业信息化系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控制。企业可建立全面涉及公司内部供、产、销等主要环节的信息系统,在整个企业中实现信息共享,重视财务监控,落实有关人员监督职能。

(六)依法设立国家“走出去”企业发展基金

建议依法设立专项发展基金,基金来源包括央财预算安排、基金收益、社会捐赠等,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向基金捐赠资金的,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5%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5%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度支持的长效机制。

(七)积极引进人才并提高有关人员业务水平

吸引优秀专项人才,充实“走出去”企业的高级人才队伍。管理人员应适应政策调整,不断强化自身学习,提高整体队伍素质。金融危机的爆发给我国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国政府应充分借鉴国外政府成功经验,适时制定和调整有关政策,促进“走出去”的战略实施迈上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李敏.美国、法国、日本鼓励对外投资的税收政策比较[J].涉外税务,2006(5)

2.苗慧.浅议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煤矿现代化,2009(5)

3.刘玉廷.贯彻“稳中求进”总基调 支持企业健康发展[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2(3)

4.楼芳.国外政府支持企业“走出去”对浙江的启示—以美、韩、印三国为例[J].北方经济,2012(20)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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