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赵丽
内容摘要:推进城镇化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然选择。2003年,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三农”政策,要大力发展“三农”经济。那么,10年过去了,成效究竟如何?我国城镇化率如何,是否对农民增收起了重要作用?10年来虽然农民收入逐年增加,生活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我国城乡收支差距巨大,形势依然严峻。2012年城镇化率虽然达到52.57%,但由于衡量指标单一,比较偏颇,不能真正反映我国城镇化进程,同时我国城镇化存在着变异。
关键词:城乡收入与支出 差异对比 城镇化进程 城镇化变异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但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造成了城乡收入、贫富差距比较大,具体表现在城乡人均收入和支出绝对差距的越来越大,以及城乡收入比和消费支出比的逐渐扩大。城乡发展的不均衡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为此,我国专家和学者对如何缩小城乡差距展开了广泛的研究,一致认为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镇化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然选择。2003年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发展“三农”。那么,10年过去了,成效究竟如何?我国城镇化率如何,是否对农民增收起了重要作用?
1990-2012年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与支出的差异对比
(一)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差异对比
从1990-2012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1990年我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就存在差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10元,农村人均纯收入为686元,相差824元,城乡收入比(农村居民=1)为2.20。经过20多年的发展,城乡人均收入绝对差距越来越大,到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农村人均纯收入为7917元,相差16648元,城乡收入比(农村居民=1)为3.10。与1990年相比,我国城乡人均收入绝对差距824元上升到16648元,扩大了20.20倍,城乡收入比(农村居民=1)由2.20上升到3.10,远远超过了世界上公认的城乡居民收入比率合理范围1.5∶1至2∶1,这说明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日趋巨大(见表1)。
从图1也可以直观地看出,1990-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绝对差距越来越大。
从图2可以看出,城乡人均收入比在1994年达到一个小高峰,随后几年出现降低的趋势,但在1998年以来城乡人均收入比一直处于上升状态,在2009年之后,城乡人均收入比率开始呈现小幅下降趋势,但依然维持在3.10高比率。这说明,自2003年,国家大力发展“三农”以来,城乡收入差距首次在2009年开始出现缩小趋势,但是不明显。
(二)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的差异对比
如表2所示,我国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均消费支出也存在巨大差距,199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现金消费支出1279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85元,城乡消费支出绝对差距为694元,城乡消费比率(农村居民=1)为2.19。从1990年到2012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绝对差距是越来越大,城乡消费比率(农村居民=1)呈现分阶段变化,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现金消费支出16674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908元,城乡消费支出绝对差距为10766元,城乡消费比率(农村居民=1)为2.82。与1990年相比,我国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绝对差距由694元上升到10766元,扩大了15.51倍,城乡消费比率由2.19上升到2.82。城乡消费比率由2003年达到最高峰3.35后,开始出现降低趋势。这说明,自2003年国家开始政策倾斜“三农”发展,农民的收入不断增加,农民的消费水平和生活水平也在逐渐提高,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呈现缩小趋势,但城乡消费水平在2012年还存在2.82∶1的差距。
从表2的恩格尔系数对比也可以看出,我国城乡消费水平相差大约10年,2011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0.4,大约同2000年的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相当。我国城乡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从1990年开始都在逐步下降,说明我国城乡居民家庭生活水平都在逐步提高。同时,我国城镇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比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小,说明我国城镇居民家庭生活水平比农村居民家庭生活水平高。
如图3所示,1990-2012年,我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绝对差距,也是呈现越来越大的趋势。
总的说来,自2003年国家大力发展“三农”以来,我国城乡差距依然很大,与10年前相比,城乡差距缩小不明显,具体表现:首先,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消费支出的绝对差距都呈现越来越大的趋势;其次,虽然我国城乡收入比率先呈现上升趋势自2009年才开始呈现下降趋势,但下降趋势不明显,到2012年城乡收入比还处在3.10:1的高比率,而且2012年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相当于2002年城镇的人均收入水平,相差10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形势依然严峻;虽然2003年以后,我国城乡消费支出比率呈现下降趋势,但2012年依然维持在2.82:1的高比例,同时我国城乡消费水平也依然相差10年左右。根据联合国的划分标准,我国城镇生活水平已经进入了相对富裕阶段,而农村刚达到小康水平。
我国城镇化变异与缩小城乡差距
城镇化率,即城镇人口数比重,指城镇人口数占全国总人口数的比重,反映我国城镇化水平高低,衡量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改善状况的重要指标。根据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经验,城市化率在30%-70%期间是加速城市化的时期,我国未来的城镇化率应该是70%左右 。1996年,我国城镇化率为30.48%,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在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上升到52.57%(见表3),依此速度,可以推算出,再过20年,我国城镇化率完全可以达到70%,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根据我国专家和学者达成的共识,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镇化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然选择。如图4所示,在已经过去的20多年时间里,依照我国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我国城镇化推进很快,从2003年的40.53%上升到2012年的52.57,提高了12.04%。可是,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我国城乡差距依然很大,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是增加了,但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缩小,绝对差距是越来越大,收入比在2009年才趋于稳定下降趋势,这说明城镇化进程能缩小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是一种悖论,或者我国城镇化进程存在变异。endprint
避免城镇化变异并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的对策
(一)深入认识市场经济机制黑洞
虽然说,造成我国城乡差距的原因很多,有我国分配制度、城乡两元结构户籍制度限制的原因,也有改革开放政策导向的原因,但是要通过城镇化发展,解决城乡差距,必须要深入认识市场经济机制,正是市场经济自由竞争机制自身的黑洞,造成了贫富差异。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就是自由竞争,看似平等,却不平等,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制造了公平的不平等。当市场上供大于求时,激烈的市场竞争出现了,一般是谁拥有更好的生产力水平,创造出更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获胜。因此可以说,市场竞争就是生产力的竞争,谁拥有最先进的生产力,谁就掌控了市场竞争的无形之手。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就像一个超强的黑洞,会把社会资源通过市场竞争的无形之手,吸引到拥有先进生产力和生产资料的那一方,越是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竞争力强的一方越有优势。由于农业受天气、地理的限制,农业经济的生产效率低下,而且经营模式以单个农户为主,无法利用资本提高其生产效率,农业经济整体生产力水平低下;另外,农业经济的劳动主体—农民自身的受教育水平和知识技术能力也比较低下等等,与工业经济相比,农业经济弱势明显,创造财富的能力低下。因此,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市场机制的自由竞争性,就像一个超强的黑洞,会把社会主要资源吸引到先进的城市工业经济,掠夺了农业资源,损坏了农户的经济利益。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发展市场经济,是促进了以工业经济为主的城市发展,掠夺了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农村居民利益,造成了城乡发展的巨大差异。只要在市场经济模式下,市场经济自由竞争机制自身的黑洞就存在,不管你能否感知到。只要农村的社会生产力不提高,市场竞争力不提高,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就吸引不来更多的社会资源来促进自身发展,城乡的差距就很难缩小。走城镇化发展道路,就是要防止市场经济自由竞争机制下的黑洞,去掠夺农村资源促进城市发展,通过城乡一体化,提高农村经济的社会生产力和提高农村经济主体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因此,城镇化发展,必须从人才、教育、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生活质量、投资环境等方面,打造农村的多层面全方位竞争力,切实提高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和提高农民的创造财富的能力。只有缩小了城乡的生产力水平和竞争力水平差距,才能真正地保障城乡差距的缩小。
(二)推进城镇化发展必须以农民为主体
在推进城镇化发展时,必须以农民为发展主体,只有农村的主体—农民的受教育程度、知识技术水平等创造财富的能力提高,也就是生产力提高,才能真正地增加农民收入,否则在我国现有分配制度下,无论是发展“三农”经济,还是推进城镇化发展,只要脱离了农民为发展主体,就会造成城镇经济变相掠夺农村资源,变相压榨农民劳动果实。若农民的创造财富的能力没有得到根本性提高,即使出外打工的农民变成了城市的一分子,但是之前城乡收入差距问题依然存在,只是转变成了城镇内部最高与最低收入之间的贫富差距。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对我国农民工特点进行了调查,新生代农民工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虽然受教育程度有所提高,但是整体来说,受教育程度还是偏低,其从业依然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等对知识技术要求比较低的行业,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要成为城市的一分子,还面临众多问题,主要有“收入太低”、“住房问题”、“社会保障不完善” 、“子女教育问题”等,另外还有“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和空巢老人的无法照料”、“地位不平等”等都制约农民工留在城市,阻碍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因此,推进城镇化发展时,首先必须以农民为发展主体,以提高农民的创造财富能力为主要目标,对于已经进城打工的农民而言,既要加强其职业教育、知识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也要保证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福利及公共事业服务的对农民的公平共享,防止城乡差距转移到城镇内部贫富差距。
参考文献:
1.王海港.中国居民的收入分配和收入流动性研究[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
2.孙国华.“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化水平探讨[J].宏观经济管理,2010
3.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4.姜培峰.城市化之路:农民增收的必然选择[DB/OL].http://www.stats.gov.cn/tjfx/ztfx/rdwtxlbd/t20020530_20791.htm
5.林江鹏,刘旺霞,黄永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支出关系的实证研究—兼论影响农民收入及其差距的因素[J].经济问题探索,2007(4)
6.金三林.收入分配和城市化对我国居民消费的影响[J].中国城市经济,2010(1)
7.朱芸.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差异研究(2000-2009)[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2(1)endprint
避免城镇化变异并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的对策
(一)深入认识市场经济机制黑洞
虽然说,造成我国城乡差距的原因很多,有我国分配制度、城乡两元结构户籍制度限制的原因,也有改革开放政策导向的原因,但是要通过城镇化发展,解决城乡差距,必须要深入认识市场经济机制,正是市场经济自由竞争机制自身的黑洞,造成了贫富差异。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就是自由竞争,看似平等,却不平等,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制造了公平的不平等。当市场上供大于求时,激烈的市场竞争出现了,一般是谁拥有更好的生产力水平,创造出更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获胜。因此可以说,市场竞争就是生产力的竞争,谁拥有最先进的生产力,谁就掌控了市场竞争的无形之手。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就像一个超强的黑洞,会把社会资源通过市场竞争的无形之手,吸引到拥有先进生产力和生产资料的那一方,越是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竞争力强的一方越有优势。由于农业受天气、地理的限制,农业经济的生产效率低下,而且经营模式以单个农户为主,无法利用资本提高其生产效率,农业经济整体生产力水平低下;另外,农业经济的劳动主体—农民自身的受教育水平和知识技术能力也比较低下等等,与工业经济相比,农业经济弱势明显,创造财富的能力低下。因此,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市场机制的自由竞争性,就像一个超强的黑洞,会把社会主要资源吸引到先进的城市工业经济,掠夺了农业资源,损坏了农户的经济利益。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发展市场经济,是促进了以工业经济为主的城市发展,掠夺了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农村居民利益,造成了城乡发展的巨大差异。只要在市场经济模式下,市场经济自由竞争机制自身的黑洞就存在,不管你能否感知到。只要农村的社会生产力不提高,市场竞争力不提高,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就吸引不来更多的社会资源来促进自身发展,城乡的差距就很难缩小。走城镇化发展道路,就是要防止市场经济自由竞争机制下的黑洞,去掠夺农村资源促进城市发展,通过城乡一体化,提高农村经济的社会生产力和提高农村经济主体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因此,城镇化发展,必须从人才、教育、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生活质量、投资环境等方面,打造农村的多层面全方位竞争力,切实提高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和提高农民的创造财富的能力。只有缩小了城乡的生产力水平和竞争力水平差距,才能真正地保障城乡差距的缩小。
(二)推进城镇化发展必须以农民为主体
在推进城镇化发展时,必须以农民为发展主体,只有农村的主体—农民的受教育程度、知识技术水平等创造财富的能力提高,也就是生产力提高,才能真正地增加农民收入,否则在我国现有分配制度下,无论是发展“三农”经济,还是推进城镇化发展,只要脱离了农民为发展主体,就会造成城镇经济变相掠夺农村资源,变相压榨农民劳动果实。若农民的创造财富的能力没有得到根本性提高,即使出外打工的农民变成了城市的一分子,但是之前城乡收入差距问题依然存在,只是转变成了城镇内部最高与最低收入之间的贫富差距。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对我国农民工特点进行了调查,新生代农民工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虽然受教育程度有所提高,但是整体来说,受教育程度还是偏低,其从业依然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等对知识技术要求比较低的行业,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要成为城市的一分子,还面临众多问题,主要有“收入太低”、“住房问题”、“社会保障不完善” 、“子女教育问题”等,另外还有“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和空巢老人的无法照料”、“地位不平等”等都制约农民工留在城市,阻碍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因此,推进城镇化发展时,首先必须以农民为发展主体,以提高农民的创造财富能力为主要目标,对于已经进城打工的农民而言,既要加强其职业教育、知识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也要保证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福利及公共事业服务的对农民的公平共享,防止城乡差距转移到城镇内部贫富差距。
参考文献:
1.王海港.中国居民的收入分配和收入流动性研究[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
2.孙国华.“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化水平探讨[J].宏观经济管理,2010
3.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4.姜培峰.城市化之路:农民增收的必然选择[DB/OL].http://www.stats.gov.cn/tjfx/ztfx/rdwtxlbd/t20020530_20791.htm
5.林江鹏,刘旺霞,黄永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支出关系的实证研究—兼论影响农民收入及其差距的因素[J].经济问题探索,2007(4)
6.金三林.收入分配和城市化对我国居民消费的影响[J].中国城市经济,2010(1)
7.朱芸.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差异研究(2000-2009)[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2(1)endprint
避免城镇化变异并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的对策
(一)深入认识市场经济机制黑洞
虽然说,造成我国城乡差距的原因很多,有我国分配制度、城乡两元结构户籍制度限制的原因,也有改革开放政策导向的原因,但是要通过城镇化发展,解决城乡差距,必须要深入认识市场经济机制,正是市场经济自由竞争机制自身的黑洞,造成了贫富差异。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就是自由竞争,看似平等,却不平等,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制造了公平的不平等。当市场上供大于求时,激烈的市场竞争出现了,一般是谁拥有更好的生产力水平,创造出更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获胜。因此可以说,市场竞争就是生产力的竞争,谁拥有最先进的生产力,谁就掌控了市场竞争的无形之手。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就像一个超强的黑洞,会把社会资源通过市场竞争的无形之手,吸引到拥有先进生产力和生产资料的那一方,越是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竞争力强的一方越有优势。由于农业受天气、地理的限制,农业经济的生产效率低下,而且经营模式以单个农户为主,无法利用资本提高其生产效率,农业经济整体生产力水平低下;另外,农业经济的劳动主体—农民自身的受教育水平和知识技术能力也比较低下等等,与工业经济相比,农业经济弱势明显,创造财富的能力低下。因此,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市场机制的自由竞争性,就像一个超强的黑洞,会把社会主要资源吸引到先进的城市工业经济,掠夺了农业资源,损坏了农户的经济利益。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发展市场经济,是促进了以工业经济为主的城市发展,掠夺了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农村居民利益,造成了城乡发展的巨大差异。只要在市场经济模式下,市场经济自由竞争机制自身的黑洞就存在,不管你能否感知到。只要农村的社会生产力不提高,市场竞争力不提高,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就吸引不来更多的社会资源来促进自身发展,城乡的差距就很难缩小。走城镇化发展道路,就是要防止市场经济自由竞争机制下的黑洞,去掠夺农村资源促进城市发展,通过城乡一体化,提高农村经济的社会生产力和提高农村经济主体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因此,城镇化发展,必须从人才、教育、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生活质量、投资环境等方面,打造农村的多层面全方位竞争力,切实提高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和提高农民的创造财富的能力。只有缩小了城乡的生产力水平和竞争力水平差距,才能真正地保障城乡差距的缩小。
(二)推进城镇化发展必须以农民为主体
在推进城镇化发展时,必须以农民为发展主体,只有农村的主体—农民的受教育程度、知识技术水平等创造财富的能力提高,也就是生产力提高,才能真正地增加农民收入,否则在我国现有分配制度下,无论是发展“三农”经济,还是推进城镇化发展,只要脱离了农民为发展主体,就会造成城镇经济变相掠夺农村资源,变相压榨农民劳动果实。若农民的创造财富的能力没有得到根本性提高,即使出外打工的农民变成了城市的一分子,但是之前城乡收入差距问题依然存在,只是转变成了城镇内部最高与最低收入之间的贫富差距。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对我国农民工特点进行了调查,新生代农民工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虽然受教育程度有所提高,但是整体来说,受教育程度还是偏低,其从业依然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等对知识技术要求比较低的行业,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要成为城市的一分子,还面临众多问题,主要有“收入太低”、“住房问题”、“社会保障不完善” 、“子女教育问题”等,另外还有“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和空巢老人的无法照料”、“地位不平等”等都制约农民工留在城市,阻碍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因此,推进城镇化发展时,首先必须以农民为发展主体,以提高农民的创造财富能力为主要目标,对于已经进城打工的农民而言,既要加强其职业教育、知识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也要保证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福利及公共事业服务的对农民的公平共享,防止城乡差距转移到城镇内部贫富差距。
参考文献:
1.王海港.中国居民的收入分配和收入流动性研究[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
2.孙国华.“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化水平探讨[J].宏观经济管理,2010
3.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4.姜培峰.城市化之路:农民增收的必然选择[DB/OL].http://www.stats.gov.cn/tjfx/ztfx/rdwtxlbd/t20020530_20791.htm
5.林江鹏,刘旺霞,黄永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支出关系的实证研究—兼论影响农民收入及其差距的因素[J].经济问题探索,2007(4)
6.金三林.收入分配和城市化对我国居民消费的影响[J].中国城市经济,2010(1)
7.朱芸.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差异研究(2000-2009)[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2(1)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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