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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4-05-04

衡睿杰

摘要:对于我国来说,税收是我国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但并不是说税收的比例越高,国家就会获得更好的发展,要采用合理的税收标准才能使国家获得长效的发展动力,并且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并且国家的综合实力力的不断提高,使我国的高收入人群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大,国家税收部门一直在对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进行研究,本文基于此背景下对该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探讨,并对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建议举措。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税收征管建议 举措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为在居住在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还包含在我国获得收益的境外人员,高收入人群一直在不断增加,而我国对于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工作难点,因此如何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开展是我国税收部门和相关人员着重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只有解决了这项难题,才能使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为国家的经济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状

(一)高收入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难度大

高收入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一直是该项税种工作之中的难点,首先对于高收入的外籍个人来说,其政策及条例非常复杂,因为在对其征收时不仅要遵循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政策,还需要遵循国际上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政策,一些外籍人员还享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进行征收时需要进行全方面的考虑,并且外籍人员的来我国工作,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些因素都给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带来困难。

(二)高收入者的经济来源广泛,无法做到有效监管

高收入者在实际生活中都不只一份产业,也不只有一项经济来源,常常是在多个领域都有所涉及,高收入者为了自身利益常常会隐藏一部分经济收益不让税收部门得知,二税收部门的工作人员有限,也无法对所有高收入者全面经济来源进行调查,这也是开展个人所得税收工作的局限性之一,各个行业之间的连接性很弱,税收部门很难通过其他部门对高收入者的纳税信息进行核实,如房产、证券等,许多信息高收入者不主动进行报告的情况下,税收人员基本无法得知,无法做到有效监管,是制约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的重要原因。

(三)税收部门的信息化程度有所欠缺

如今正处于信息化的时代,信息化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在个人所得税收工作中也应用了信息化的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作效率,但是其信息化程度不高,无法完全满足对高收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需求,这样的情况很容易在工作中造成失误,还可能造成信息的丢失和遗漏,影响税收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建议举措

(一)税收部门做好日常征管工作

一切工作的开展都要从实际出发,做好税收部门的日常征管工作,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基础,首先在对人员进行登记时就做好相关资料的完善工作,对于高收入者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避免出现记录错误或者遗漏,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存工作,加强个人所得税收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使得各项资料都能够完好保存,并且对资料进行备份,以免出现意外造成资料丢失的情况,在高收入者进行税收材料申报后,可以将其申报的材料与初始登记的资料进行对比核实,对其投资以及其他来源进行调查,做好个人所得税的日常征管工作。

(二)增强监控手段,实施信息共享

信息共享是指税收部门对于不同行业内的高收入者的各项信息对进行查询时的信息共享,高收入者的经济来源广泛,常常不只来源于一种行业,在高收入者进行税务申报时,信息共享可以使税收部门快速、准确的对其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实,可以切实掌握各项信息的真实性;信息共享还是指国际之间的信息共享,这主要是针对外籍人员的的一项措施,加强对于外籍人员进行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避免出现工作上的疏漏;除了对于高收入者主动申报的经济来源信息外,还可以主动对各地方的高收入者信息的收集,然后将收集的资料与其申报的资料进行对比,筛选出未按真实情况进行税收缴纳的人员,督促其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提高税收部门的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技术的普及给各个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将其应用于税收部门中,可以明显感到工作效率的提升,但是如今税收部门中的信息化水平还稍有欠缺,可以在如今信息化的基础上,建立高收入人群的电子档案,将所调查的资料与高收入者自身申报的资料全部录入进档案中,并不断对其进行更新和更改,建立成为高收入人群的数据库,切实为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奠定基础。

(四)建立税收保障办法和个人信用制度

从长远看,一是要探索建立全国范围的税收征管保障办法。通过法律细化各部门向税务机关提供信息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建立税收征管保障信息交换平台,用于各单位和部门的数据上报、发布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工作动态和公布信息传递的监督考核结果等。二是要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将公民二代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纳税识别号,强制用于储蓄、保险、就业、出国、购买大宗财产等经济活动;明确个人税务情况作为综合评定个人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扩大个人信用与个人购买房屋、信贷等个人诸多方面利益的联系。三是加快实现全国税务系统内的信息共享。积极推动税务机关内部数据集中,结合金税三期工程的推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公民二代身份证号码作为纳税识别号的自然人数据库,对纳税人的收入、财产和与其纳税事项有关的各种信息进行归集和整理。

(五)深化财务报表分析防范税收风险点

在高收入者相对密集的行业里,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报表的分析力度,积极防范税收风险点。如对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个人所得税评估时,重点关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长期投资等科目。

参考文献:

[1]安体富,王玮,王海勇.激励理论与税收不遵从行为研究[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3

[2]李兰,薛钢,梁俊娇.浅论纳税服务理念在税收征管中的体现.[J]税务研究,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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