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王莉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政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新预算法的实施,将预算公开首次纳入法律体系中。新预算法的出台,对财务管理的积极影响体现在多方面。但是,新制度的出台必然导致一些排异性,分析新预算法对财政财务管理的影响,通过优化单位财务管理策略适应新形势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新预算法 财政 财务管理
一、新预算法对财政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允许跨年度预算平衡,要求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2015年初,我国告别了1994年分税制改革制定的预算法。预算平衡上,新预算明确指出,“省级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基金、减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省政府报本级人代会或者其常委会批准,可以增列赤字,报国务院备案,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这就体现了新预算法中跨年度预算的新思路,同旧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的跨期预算前瞻性更强,能够更好地为政府按照预算周期调整预算,实现科学投资。同时,为解决上下级财力矛盾,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新预算法要求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而避开传统预算中专项转移支付繁杂、地方政府资金压力、下达时间延迟等多方问题,为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效能发挥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促使全面预算管理效能的发挥
随着预算管理制度的不断深化改革,我国逐渐取消了预算外资金,规定政府建立涵盖所有财政收支的全口径预算。新预算法指出,政府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应进入预算范围。这一规定符合建立全面预算的改革方向的要求,体现了现代预算完整性。预算中包括一般公共的预算、政府性的资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的有关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而新预算法能对上述预算进行精确的功能定位,并且严格地规范了相互间的关系。新预算法的实施能起到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对经费进行合理科学预算的作用,并且能完善和加强经费预算体系的建设,解决预算不够严谨的问题。要做好全面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加强各部门配合。
(三)促使财务人员素质水平提升
随着政府收支改革政策的实施和会计制度的新一轮修订,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一直处于不断的创新改革中。财务人员只有通过不断的理论学习与实践演练才能适应新的形势,顺应改革的趋势,真正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具体的学习方法如下:首先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要加强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好新的政策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并鼓励其积极投身实践工作,做到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其次,应该注重培养财务人物两个方面的敏感性:一是要让所有的财务人员清楚预算不仅是简单的数据处理更是政策的实施,要充分把握政策的内涵,增强政治敏感性;二是要培养资金时间价值的观念,提高预算执行率,要追求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时间敏感性。同时应该帮助财务人员树立依法理财意识、勤俭意识和创新意识。最后,财务人员要学会处理好内部管理与外部要求、好业务工作与财务管理的关系,重视支出要求与绩效管理;处理好眼前预算与长远规划以及临时工作与长久工作的关系。
二、提高事业单位对新预算法适应性的建议
(一)完善会计制度,保障预算透明度
会计制度指导预算工作的开展。要提高事业单位对新预算法的适应性,就必须强化会计制度建设,保障预算透明度。首先,要建立健全与新预算法配套的会计制度,按照权责发生制,完善收付相关报批机制,通过二者结合实现财务管理效率的提升。其次,要保证新预算法切实贯彻落实下去,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进行预算工作,并严格按要求进行预算公开,接受内外部监督,实现透明化管理。
(二)强化制度宣传
工作过程中,要持续对政策制度进行宣传。一方面,单位内部要进行持续宣传,通过组织交流、公示、培训等方式,提升单位内部人员对新预算法的了解程度,建立良好的工作基础。另一方面,要主动将预算法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宣传,利用网络媒介、电子媒体等形式推广新预算法,为新预算法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三)建立全口径预算
全口径预算也是新预算法对预算工作的指示之一。全口径预算,就是指单位要将全部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内,避免不合理开支、挪用、占用财政资金的问题的出现,避免小金库现象的发生,将单位所有经济活动纳入预算监控的体系之内,提高预算的监管能力,推进廉政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原则进行全口径预算编制。如,要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实现公共预算项目的资金调入;统筹、分层次编制社保基金预算等。推动单位财务管理模式的优化,提升单位社会效益的创造能力。
(四)强化预算监管
首先,单位必须明确自身在预算工作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从顶层意识出发,推进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设,细化审批流程,完善约束配套制度建设。其次,单位必须按照实地情况,结合当地的具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预算编制,结合单位内部管理及财务状况进行预算编制。最后,单位应当提高预算审查、编制等方面的工作效率,适应新预算法的要求,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及民主性。
三、结束语
新预算法的实施为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效率提升及科学性的提升提供了良好基础,也为单位预算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挑战。单位应当积极从自身工作建设出发,提高自身预算管理能力,借新预算法实施的契机,不断提升财政财务管理的科学性,保障社会公共服务质量,提高社会效益创造能力。
参考文献:
[1]唐瑞亭.浅谈新预算法的出台[J].现代商业,2014年第8期
[2]楼继伟.认真贯彻新预算法 依法加强预算管理[N].人民日报,2014年
[3]王晓华. 浅析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的内控制度建设[N].管理视野,2014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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